yingyinc 2014-12-29 21:30
胡适与韦莲司:那是季节,或候鸟的来临
胡适与韦莲司:那是季节,或候鸟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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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闫红
那是季节,或者候鸟的来临
很多年前,读过郑愁予的一首诗,诗里说:所以我去,总穿着那袭蓝衫子,我要她感觉,那是季节,或是候鸟的来临。
我不知道,胡适是否喜欢这种候鸟的感觉,或者,有志于做一个情感上的候鸟,但是,在韦莲司的人生里,他的确是有季节性的。隔上几年,他,或者他的信件,总会翩然来临那么一回,激起巨大的涟漪,唤醒彼此的爱意。而在感情即将深入的一刻,他戛然而止,抽身而去,让错愕的她,自己去消化惯性带来的眩晕。
有人说,胡适不是个敢爱敢恨的人,我觉得,首先得弄明白的是,爱情是怎样的?琼瑶剧里生生死死的痴情人?还是那种生死相许之子靡他的古典主义?它能否还是一种际遇,兴至而至,兴尽而返?是谁,规定了爱情只有一种状态,一个模板?
你会接受际遇式的爱情、爱上胡适这样一个人吗?他不能给你对等的爱,却是那样的迷人,让人望之怦然,假如你像韦莲司一样,爱上了一个与你持不同游戏规则的人,你会怎么办?
(一)她不是美人,她是健谈者
胡适认识韦莲司,是在1914年的夏天,具体是哪一天,学者们各有说法,不过这一点也不重要,一个人对于我们的意义,不在于是在礼拜一还是礼拜二认识TA,而是,我是不是喜欢TA。
毫无疑问,胡适喜欢韦莲司,虽然,他们性情不同,身份迥异。
1910年,胡适来到美国,作为第二批留美庚子赔款的公费生,他来到了位于绮色佳的康乃尔大学,在校外橡树街租屋居住。开放式的性格使他很快就融入了当地的小社会,经常到一些当地上等人家去吃饭,而他交往最密切的,应该是韦莲司一家。
他初出入于他们家时,并没见到她。她在纽约学习绘画与雕塑,摸索新的感觉,结交最前卫的艺术家,有人甚至认为,她的某个雕塑作品,可以视为“触觉主义”之滥觞者。
在1914年夏天之前,胡适更多的是在跟韦莲司的母亲,韦莲司夫人打交道。据说这是一个很“女王”风的女人,她严谨、庄重,意志坚定,生平最看不起行为随便简慢的男女,热衷于接待中国留学生,并劝他们加入基督教。
可以想见,胡适温文尔雅的个性一定能赢得她的好感,何况,他由母亲一人拉扯大,对于跟妇女打交道一定别有心得,我们没法考证她第一次在家中设宴款待胡适是在什么时候,只是从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信中可知,在1915年2月之前,他已经去韦莲司家里吃过几十顿饭了。
在几十顿之多的饭桌上,韦莲司应该经常被提,他们也许会讲起她作为一个地质学教授的小女儿,却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她的个性与众不同,这些年来,一直在漫游,美国、意大利、英国还有古巴等等……如今她是“纽约独立艺术家”协会的成员。这些对于一个来自徽州乡村的中国书生,应该是新奇而有趣的。
1914年10月20日,礼拜二,韦莲司这个名字正式出现在胡适的日记里,他回忆三天前,韦莲司从纽约回到绮色佳的家中,他与韦莲司出游,“循湖滨行,风日绝佳”,走到路的尽头,他们折向东边,走了数里地,到了一个名叫“厄特娜”的村庄,才掉头而归。
那日天气很好,下了几天的雨,刚刚放晴,一路上“落叶遮径,落日在山,凉风拂人,秋意深矣”。他们一共走了三个小时,因为边走边谈,并不觉得天晚路长。
读这段日记,会想起《飘》里的场景,佳人绅士,谈笑徐行,赏心而又悦目,当是当时的中国没法有的体验,半年后,胡适填了一首词,写他对于客乡的依恋,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见,微风暖日,指点过湖堤。
可见,与韦莲司的湖边漫走,已成他心中美国生涯的美好意象。
这篇日记里,他记下了他心中的韦莲司:“其人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三寸许,其母与姊腹诽之而无可如何也。”
这是一个重视精神世界远胜于物质生活的女子,个性飞扬,落拓不羁,斜睨于世间法则,她的出现,对于聪明绝顶,却常为世俗规则束缚的胡适,不啻于一道光亮,帮他劈开了一个世界。
胡适对她的欣赏自不待言,由不得地恭维道:“曾经约翰弥尔说,如今很少有敢为狂狷之行者,这真是这个时代的隐患啊,狂乃美德,不是毛病。”韦莲司却并不买账,说:“如果是故做狂态,其狂也不足取。”她的回答,似乎是美式的直接理性,但又有《世说新语》般的智慧,让23岁的留美学生胡适,只有点头称道的份。
那三个小时他们应该不只谈了这些,还有哪些已无从得知,不过我们可以把他们在半年后一些谈话搬过来,对于韦莲司的言语风格可窥一斑。
那时国内形势十分危急,日本虎视眈眈,战祸随时开启,胡适自知国力虚弱,唯有以老子“水为至柔,却能穿石,攻克一切坚硬的东西”自慰。有次他跟韦莲司说起这个道理,韦莲司大不以为然,说,水并不是至柔的东西。它有它的力量,它能攻克坚硬,在其大力,不在其柔。
现代物理学的清晰,撕破了中国古典哲学的含糊,胡适说:“此言是也”。
又有一次,胡适跟韦莲司说,中国士大夫不拒绝新思想,比如《物种起源》一书,西方守旧者批驳攻击,达半个世纪之久,到了中国呢,马上风靡一时,未遭到任何抵抗。韦莲司不能认同,她说:“这不见得是中国士大夫的长处。西方人士不肯人云亦云,必经几次试验证据辩难,而后成为定论。东方人士习于崇奉宗匠之言,苟其动听,便成圭臬。
韦莲司说到了点子上,中国式学问,往往感情多于理性,文采大过实质,诡辩之术大受欢迎,逻辑推理则极不发达。胡适经韦莲司这一点拨,回头再想,可不是!那些将“物竞天择”挂在嘴边的人,有几个真的知道进化论之科学依据的?
可以想见,特立独行的美国女子,给这个中国书生带来的摧枯拉朽式的影响。胡适是求知若渴的人,认识韦莲司之前,他在美国已经待了四五年,读了不少书,见过不少人,做过多场的演讲,收获一定是有的,但都是在旧的基础上的累积,是物理性的。而韦莲司,这个新锐的女画家,却以四两拨千斤的功夫,轻易地颠覆了胡适大脑中的诸多成见,她教会了胡适一件事:原来还可以这样想!
胡兰成当年与张爱玲相处时也如此,他小心地说,西游记比外国名著好。以为已经是石破天惊之语了,张爱玲却淡淡地说,本来就是这样啊。
胡兰成那样说,是腔调,张爱玲那么说,却是常识,说起来常识是最为寻常的东西,但最容易被各种腔调遮蔽,能够披枝拂叶,瞬间抓住常识者,TA的灵魂不但真诚,而且强大。
胡兰成说张爱玲让他看了天眼,胡适则直接在信里称韦莲司为“舵手”,给母亲的信里他写道:“女士思想深沉,心地慈祥,见识高尚,儿得其教益不少。”在日记里他说得更没有顾忌:“女士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项背。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为一人耳。”
自从他认识韦莲司之后,他对女子的见解为之大变,在过去,他觉得最好的女子就是贤妻良母,是为家庭教育之预备,韦莲司的出现,让他发现,女子教育最上目的乃在造成一种能自由能独立之女子!
由此看出韦莲司在胡适心中的分量。不错,她原非美人,现在又不修边幅,不通过饰物与装扮强调自己是个女人。她的魅力在于——用我才看到的一个词吧,她是一个健谈者。
安迪•沃霍尔说,我其实不特别喜爱“美人”。我真正喜欢的是“健谈者”。对我来说,好的健谈者都很美丽。健谈者实际上是在“做”一件事。美人是在“当”一种人。跟在做事情的人在一起要有趣多了。
有追求者都会欣赏健谈者。林徽因反感别人称她为“林下美人”,说,什么美人不美人的,好像我没有别的事情做了似的,我有好多事要做呢。当然,她也太健谈了点,只要有她,别人都可以免开尊口了。张爱玲则说,有美的容貌,以美貌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虽然她貌似自谦或赌气似的来了句:其实也没什么区别。但语气后面,分明有一种自傲,似乎这么并列,是有思想者的降尊纡贵。
韦莲司大概没想这么多,真正的健谈者,没有那么多弯弯绕,她只是诚实地说出自己的看法,惟其诚实,才不落俗套,俗者众也,真话都是不俗的。而中国式的基础教育,大多在谆谆教导从众的技术,这方面,胡适已经修行得不错了,碰到一个韦莲司,犹如醍醐灌顶,给他另外开了一个世界。
和韦莲司湖边漫步的一个多月之后,胡适给她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信,信中写道:
上周四的夜晚,我深感惆怅,寒风吹落了窗前所有的柳条,竟使我无法为一个远去的朋友折柳道别,我甚至连照片都没有拍一张。
我简直没法表示在过去的几个月里——多么短暂的几个月啊!——我是如何沉浸在你的友谊和善意之中。我不知道在此邦我这么说是不是不合适——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说,她曾经是他最感念,也是给他启发最多的一个人,要是这么说有违此地的社交规矩,那么,我相信,这个社交规矩本身是不对的。
从胡适的日记里我们可以知道,他跟韦莲司说起过中国折柳赠别的典故。朋友之间,别情依依,这一点也没问题,问题是,纽约和绮色佳之间,不过几个小时的车程,而且绮色佳又是韦莲司的父母家,她必然在两地常来常往,用得着这么惆怅吗?还把这几个月的友谊回顾一遍?
如果这封信是徐志摩写的,我们不用有任何怀疑,诗人的感情向来热烈,用词向来潇洒,给寻常的女性朋友,也可以写得缠绵。可是胡适,这是一个多么步步为营的人啊,在他现存的书信里,这是最为主动最为柔情的一封了,甚至,在这之后,他给韦莲司的信里,都没再把这个情调延续下去。
周质平称之为“艳体”,江勇振称之为“少年维特式”书信,似乎,大家都看得出来,胡适对韦莲司有特别的感情。虽然韦莲司比他大六岁,像胡适这样一个更加重视精神生活,留学日记里多处体现他对于比翼齐飞的婚姻之羡慕的人,他爱慕韦莲司这样的女子是可以理解的。这,也许是他的初恋。
再见面的机会很快到来。1月18日,胡适应邀,去波士顿演讲,结束后顺便来到纽约。第二天早上,韦莲司陪他去参观了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中午他们一道吃了饭。
当天下午,胡适乘车去附近的一个小镇去看望朋友,值得一说的是,他在日记里称道了这个朋友志同道合的婚姻,羡慕地说,这是婚姻之上乘也。
23号早晨,胡适再次回到纽约,这天下午,他和韦莲司又见面了,地点是她的寓所。
她的窗户对着赫贞河,当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虚虚实实,似有还无,风景绝佳,他们亦“纵谈极欢”。遥想那样一个场景,连我都在若干年后生出向往之心,人生总是被现实塞得紧紧实实,总有浮生半日闲,碰上的也多是不相干的老僧,有几回,能邂逅相知者,在被现实遗忘的角落,纵谈极欢?
但这世上有彻底的欢愉吗?常常我们一边欢喜,一边紧张,一边快意,一边怀疑这样快意对不对。那天下午的胡适,也是这样且快乐且紧张的吧?因为他很快做了件煞风景的事,跟韦莲司建议,不妨打电话请他们共同的熟人,一个名叫张彭春的人来吃饭,这还不算,他回去之后没几天,就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向韦莲司她妈汇报了一下。
胡适在给韦莲司的信里还原了当时的场景,韦莲司老夫人听说胡适去了纽约,就问他有没有见到韦莲司,胡适如实回答,说去看了韦莲司两次,韦莲司老夫人又问,都有别人在场吗?胡适说,有一次没有。韦莲司夫人便大大地震惊了说:“啊,先生,要是这里的人知道了这件事,他们可要大不以为然了。”
关于韦莲司夫人的个性,咱们前面已做介绍,连在电车门边脱手套都被她视为有伤风化,胡适和韦莲司,居然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在韦莲司的住处畅谈三小时,实在挑战她的心理承受极限。
她立即写信给韦莲司,训斥之余,还一针见血地指出,胡适所以叫张彭春来,就是因为他也觉得这件事是不对的。
这一说法正中韦莲司命门,她可以不在乎不相干的人怎么看自己,但若让胡适不安了,就是她的大不对了。虽然她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礼数岂为我辈设,“最高层次的人,总是追求人类更高发展的美,灵魂不断受到激励去力求实现这种美。对于这些人而言,他们之间的‘礼仪’是一种属于思想上的东西。”
但是,假如胡适真的像她母亲指出的那样,当时确实感到了不安,那么她就有必要还向他道个歉。在信中,她还说,请原谅我当时的“略嫌无礼”的举止。
在当时的语境下,“略嫌无礼”一说,并不难理解,也许韦莲司当时高谈阔论过于畅快,举止随意,如同史湘云在大观园,大说大讲,或倚栏,或席地,原本无所谓。现在经她妈一提醒,她也许觉得跟胡适虽然谈得来,但他未必像自己一样无所谓礼仪,那么她的某些说法与举止,就显得不那么淑女了。另一方面,韦莲司其人思想虽不拘一格,待人接物却非常客气,在给胡适的信里,经常用到“我很抱歉”这样的字眼,这里,为个什么事儿,随便抱个歉也是不难理解的。
可是,咱们的文人,习惯于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了,也是,不复杂如何成文啊?于是,唐德刚认为“略嫌无礼”四字大有文章,他摆出一副老江湖的样子,向大家介绍当时美国女生宿舍里的风景,说是“周末一到,全院同学皆涂脂抹粉,穿戴整齐,在宿舍房间内,坐候新旧男友的电话。走廊内公用电话铃声一响,大家就蜂涌去接。真是只一人得奖,却个个争先。结果一人含笑下楼去者。大家再等下次铃声。如是铃声不绝,妆楼也渐空。等到天也黑了;人也倦了;铃声也不响了。最后只剩下几位“孤魂野鬼”。在绝望之际,有的难免自伤命薄,倒于牙床之上,便号啕大哭起来(美国女孩子是极其坦白天真的)。可是几次一哭,也就惯了;因而性情日益乖僻,那就更问津无人了。”
在他眼中,韦莲司正是这样一位经常哭倒牙床的悲摧女生,胡适也说了,她不修边幅,落拓不羁,在唐德刚眼中,这样的女人“土”死了,怎么会有人要,他对敬爱的胡老师也不由生出悲悯之心——可怜他竟然将这样的女人惊为天人啊!谈及此,不免要想,唐德刚心中不“土”的女子是何模样,
在唐德刚看来,无人问津的韦莲司女士是饥不择食,才会在种族歧视相当严重的上世纪二十年代,和一个黄种书生卿卿我我。但即便如此,她也没打算以身相许,所以,当胡适“显有所求”时,遭到了韦女的峻拒,那句为“略显无礼”的举止的抱歉,便落到了实处,唐德刚的意思是,是胡适无礼的进攻在先,韦莲司没办法,只好还之于无礼的抗拒了。
让我们想象一下唐德刚那小头脑里的场面,也着实可笑,胡适化身为动手动脚的小男人,韦莲司则狡猾地享受他的追求而不让他占到便宜,行文至此,我只能引用佛印说苏轼的那句话,你自己是牛粪,看到的才是牛粪,我竟然有点怀疑,唐德刚是不是有类似的经验了。
他的说法也遭到了老友夏志清的反对,夏志清认为:“在一个纵谈极欢的下午,胡适如真有意追韦女士,怎么会打电话邀张彭春来会谈?可见胡适对女士毫无所求,还要邀他的朋友来同赏她见地之高。这次纵谈之后,想来隔不多天,胡适又去韦女士那里纵谈了一次。韦莲司原是不顾世俗的奇女子,也可能早已钟情于胡适。那次谈话,很可能她露出了她的狂狷本色,动手动脚,倒把我们的胆小君子吓坏了。胡适招架不住,只好直言早已订了婚”。
这回,轮到韦莲司倒追了,倒追没问题,可是人家不过“略显无礼”而已,二位就演绎出这么多,难道一男一女在一起,非得有一个动手动脚的?
说到底,还是前面说的,中国男文人,不大习惯于跟女人做朋友,像胡适,只是发散一下绮思倒也罢了,唐德刚和夏志清这一对难兄难弟,直接奔上床的路子而去,真是可笑,而又可哀。
撇开这鬼鬼祟祟的小哥俩,把这这些人都搁下,我们重新回到正在通信的胡适和韦莲司那里。胡适很快给韦莲司回了信,他承认了一点,他给张彭春打电话时,确实感到了不安,但并不是像韦莲司她妈说的那样,认为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是错的,而是,他不愿意把他的朋友,变成别人批评的对象,“既使他深知他的朋友是完全无视于这样的批评的。”
此说符合胡适惯于体谅别人的个性,但是,对于一个二十五岁刚刚开始初恋的男子,这也太理性了吧?换个多血质的人,即使理智要求他必须顾及到所谓的规矩,也会有魔鬼,用诱惑的口气一再制止他这么做。不过,胡适的理性并不是那一刻的自我控制,尽管他对韦莲司有爱慕之意,但那爱慕,不足以推动一场轰轰烈烈的情感变革。
就在他给韦莲司写下那封情意绵绵的“艳体”信的前几天,他跟室友谈及婚姻,说“实则择妇之道,除智识外,尚有多数问题,如身体健康,容貌之不陋恶,性行之不乖戾,皆不可不注意,未可独重智性一方面也。智识上之伴侣,不可得之家庭,犹可得之友朋。”
好吧,我们可以想象,纵然他们倾心吐胆,谈到一室皆春,满心欢喜,谈到不知今夕何夕只是天长地久,他还是会微笑地,找个空隙,收住话头,对她说:不如,我们请张彭春来?他清楚自己是要将她定位为一个智识上的朋友的。
想起张爱玲说苏青:“对于她,一件考究衣服就是一件考究衣服;于她自己,是得用;于众人,是表示她的身份地位,对于她立意要吸引的人,是吸引。苏青的作风里,很少有‘玩味人间’的成分”借用这个句式,我们可以说,对于胡适,一个妻子就是一个妻子,于他自己,可以相伴;于社会,有个过得去的交代;于家人,可以得到照顾。胡适的作风里,很少有纵情随性的成分。
而徐志摩说,我将于茫茫人海里寻找我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胡适内心的这番曲折,不易为常人了解,包括他母亲。在徽州乡间,有人传言,胡适和美国女人连孩子都生出来了,胡母因此写信去问,胡适斩钉截铁地告诉母亲,没有那回事。他说“儿久已认为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儿久已认自为已聘未婚之人,儿久已认冬秀为儿未婚之妻。故儿与女子交际往来,无论其为华人美人,皆先令彼等知儿为已聘未婚之男子。”
此言不差,韦莲司从一开始就知道胡适是有未婚妻的,她还知道胡适的这位未婚妻既不能写也不能读,她也觉得很奇怪,但又觉得也无所谓,“说不定这种在智性上南辕北辙、无法沟通的关系,反而还可以让一个可能会很棘手的问题婚姻关系简单化呢!”
这说法得到了胡适的呼应,虽然他也曾希望江冬秀识文断字,把闺房变成执经问字之地,但是目前看来这个愿望很难实现。他有遗憾,但并不十分沮丧,而是通达地想,他的母亲也不识字,却是他认识的最善良的一个女子。
在之后的信上,胡适甚至告诉韦莲司,他听说江冬秀的母亲病危了,他感到沮丧,但“爱莫能助。”
胡适不是个矫情的人,韦莲司也不似唐德刚夏志清所言,对胡适有什么觊觎之心,所以两人通信往来十分地坦荡。他们谈学问,也谈政治,谈中国的形势,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韦莲司偶尔跟胡适抱怨一下自己的老妈,他们的往来书信中,大多围绕跟胡适有关的话题而谈,可见韦莲司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
想想那是一种多么愉快的体验,有那么一个人,愿意倾听,你所有的说法都会得到回应,有时是赞同,有时是温和的反对。相同的心性使得你们互相能懂,不同的成长背景,正好可以互相对照补充,这种智性上的伴侣让你如同看到另外一个自己,又像一面镜子,让你一照再照,最终确定自己。
确实符合胡适“得之于友朋”的规划,但是,你确定你做得了自己的主吗?时日渐长,爱慕有增无减,有一件事可以充分说明他对她的用心,那就是,他曾使出格物致知的功夫,试着欣赏她的画。
那是在1915年10月,胡适已经从绮色佳的康乃尔大学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所,他的宿舍与韦莲司所住的公寓很近,两人经常见面。十月底,他和刚才提到的那位张彭春,去韦莲司的住处,看了她的三幅画。
我们知道,韦莲司是一个新锐的女画家,在思想上,胡适能跟她沟通共鸣,但是,如韦莲司在后来写给胡适的信里所言,胡适缺乏对美的敏感和认知。他能够将具象的东西说出个一二三来,若给他一副山水画,他也能写出一篇洋洋洒洒的评论,可是,当韦莲司那些抽象的画作推到他面前时,胡适傻眼了。
这情形后来也在他的那位本家身上重演,张爱玲拿自己的画给胡兰成看,胡兰成无话可说,与他所预期的完全不对。可见鉴赏画作,尤其是抽象画作最为考验人,具象的作品,怎么着都可以东拉西扯,胡兰成,一说就说到背景啊宗教啊天地啊上去,把不了解他的人蒙得七荤八素的,但一幅抽象的画,没有留下任何抓手,像猜谜,一说就错,胡兰成也少不得小心翼翼,只敢说喜欢而已。好在张爱玲也没指望他能懂,就含糊过关了。
韦莲司与张爱玲的不同在于,她更多地将胡适定位为一个知己而不是恋人,而知己,有着比恋人更懂自己的义务,这种期许让胡适很痛苦。最要命的是,咱们前面提到的张彭春,却能说得头头是道。
胡适痛苦了一个礼拜,这用功的人,现在却没地方用功,他又不像胡兰成有东拉西扯的本事,只有老实地给韦莲司写信说:“我一想到因为我不能了解你的画,让你感到非常失望,这让我极为痛苦。有整整一个星期,我一直想告诉你,除非我能摆脱从二手资料中所得到的一些成见,并能言之确凿,我绝不再强不知以为知地堆艺术作品妄下评断。”
的确,胡适是研究者,善于凭借各种各样的二手资料,而艺术,凭的是一眼望过去的直觉。胡适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未来,在这封信的结尾,他还是说:“你引发了我一个新的兴趣,一个新的态度,且让我们希望,(这个新兴趣和心态)能带给我一个新的欣赏能力,这个能力在此刻使我连尝试的勇气都没有。”
看来胡适是认了输,然而所谓峰回路转,就在胡适写完这封信之后,他当夜就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再次看见了韦莲司的一幅画,胡适说:“有如鬼魅附身,有种被勒住和窒息的感觉。醒来之后,我又试着回想那张画,我很惊讶,闭上眼睛所看到的那张画竟线条色彩如此分明,而这个鲜明的形象又带给我被勒和窒息的感觉……这种感觉是极难受的。我想逃避这种感觉就设法回想你的另外两幅画。而(呈现在我脑海中)的这两幅画和第一幅一样的色彩鲜明,甚至比我初见实物时尤有过之。因为在回想时,画里的色彩细部结构淡化,而主题却更突出了。
第二幅画给我一种轻松的感觉。首先是集中我的注意力,接着是活力狂喜似的交融。
第三幅画是不同的。它的起头让我困惑,我给它打了一个问号,接着我集中注意力是一种全然的了悟,涌现出大量的同情和希望,然后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
看完胡适这段话,我的感觉是什么呢?首先我觉得所谓“窒息”“狂喜”云云与其说是韦莲司的画作给他的直观印象,不如说是他想理解韦莲司的画的过程的概括。先是不懂,感到要窒息,缓过劲来之后,他渐渐轻松,最后他感到了全然的了悟。
其次,我觉得他使用的这些词,适用于很多画,在我看过的有限的画评里,最常出现的词就是“窒息”“狂喜”,换言之,用这两个词去评价大多数画总没错。假如作者愿意认为你理解了他,他就可以认为你理解了他,虽然,在你和他的字典里,关于“窒息”“狂喜”等等可能是不同的解释。
但这就足够了,原本已将他视为知己的韦莲司,可以用自己的头脑,把他那算命先生般含混的几个词演绎得合乎自己的心意,她惊喜地说:“好友,你能如此淋漓尽致地把握到我这么粗糙的作品所表达的想法,这就说明你高明的所在。”
这歪打正着的碰撞,两个人用同一个词,心里却各有各的诠释。但若阴差阳错地撞上了,就会让人以为遇到了知己。胡适与韦莲司,未必不也是这样啊。
由知己——哪怕是误会成就的知己,到情人,往往只有一步之遥,但韦莲司却似乎没有跨越之意。对于两个人的相知,她这样理解:两个人之间最容易产生亲近的、激发思想交流的欲望。两个女人之间是如此,两个男人之间是如此,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之间也同样如此。
换言之,激发思想交流的欲望,并不就意味着爱情。这样想的人太清醒,而爱情需要幻觉,需要自我催眠,韦莲司这样的女子,注定燃点太高,轻易无法让自己发动一场爱情,但她若是爱了,让爱熄灭,也不容易。
胡适这边,则复杂得多,和大多数文人一样,他为自己爱慕的女子写诗,其中有“吾乃淡荡人,未知‘爱’何似。古人说‘相思’,毋乃颇类此”之语,又为她填词:
我替君拾葚,君替我簪花。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更有树相遮。语深混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二十多年之后,他才告诉韦莲司,为了将这首词瞒天过海,他很费了一番功夫,用了被徐志摩一眼识破的“前有序后有跋”的伎俩,特别申明说:“今年重事填词,偶作绮语,游戏而已。一夜读英文歌诗,偶有所喜,遂成此词。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
根本就是此地无银嘛。也可以想见,在当年,他没有把这首词给韦莲司看过,解释过。恋爱中的胡适与别人都不一样,普通人的爱情中,常有“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四苦,胡适没有,究其原因,在于,他早就明白了,爱情,只是生命中的一件事,而不是唯一的事。
这话,是他很多年后,在火车上跟陈衡哲聊天时说的,陈衡哲说,那是因为你是男子。她认为爱情是女人生命中唯一的事。笔者曾有小文专论,对于女子,爱情是不是唯一的事,这里且不赘言,只说当胡适抱定这个主意后,他的爱情便可淡淡地来再淡淡地去,不至于陷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执迷。
两人就这样交往下去,1916年春天,韦莲司为了照顾母亲,搬回了绮色佳,对于她而言,这不但是居处的改变,还有可能告别她的艺术生涯,毕竟绮色佳不比纽约,在她母亲身边生活,跟独自一人也完全不是一回事。之前韦莲司纠结了很久,跟胡适也曾谈过,胡适深深地体味到她的无奈,做梦都放不下,他在诗中写道:前夜梦书来,谓无再见时。老母日就衰,未可远别离。他提前透支了伤感。
韦莲司也曾以为自己不久就会回来,胡适在她离开后顶租了她的房子,但也做好了她冬天回来的准备,说自己随时可以搬出去。
但人生就是这样,有些人,你以为将来必然能厮守,有些地方,你以为将来必然能定居,你是怀着未完成的心离去的,却不知,所谓缘分,已经告一段落。冬天到来时,韦莲司没有回来,她在第二年春天陪着母亲来了一趟纽约,来去匆匆,送她们的时候,胡适晚了几分钟,没有赶得上最后一班渡轮,没能亲眼看着她们离去。
这一次见面,胡适觉得韦莲司有些病容,不知道是不是离开纽约回到绮色佳的缘故,他也提到自己准备在6月21日坐“日本皇后”号,从温哥华启程,回到中国去。不过,在回国之前,他打算去绮色佳住几天。
这应该不是胡适第一次透露自己的回国计划,不知道韦莲司作何感想,我们能看到的是,韦莲司,这个一向光风霁月的女子,给胡适回了一封信,她像一个不可理喻的小女子那样,要求胡适一定要兑现自己去绮色佳的承诺,说:“我知道这很自私,但是,我就是要!”
那一面,到底是见上了,但见过又如何?他已经办好回国手续,她也没有考虑过让他为自己留下,江勇振说,韦莲司是在胡适离开之后,才发现,自己爱上了他的,因为十年后,她在写给胡适的信里说,她真正听到胡适的婚讯才认识到,那对自己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割舍。但是我想那之前,她未必不清楚自己的感情,只不过,也许,在当时,她和胡适一样,认为爱情只是生命中的一件事,她没有想到,那“一件事”会给自己带来那样大的痛苦。
就是在那封信里,韦莲司写道:“我想,我当时完全没有和你结婚的念头。然而,从许多方面说,我们‘在精神上’根本就是早已结婚了。因此,你回国离我而去,我就整个儿崩溃了”。
归程中胡适一路给韦莲司写信,感叹“美国渐渐地落到了我的后面”,说“离开绮色佳对我来说,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离开你则更不容易,你的友谊丰富了我的生活,也深化了我的生命,想起你就让我喜悦”;也跟她谈途中见闻:中国人、日本人、俄国人……他跟他们的谈话;然后他回到了上海,又沿着上江,逆江而上,在回徽州老家的路上……想韦莲司在遥远的绮色佳,收他一程又一程的书信,我心中已替她感到那种辽远渺茫,作家林白说:与心爱者不能分离。但又如何能做到呢?
在刚刚回到中国的九月份,胡适还写过这么一首诗:
我笑你绕太阳的地球,一日夜只得打一个回旋;
我笑你绕地球的月亮。总不会永远团圆;
我笑你千千万万大大小小的星球,
总跳不出自己的轨道线;
我笑你一秒走五十万里的无线电,
总比不上我区区的心头一念
我这心头一念:
才从竹竿巷,忽到竹竿尖
忽在赫贞江上,忽在凯约湖边;
我若真个害刻骨的相思,
便一分钟绕遍地球三万转
在当年十二月,他亦有这样的诗句:江上种藤人,今移湖上住,相望三万里,但有书来往。这些都说明,他对韦莲司是有感情的,但是,他完全没料到,韦莲司对他的感情,比他对她的要多得多。
胡适循序渐进地跟韦莲司介绍他的婚礼,七月间,他写信给她说,他请母亲不要预备夏天的婚礼,他希望夏天不要做这件事。但就算他母亲答应了,这也意味着这个婚礼不会拖太久,果然,十一月间,他明确无误地告诉韦莲司,他要在12月30日结婚了。
虽然他说:“我不能说,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怀着强烈的好奇,走向一个重大的实验——生活的实验”,但这种说法也不能给韦莲司以安慰。十年后,她在一封没有发出去的信里,对胡适说:“自从接到你一九一七年十一月的那封信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去读你的旧信了。”
这让人痛心的后知后觉,在你离开之后,我发现我爱上了你,在你离开很久之后,我发现这爱,竟然深入骨髓,无法忘记。
胡适继续用汇报新闻的口气告诉韦莲司,他对传统婚礼的改良,他大概以为,韦莲司也会认为这很有趣。他还告诉韦莲司,他和江冬秀都很愉快,相信以后也能处得很好,他考虑在遥远的1924年,他终于能够休假的那一年,带他的妻子去美国。
他们肯定处得不错,否则不会计划起七年后的出游,那一字一句,是否像刀子一样凌迟着韦莲司的心?胡适不是残忍的人,他大概只是想不到,像韦莲司这样的落拓女子,也会深刻地无助地爱一个男人。
胡适婚后不大给韦莲司写信,两三年一封的频率,甚至于他听说韦莲司父亲去世的消息时,也未作任何表示,两年后才写信说,你想你知道我听到这消息之后的感觉。这看上去颇有理的说法,其实有些赖皮,世间多少祝福问候安慰都是废话,内容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让对方感觉到,你还惦记着TA。
胡适何尝不懂得这个,他没有给韦莲司写信,不过是因为,他觉得对她没有什么好说的,有限的几封信,也都是在讲述自己的成绩。
前面说了,胡适和韦莲司通信的主体,多是谈他自己,但与从前不同的是,现在胡适说“我”的时候更为自信,在过去,他还有学问上的迷惑、发现与韦莲司共同商讨,现在,她只要静听他汇报自己的成绩就行了。
这或者是胡适疏于给韦莲司写信的真正原因,彼时的她,与他有能量交换,能滋养他的学问与人生,通信,让一些理念慢慢成型,交谈,亦是一种“有声思考”。如今他研究的领域离她甚远,他关注的话题她知之不多。他早已有了很多很多的听众,远在地球另一边的她,渐渐形象模糊,不再那么有用。
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儿,胡适感情纠葛的对象,大多对他都有那么点感情之外的“用处”,江冬秀自不必说,曹诚英来到烟霞洞,是以照料他生活的名义,后来的曼哈顿夫人干脆就是他的护士……我倒不是想说胡适势利,只是想说,胡适的爱情,常常是实用主义的。
那么,实用主义的爱情,也是爱吗?言情小说作家告诉我们,爱是之子靡他,爱是不留余地的付出,但是,没有人有资格为爱情制定标准答案,若是有人,只会对那些对自己“有用的人”砰然心动,心泛涟漪,说是爱,也未尝不可把?
渐行渐远渐无书,韦莲司与胡适,各自成为对方的歧路,却忽而峰回路转。十年之后,他们获得了重逢的机会。1926年,胡适作为中国代表,参加中英庚款委员会的会议,之后转道美国,在他到达之前,他写信给韦莲司,告知自己的行期。
这对于韦莲司以及她母亲来说,都是一件大事。
前面说过,这个前卫的女艺术家,为了照顾母亲,疏远了艺术圈。她放下曾经执着的那些,退守到寂寞时日里。当年与胡适的友谊,成了她乐于一遍遍清点的珍藏,他之于她,不仅仅是一个男人,一个朋友,一个爱人,还是一段频频回首的飞扬岁月。她的母亲韦莲司老夫人,虽然感触没有她那么深刻,对当年的那个中国留学生,现如今名满天下的胡适,也一直记挂于心。
她们母女俩,都殷切地等待着胡适的到来。
三月四号,胡适终于来到绮色佳。别后经年,今夕重逢,物是人非,有些东西似乎变了,似乎又没有变。那情形,对两人都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然而毕竟在老夫人眼皮子底下,内心再汹涌,他们也只能彼此以礼相待。但还有些时刻,严整的生活露出不可思议的空隙。具体细节无从考证,唯能从胡适离开之后,两人的书信里窥知一二。
在胡适刚刚绮色佳的3月27日,韦莲司的信中弥漫着哀怨的情绪:你飞降下来,在一只棕色小鸟的鸟笼外驻足了片刻。她瑟缩在一个角落里,被一圈圈铁丝紧紧地匝在她凌乱的羽毛上。鸟笼外站立着的是一只天堂鸟,他有一双坚实的翅膀和一身柔丝般得羽毛,笼中的小鸟挣扎地走过去摸了一下他的羽毛,铁丝刺痛了她的身体。请原谅这只棕色的小鸟,她痛得几乎昏了过去,根本就忘了唱歌给你听。
疼痛来自于爱情。他站在她面前,昔日的爱历经时光的洗涤却瞬间回黄转绿,尽管他已经结了婚,有了三个孩子,而她,退回家庭,衰老,寂寞,甚至还有一点点自卑,但有一种感情犹如被风抚平的沙滩,回复到了原状。
3月31日,胡适在明信片里写道:“这张明信片到达绮色佳时,我已到了太平洋岸。然而整个大陆也阻隔不了我对绮色佳的魂牵梦系。”
4月3日,韦莲司开始恐惧于她的爱情,她写信说:“你是塑造了一个幻想中的女子。亲爱的适!就让我们继续以礼相待,否则你珍爱的的女子就会消失了”。
就在同一天,胡适给她写信,说:在过去的悠长岁月里,我从未忘记过你……我要你知道,你给予我的是是何等丰富……我们这样单纯的友谊是永远不会凋谢的。暂且别过,好好珍重。
4月10日,胡适提前祝福韦莲司的生日,写信说:赵元任先生在他一封《绿色书简》中曾说道,17是许多人最喜欢的一个数字。“17”无疑是我最爱的数字。我出生在12月17日。我的小儿子也生在12月17日,而你的生日又刚好是个17。我是13年前知道你的生日的,从此,一直不曾忘记过,我从你留在海文路公寓的一个银匙上,知道了你生在哪一年。你差不多长我五岁,但我觉得你总是年轻的。
他还说到了他的孤独,说“在国家危急的时候,你觉得自己有义务独立思考,并发表与群众想法不同的意见。可是你发现整个群众以种种恶名加之与你,并与你为敌。这时,你又只有自己来给自己一些劝慰、支持和鼓励了”。
但韦莲司更愿意谈胡适的婚姻,她给胡适写信说:“我别无他求。你们都是一个不幸的制度下的牺牲品……她也许没感觉到,但你可是一清二楚。你有着诸多的机会和兴趣,而这些在她是完全被剥夺的。”韦莲司这样说,却不是为了否定江冬秀,相反,她认为,正因为江冬秀如此不幸,处理问题的责任,就落在了先觉者也就是胡适肩上。
胡适可能向她抱怨了和江冬秀相处时出现的问题,韦莲司从胡适和江冬秀的角度出发,进行条分缕析:“我最近跟你谈到的问题,比如说,吃醋就是因为有爱、脾气不好可能是因为身体有问题、以及自卑或受伤的感觉。这些都可以让我们体会到一个真谛:如果我们要公平地对待跟我们气味不相投的人,还有什么方法会比艺术家的方法更好呢?艺术家的方法就是去发现那个人的优点,不管他是属于哪一种类型的,然后去帮忙把他的优点充分发挥出来。”
写这封信的时候,韦莲司想扮演一个理想、善良、光明磊落,绝不想在别人的婚姻里分一杯羹的女人,但这只是一个愿望,胡适带来的风暴依然拍打着她的内心,日以继夜,不得安宁。十多天之后,韦莲司被这拍打击垮,她没法再维持端然的形象,给胡适的那封信,展现了她内心的起承转合。
她首先对胡适说,在你告诫我,说我们必须以礼相待以后,我们在心灵上的交会与刺激就戛然而止了。这真有必要吗?难道空间上的距离,以及通讯上的困难,就真的会阻碍这种交会吗?
可以想象,胡适与韦莲司见面时,一定彼此倾诉了感情,但倾诉完之后,或是考虑到自己的道德名声,或是出于对江冬秀的承诺,又或者,他恐惧于韦莲司的这份感情,他提出,从此之后“以礼相待”。
但奇怪的是,接下来,韦莲司又说:“我绝对受不了用婚姻做幌子,来掩护我们这种难能可贵的关系的做法,虽然我知道我们的关系如果公开的话,会伤害到另外一个人。”似乎,胡适在建议“以礼相待”之后,又打算在他和韦莲司之间建立某种隐秘的关系。如果真是这样,倒也不难理解,自从和曹诚英闹出那场婚外恋,一定程度上影响他和江冬秀的关系之后,他更加习惯将婚姻以外的感情,处理成某种暧昧,拒绝有之,诱惑有之,最终成就一场浅尝辄止的感情体验。
但韦莲司不吃他这一套,她清楚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情:“现在的我已经被你挑起来了,如饥似渴不能自已。”可那又怎么办?以她的性格,也不可能为了自己的爱而伤及无辜,眼看着她的爱情即将走入泥淖迷障,突然,如峰回路转,她在自己的心里举行了一场婚礼,用整个生命对胡适说:相亲相爱,至死不渝。
完成这样一场婚礼之后,她焕然一新,出离纠结,她开始像一个妻子那样,想为胡适做点什么,无疑,她对于胡适最大的帮助,应该是事业方面:“你所需要的,是一个有智慧的我,一个能跟你合作,对你能够全心投入你所选择的人生大业,一个能对你做谏诤、能劝阻、提醒你,让你能全力以赴的我……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必须跟这样一个澎湃无比的力量搏斗着,我要做的是:第一、保持神经健康,有必要转移心力;第二、厘清脑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第二之第二、专精、不旁骛,尝试去了解。课业:新宗教、新宗教为何;静坐、读德文、中文;转移心力:做庭院工作、定心想单纯的事物。”
前半段的幽暗,是为了后面的光明做铺垫,她的沉沦,是为了终于奋发,我甚至感到某种振奋,像是听到一支终于明悦起来的曲子——韦莲司没有像曹诚英那样,因为爱,而消沉,而悲伤,那样当然是更省事更容易一些,但她却在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探索之后,终于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出路,成就爱情,圆满自我。后来,她还曾对胡适说,老友,生命中总是充满相聚与别离,在相聚与别离之间,我们工作。
我喜欢她的这句话,古诗词里,有多少等待的女人,梳洗罢,独倚望江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看上去很美,却是惊人的浪费,用整块的光阴来等待爱情,是深情吗?抑或,只是这种姿态美而不辛苦?像韦莲司这样的女子,则是带着爱情前行,爱情不是让她滞留某处的绊脚石,而是照亮前路的明珠,所以,一份好爱情,是自己给自己的。
然而,诡异的是,这样的一封信,寄出之后,如泥牛入海,没有换回任何回音。那是多么可怕的寂静!你倾己而出,拿出秘不示人的全部宝藏,珍重地交给对方,预设他一定会善待。即便是拒绝,也有一种郑重其事,一种悲剧的美。但是,没有接纳,也没有拒绝,对方的手背在你看不见的地方,你的珍宝啪嗒落在地上,跌得粉碎。
不,连那啪嗒声都没有,什么都没有,诡异的空洞,让人无所适从,怀疑是不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又觉得环节上不会有问题,若再去问,便是自取其辱。韦莲司一定也是这样反复想过,1929年,她写信给胡适,向他介绍一位游吟诗人,固然是因了做他精神上妻子的理想,看做一种试探也未尝不可。
胡适缄默依旧。韦莲司大大地受了伤,她也许会惊异于一个曾经存在的东西,为什么会突然消失如海市蜃楼,如果有人告诉她,你不是一个人!不知她会作何感想。
就是这一次,在胡适来绮色佳探望韦莲司之前,1927年的1月份,他在纽约,跟一个名叫瘦琴的女人建立了亲密的关系,瘦琴比胡适大八岁。当瘦琴像韦莲司一样在信中对胡适咏哦他们的爱情时,胡适推掉了她所有的邀约。
瘦琴极度失望之后,很快认清现实,她在信中对胡适说:“你可以是一个很好的情人,你的问题在于你总把女朋友放在最后,甚至放在所有萍水相逢的男性——以及爵士乐团——之后!”
胡适这种排名法不稀奇,一个旧中国乡村里长大的,成长期一直在为经济问题困扰的人,是舍不得坦然地享受爱情的,对于他们来说,爵士乐团都有可能成为跟特定人群的谈资,建立某种社会关系的垫脚石,爱情却是一个纯然的个人玩物,他们不好意思对自己那么好。
韦莲司没有瘦琴那份清醒,一九三一年,胡适回国四年之后,她给他写了封很伤心的信。首先检点自己的笨——我现在居然还在给你写信。“我想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如果我把一个女性居高临下的脚架给踢翻了,并从上面摔了下来,这也证明我们之间没有虚假的隔阂”。是的,在这场爱情中,她太主动了,没有像睡美人那样,等待王子来吻醒,可是,这正好证明她的不设防,为什么胡适感觉不到这一点呢?
为了维护自尊,韦莲司明显言不由衷地说:“另外我要说的一件事,是我今天对他已经没有任何热情,不像他对我的……即使如此,我认同他的根本道德的目标,以及我对他的情操和才智崇拜;他献身做大事令我敬佩,而且是我励志的灵感;同时他也是我用来衡量其他男人的标准。”
这样总结,太像告别,她是想跟那个深爱胡适的自己告别吗?但是,这一回,她收到了回信,两个月之后,胡适给她回了一封很长的信,说“我长久没写信给你,我真觉得惭愧得很,请容我向你保证,我从未忘记过你。”
他接着说,“1927年我回国以来,所以一直没有写信给你,是因为我们国家动荡不安的政局,而我也不确定自己的立场是什么,因此,写信给海外的朋友,谈任何事情都是困难的。”
好吧,就算你这话没错,但是,韦莲司,她只是你一个海外朋友吗?除了立场啥的就没什么可以和她说的了吗?
接着他又长篇累牍地汇报了自己四年间的工作和健康状况,他可能知道这些不是韦莲司所期待的,结尾处写道:“打了5页的字,又好像我什么都没说,在长时期的音信全无之后,且让这封信成为一个新的开始。”
啊,这不是一个开始,只是一个间隔,之后两年,他继续只字全无,不过看他上封冗长但又索然无趣的信,就能想到,他不会让自己再受二茬罪。
这世上的爱情,有许多种,有“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的悱恻,有“梦中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的执着,也有“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的现实和放达,胡适属于最后一种,他的爱情,只对眼前人发生,容不得半点相思的浪费。
他们再次联系,是在1933年7月,胡适写信给韦莲司,说,在他离开6年之后,他再次来到北美大陆。他这次是来芝加哥大学做一个演讲,原计划会后将飞纽约,虽然日程相当紧张,但是,胡适的口气里,还是留下了见面的可能。
后来这个计划更改,他先去了加拿大班福参加了一个会议,直到9月12日,他才来到纽约,一下火车,便被韦莲司开车接到了绮色佳。
值得一提的是,韦莲司的母亲已经在1932年去世,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胡适是一个让韦莲司老夫人感觉复杂的名字,虽然她当年反对过胡适与韦莲司同处一室,而且她古板的个性,也让大家可以推想到,她必然不赞成女儿与一个黄种男子谈婚论嫁。但是,对于那个聪明可爱的中国留学生,她毕竟付出过一个国际友人的热情。胡适回国之后,疏于给他们写信,尤其在他第二次来到美国,韦莲司老妇人亲眼看到他声名大噪之后,他的冷落,让她有点儿受伤。
韦莲司把她母亲去世的消息写信告诉胡适,是在他还停留在加拿大时,她说,大家在谈话里提起你的名字,她也从不表示意见,所以很难知道她是怎么想。她有时是很有智慧的,我相信她能了解。
韦莲司老夫人是否“能了解”很难说,但我们由此可以明白韦莲司不怨恨胡适的原因,她努力凭着自己的智慧去“了解”,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放在这里也可以吗?
但韦莲司母亲的终于退场,无疑给两人感情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能,毕竟酝酿了那么久,爱慕过,思念过,表白过,煎熬过,失落过,一定也想像过,十几年的情缘,在胡适第三次来到美国时,被推向了最为华丽激烈处。
十来天后,胡适离开了绮色佳,韦莲司给他写信说,我昨晚决定不了该睡哪个床,我一会儿走到你的房间,一会儿又走到我的房间。最后韦莲司采取了个折中的办法,她把胡适的被子拉到了自己的床上去。
“我想念着你的身体,但我更想念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的,是你整个人的存在——也就是我已经住进去的你身心里的那一部分。”韦莲司这样说。
有时,她是理性的,知道两人之不可能,她重提当年的设想,要在他的伟大事业中,扮演一个奴工的角色。这样说时,她高估了自己的坚强,只要一场雨,她努力筑起的堤坝便瞬间溃散,她重新回归为一个痴情的脆弱的女子:
“开始下雨了,我心中无家可归的鸟懒洋洋地飞旋着。
我兀自站着,手里握着你的白袍,凉凉、空空的;
我手指渴切地想要触抚到你柔嫩的肌肤,暖暖、亲亲的。
让我心中那强劲的爱之流,冲洗我用脑作分析后所遗留的苦涩。……”
情感与理智,在韦莲司心中一刻不能停止地交战,我们可以想象,她可能是做饭时刚刚坚定了一个主意,洗碗时又自以为坚定地持另一个主意。如果胡适就此离开,她的斗争还不用那么艰难,关键是,胡适到了纽约之后,就把告诉韦莲司,他将在十几天后再来绮色佳,他们还可以有一个白天的相聚。
那十几天韦莲司一直处于纠结之中,她一会儿想着永远不再见面,这样也比见面之后再分开要好,决绝如她,从来对于喜欢的东西,要么完全拥有,要么完全放弃,她不能容忍自己落到含糊不清的状态。但是,这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呢,可不可以给自己最后一次放纵,把这最后一天,当成一个送给自己的礼物,日后无法相见时,在回忆里重温的那一部分?
不管她的念头怎么变,事实都是,她的理智都无法组织起阻止胡适前来的力量,甚至于,她还希望胡适能在绮色佳多住一天呢。但胡适却不是一个会随便改变计划的人,他如约在九月二十四的清晨到来,又如约在九月二十四的夜晚离去,不多不少,整整一天。
我们仍然无法知道这一天的情形,但韦莲司在感情里彻底沦陷,她大胆地设想起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情形,声称她不怕被社会放逐,“这是个什么白痴唬人的字眼?算了吧,从哪儿被放逐?被谁放逐?……真正的朋友不会因此而用不同的眼光来看我们的,我们所该在意的只有一两个我们一向在意的朋友,请放心,从我们的爱里所绽放出来的花,就像那含苞待放的蓓蕾一样,不会毒死他们的。”
此时的韦莲司显然有了愿为爱情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也是,她的爱是那么深刻。看到美丽的事物,她也想要跟胡适分享,比如,胡适住过的那个房间的窗外,树叶在一夜间变成绚烂的金黄;在张爱玲的小说《白玫瑰与红玫瑰》里,佟振保下班回来,看见王娇蕊坐在他的大衣旁边,心中不由一震,他被王娇蕊对他的痴迷震惊了——韦莲司上演了真人版,胡适离去后,她学着胡适把香烟夹在手指上,看那若有若无的烟丝袅袅上升着,她望着那支烟,听着钟摆的滴答,以及,天空中一架飞机掠过的声音。
“我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的烟草味道,记忆里被爱的味道”。韦莲司将每一句歌词都身体力行地诠释了。
可是,“岂不尔思,畏子不敢”。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但她们都清楚一件事,那就是她们所爱的那个男人有多少勇气,亲吻时她们闭上眼睛,心仍然张开着,能从最细微处,量出对方的决心。在思念过之后,在煎熬过之后,在自己给自己鼓劲之后,在漫长的抒情之后,韦莲司重归起点,她清醒地对他说:“坦白说,你已经离开我了。我们都会恢复正常……回去之后,就不要刻意写信。与其写信,不如在你心里找我们曾经拥有的那一段快乐的净土。用这种方法来休息。我会理解的,我一直都是理解的。想办法找任何能让你神清气爽的事物!人生是重荷”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读出了韦莲司的无力与有力,她无力改变命运,却有力选择对于这命运的态度,在人生的重荷下,坚持让自己神清气爽。将她的这段话,与曹诚英的痴迷纠缠做个比较,高下自见。
然而胡适竟然不能理解“神清气爽”这四个字,反而向韦莲司致歉,抱歉打扰了她的安宁。没有比这更煞风景的事了,韦莲司失望地说:你太习于处理人类的事物了,所以,你连在鸟热情的歌声里,也看到了人的烦恼。鸟就像艺术家一样,会被太阳、玫瑰、人类灵魂的美和悲剧所震撼。然而,只要它能自由的飞翔、欢唱,它的创造欲就被满足了,不是吗?”
说到这里,我得说我的一个疑惑,韦莲司跟胡适,真的能够心意相通吗?我们不要忘记,韦莲司是个艺术家,重直觉,感悟力佳,思维方式不拘一格,对于美极其敏感。胡适更擅长的,是理性思维,对于美的幽深细微处,则不甚了然。
有回他将陶渊明与朱敦儒归于一类,学者顾随不由一哂,说“观此语,胡氏于朱、陶二人盖未能有深切认识,否则决不能将二人并论。”他接着说:“朱敦儒词是多方面的:有乐天自造之作,有豪放之作,亦有纤巧之作,其可取亦在此。”不错,虽然鲁迅先生都说陶渊明既有平淡、静穆的一面,也有金刚怒目的一面,但陶渊明整体却只有一个风格,是自然,朱敦儒的多方面,像有许多个模板,他模仿得倒是不错,这是他的可取,也是他的不可取。
笔者有个观点,一个人的艺术感悟力,和他的感情热烈程度是有关系的。艺术感悟力好的人,对于爱情的迷人之处也有更多的感悟和想像,更容易中毒,辗转反侧地放不下。艺术感悟力差的人,则像猪八戒吃人参果,咂不出其中的万千滋味,同样,遇到再深刻的爱,也无法为之低回,只是大笔一挥,在情史上又记下一行而已。
在这世间,情逢对手比棋逢对手更难,不是每一次,林妹妹都能遇上宝哥哥,祝英台都能遇上梁山伯,你说,郭靖懂得黄蓉的爱吗?又或者,令狐冲何尝真的懂得任盈盈,但这一点也妨碍他们谈情说爱,韦莲司也曾说,她在胡适身上,没有看到像另一个男性朋友那样的爱,和对美的鉴赏力,但,这还是不妨碍她,持之以恒地爱他。
胡适回到中国之后,再度对韦莲司封笔,我们可以说这是他遵了韦莲司的嘱咐,可是根据过去的经验看,就算韦莲司不那么说,他也未必会给她写信。韦莲司中间给他写了一封信,他只字未回,果然是活在当下的人。
算了,反正她也习惯了,她也说过她能懂,真爱不在于形式,他不来信不说明他没有想着他,可能、也许、应该只是,像他解释的那样,他看重她,给她写信需要一个完整的好心境,乱糟糟的社会环境中的他,一直没有。好在,他在过年的时候,给她寄了一张贺卡,好在,他也不像上次那样一封笔就是几年,第二年8月,他的信终于到来。
在信中,照例又是一番关于没写信的解释与抱歉,然后便是将曹诚英介绍给韦莲司,这位“表妹”即将前往康乃尔大学读书,胡适希望韦莲司能给照顾她,在信中他特别提到,曹诚英的学费与生活费用,由她哥哥支付。
10年前,胡适跟曹诚英尚且情投意洽时候,曾写信给韦莲司,提到了这位小表妹,说他去年在杭州烟霞洞中住了四个月,除了游山玩水,给小表妹说些故事以外,什么都没做。韦莲司回信,对此种生活表示赞成。不知道她后来是否知道那位听故事的表妹,就是到美国求学的曹诚英,就算她知道,估计也还是想简单了。但曹诚英来到美国后,韦莲司不太喜欢她,这不难理解,只比较一下两人为人处世的风格,曹诚英不可能是韦莲司所欣赏的那一款。
两年之后,韦莲司有机会对胡适说说她的看法。
1936年,两年未通音讯的胡适从旧金山给韦莲司发来电报,说他已经抵美,即将东行。绮色佳正是在旧金山的东边。韦莲司给胡适回了一封信,估计诚实地说了些对曹诚英的看法,胡适回信说,我很高兴从你那儿得到曹小姐的消息。自从她离开中国,这些年来,我没写过信给她。你说得对,她就是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大家都夸她有些小聪明。
仿佛是为进一步撇清,接着,胡适又把给曹诚英的信附在后面,请韦莲司转交。
信寄出去之后,胡适还是觉得不妙,接下来的一封信中,他特地交代韦莲司:别请曹小姐住到房子里来。我可以去她那里,或者在你那里跟她见面。但是完全没有必要邀她跟你住在一起。
这个交代太有必要了,就曹诚英那个性格,怎么按捺得住?势必有一场尴尬。胡适未雨绸缪,以为做得周全,可他实在高估了曹诚英的忍耐力,他那么久不理她,冷不丁地请韦莲司捎去这么一封信,让曹诚英怎么会不把眼前人当成树洞,尽吐自己这些年的爱与忧伤。
往事旧欢,别情离恨,在异国他乡,在一个看上去很安全的美国女人面前,曹诚英用倾诉拯救自己,然而,韦莲司呢?是否有什么从她心中瞬间抽离,旋转成一个巨大的黑洞?凉意暗生,玄虚无尽。但是,不管她内心是怎样的风起云涌,她都一定会保持她的风度,温柔地,善解人意地安慰那个为情所苦的中国女子,装作与她的故事没有一点儿关系。
十几天之后,韦莲司冷淡地接待了胡适,他感觉到了这一点,估计也猜到了原因,但很聪明没有道破,只是在离开之后,礼节性地写信说“我觉得很遗憾,没能多了解一些你的生活,没能和你多谈谈。”韦莲司没那么含蓄,回信说:“你在绮色佳的时候,你的伊人鸟不巧有时他往,真是令人嗟叹。”这个伊人鸟,是她爱着他的那部分灵魂。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他婚姻之外唯一的女人,他不爱他的妻子,那么,她还是他唯一的爱,她愿意,为这样的爱,忍耐不见天日的寂寞。现在,曹小姐的倾诉,将她苦心建立的小世界完全打破,自尊的女人,不能容忍像个怨妇那样找他问个究竟,只能将自己爱他的那部分灵魂,隐遁起来。
胡适并不愿终结于韦莲司的交情,他又写了一封很聪明的信,谈他的学术、论文,在船上遭遇的罢工,中间佯作信笔而至地说:“我工作到深夜。有时我写完一篇文章已经凌晨3点,我自己觉得很满意,并且想把它念给一个能与我共享的人来听。我以前会把一两首诗给我的侄子看,他是一个相当好的诗人,和我住在一起。现在他过世已经10年了。……怎么一个人会这么渴望找到一个知己的朋友,这真是令人费解的事。……我亲爱的朋友,你一定不能跟我生气,而且一定要理解,我总是想着你——我对你的思念一如既往。我希望经常写信给你。”
我年少时看林黛玉跟贾宝玉生气,到坡上去葬花,被宝玉三言两语哄得回转过来,又跟他开起玩笑来,很不能理解,想着换成我,一定要好好地呕一场气呢。长大了方明白,你若是爱一个人,就不可能真的跟他生气,哪怕他犯了很大的错也不会。你生气只是想得到认定,激出爱的承诺,他都说了,你当然不会再怎么样了。
韦莲司别无选择地原谅了胡适,也许她冷静过来一想,这件事没有那么重要,毕竟胡适和曹诚英的纠结,主要发生在1923到1924年,那时候,她固然一如既往地惦记着胡适,两人却没有什么密切的交集。
如果韦莲司知道,1927年春天,在母亲的眼皮底下,她对胡适的爱再度被唤醒并发展得如火如荼时,胡适刚从那个名叫瘦琴的女人身边离开,不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当然,我们完全没必要像个闺蜜一样替韦莲司追究那件太遥远的事,眼下所面临的是,胡适并没有对韦莲司的原谅回应以相对的热情。他回到中国后,韦莲司两次给他打来电报,胡适没有回复。一九三七年七月,“卢沟桥事变”之后,韦莲司恨不得立即赶往中国,又怕自己成为累赘,最后写信告诉胡适,她会照顾好在美国的中国留学生,让中国放心。
就在韦莲司写这封信的当天,胡适在海拔一万里英尺的空中给她写信,时局突变,他临危受命,来到美国进行抗战的宣传。很快,韦莲司在新闻里看到,胡适抵达加州的消息。
这一次,胡适行色匆匆,晋见美国总统,拜访美国国务卿,更有各类学人、工商业银行界领袖需要一一会见,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他没法赶到绮色佳,韦莲司亲赴纽约与他见面。
按照江勇振的考证,他们相处了五天,在见面之前,韦莲司是怀着一种雀跃的欢欣期待这次会面,虽然她知道胡适此番到来,与她的期待一点儿关系也没有,还是放任了自己的虚荣,觉得这是对自己执着陪伴的赏赐。
那是金子一样的时间啊,与所爱在一起,胡适即使感觉没有韦莲司强烈,但他在飞机上给韦莲司写信时,一定也勾画了美好的场面。
可是,当他们的时间终于到来,却突然不知所以地荒腔走板,怎么着都不对,说什么都是错,他们认识有二十多年了,二十多年来,他们从来没有像这一次这样,相处得那么别扭,那么不是滋味。
还要回过头来,说胡适抵达加州而未到纽约之前,韦莲司给他的信里,提到了有个想跟她结婚的男人,尽管她只是引用他的话说些别的事,并没有突出这个人,但胡适作为一个情人,不可能不注意到他。
这个想跟韦莲司结婚的人叫R•S。按照韦莲司的说法,他是一个好男人,爱这个女人,愿意去保护她,他对韦莲司说:“你该做的就是嫁给我还有画画儿”。说起来是极有诚意的求婚,但韦莲司却深知,这话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两件事不可能并存。
热恋中的情话,就像政治家竞选时的承诺一样,算不得数的。能否实现,不在于那时的热情,而是说话的人的能力。韦莲司太清楚R•S先生是一个寻常人,如果不是被爱冲昏了头脑,他对于韦莲司真实的诉求是,希望她打扮得漂漂亮亮地陪他出双入对,以及,照顾好他的儿子。
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有这种诉求的R•S先生,如何选择了韦莲司,大概是他对她没有足够的了解吧,以为每个女人,都需要一个家,并有为这个家安生下来的愿望。
这也不能说完全错,虽然,在韦莲司心中,只愿意跟一个人结婚,那就是胡适,虽然,韦莲司的老父再世时,惊世骇俗地一再告诫自己的女儿,千万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但此刻的韦莲司,已经是一个五十七岁的妇人,多年来,她与风车作战般的豪情,连累得她太疲惫,尽管她自信自己的相貌比实际看上去要年轻,但这个美国女人,在岁月的风刀霜剑面前,和我们熟悉的中国女人一样,未能免俗地对自己说,怎么着都该有个伴儿吧。
这是韦莲司终于为R•S先生拉开半边门的原因,但是,有半边门,还犹疑地半掩在那里,摆在韦莲司眼前的问题是:是孤独终老可怕,还是嫁给这个男人、“在还没有真正活过以前就死去”更可怕?这个问题和中国的战事一样困扰着韦莲司,现在,胡适来了,她觉得他能够解决她的困惑。
韦莲司固然是抱着求解答的心理,向胡适提出她的疑问,但在刚刚抵达纽约的胡适听来,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让我们试问任何一个不打算把情人娶回家的男人,假如你的情人发问:有人向我求婚,该怎么办。这个男人的手心都会暗暗出一把汗吧?
他得考虑,这是不是变相逼婚?起码是要一个承诺?一言不慎,将会给未来留下怎样的后果?就算对方不会抓住一句话死缠烂打,看她过得不好,你的良心也会自责不是?自认为有良心的男人,通常会选择“忍痛割爱”,凤凰男这方面会做得更极端,他们在自我牺牲的错觉里,体验着自己人格的伟大,胡适,不正是个美德爱好者吗?
胡适大表赞同,便是一件可想而知的事了。韦莲司非常失望,她并非指望胡适激烈反对,以此验证他对她的爱,而是希望他像一个真正的老朋友那样,从她的角度分析利弊。现在,他那么积极地赞同,却不是为老朋友多方面审时度势的结果,更像一个忙不迭地朝后一闪的姿势,套句我在公交车上听来的歌词就是:找个好人就嫁了吧!
说是羞辱也不为过,却原来,她苦心经营苦苦守候的爱情,在他,竟是一副随时可以放下的负担,他很高兴终于找到了下家。他人即地狱不错,但你并没有期望过与他人心心相映不是,而你所爱的这个人,你以为你们彼此早已是一片澄明的这个人,绕了那么大一个圈子后,回到起点,你发现,在爱情态度上,他毫无卓越之处,是最寻常的一个男人。
不大可能立即幡然醒悟,还会费解、纠结、争执上好一阵子,纽约五天,他们过得非常不快乐,是他们这些年来相处的最低谷。这情形,胡适不会懂,他只会惊异于他熟悉的,温柔体贴的韦莲司怎么像换了一个人,而她,要用怎样的言辞,才能说尽自己的心情。
回去时,她心灰到极点,以至于我想引用一个中国人的词来形容:“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从表面上看,韦莲司与胡适只是呕了点气,韦莲司自己却明白,那是一次彻底的坍塌,她孜孜于付出的,竟然,从来都是他不想要的。
但这样也很好,在她人生的重大关口上,她完成了一次感情上的涅槃,看清真相,也许没有那么美好,但不自欺的人生更加简洁,犹如放下所有的饰物,轻装上阵。
从纽约回来的韦莲司,经过认真思考后,做出了几个选择,第一,她拒绝了R•S先生,她不只是拒绝了一个男人,还拒绝了对生活的妥协,以后该怎么生活,变得更加明晰,她要把自己的有生之年,打理得更加利索,绝不拖泥带水。
“我所要的是那么一种人生的际遇,让我的心智与品味能永保敏锐,让我能够坦然地与我最崇拜的人们交会;只要能作出一幅画就可以,但必须是一幅杰作;只要能作出一道佳肴,但必须是人间极品;只需要一个小窝,但必须是一个素净典雅的极品屋;至于我自己,我要的只是一小块地,不起眼,阳光普照,自己省吃俭用,但能多多施予;或者能云游四海,观察人生,并记录下它的意义。”
对于她和胡适的关系,她也作出调整,她仍然崇拜他,景仰他,但抽取掉了情爱的成分,把他放到心灵友朋的位置:
“我发现我之所以要保持无牵无挂的自由之身,是因为我希望把自己保留起来,在需要的时候,或许可以对你、对其他在东岸的朋友或者对老邓肯能有一丁点儿的用处。现在看来或许已经不需要或者不可能,但这是我对我的友谊的一个卑微的想象。这也就是说,如果我能在现在赢取一些时间跟自由,我就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去用它。”
最后,她说,她要和一些久违了的朋友恢复联系,用他们的创作滋养自己。
不久,胡适以驻美大使之身,常驻美国,他没有像过去那样,积极寻找与韦莲司往来的机缘,而是在纽约与一个照顾他的护士同居。韦莲司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但在经历了那么多起伏之后,此事不再能激起她感情的波澜,那年夏天,她甚至提出,愿意跟胡适的新任情人各出一半钱,给胡适的房间装个空调。
1942年,胡适到康乃尔大学去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韦莲司居然是在报纸上看到他要来绮色佳了,与数年前他还未成行便急急告知完全不同,但她能够理解。
1952年,她请胡适夫妇一道去她家中度过了一个长达二十多天的假期,合影照片上,她站在胡适与江冬秀中间,她探询地侧脸望向江冬秀,似乎在征求她的意见。从后来他们的通信看,那是一个愉快的假期。
李宗盛给张艾嘉写过一首《爱的代价》:
“也许偶尔我还会想他
偶尔难免会惦记着着他
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
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
让往事都随风去吧
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
仍在我心中
虽然已没有他”
好的爱情,必然有友谊之根,只是,将友情变成爱情固然不易,让爱情回归友谊更难,如同覆水难收,如同皴染过的宣纸无法洗白,究其原因,在于人人心中皆有一个小自我,这个小自我承载着被伤害被辜负被羞辱的任务,像一个唧唧歪歪的小女子,抱住你想要大步流星的脚步。
谁能甩开这个缠人的小自我,走到高远之处,谁就能够不以世俗的名目定义自己的生活,不将自己看成“新人”或是“旧人”,不在头上加一个“EX”的标签,往事种种,皆是一场际遇,你我种种,也不过是交错、相逢,无须斩断,无须离散。
1962年2月24日,胡适猝然而逝,震惊之后,韦莲司去信给江冬秀说:“这棵大树倒下了,对你,正是哀痛的时刻,你必感大空虚,在这个大空虚里即将堆起哀悼者的追思和怀念……我最珍惜的,是对你的友谊的追怀,和对这棵大树的仰慕……”
这一年十月,韦莲司在胡适下葬之前,写信给胡适的儿子胡祖望,让他帮自己在灵前献上十朵白色的小花,另外,她还想捐出一笔钱,作为胡适文章英译和出版的费用。
胡适写给她的信,她也都陆续整理复印完毕,寄给了江冬秀。值得一提的是,江冬秀在整理胡适身后资料时,特地让韦莲司写一份自己的小传放进胡适的资料里,这一举动说明,她觉得,在胡适的生命里,韦莲司是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行文至此,不禁感叹绝非情种的胡适,竟然能遇到如此至情至性的两个女子,江冬秀对于他和韦莲司之间的纠葛不是没有耳闻,也曾怀疑过,暗讽过,但在经过时间的冲刷之后,在见识过韦莲司的为人之后,语言不通的她,比胡适,更能懂得那个异国女人,友谊也好,爱情也罢,她终归是在他的生命里深深留痕的人。
但这份厚遇让韦莲司大大地不安了,她从来无意伤害江冬秀,整理胡适写给她的信件时,她特意抹去比较敏感的部分。所以,随同那份极其简单的自传,她另外写了一个说明:我这一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着对于思想敏锐的兴趣。任何对艺术、科学、国际事务所做的诚实的观察和清晰的思考,我都致以倾慕和钦佩……我的一生,是个不断的冒险。
这是解释,她想让江冬秀了解,她和胡适交往的根源,是她的求知欲,但这也是实情,他们的爱情,原本就是自求知上生出,花开一瞬之后,又复归到求知上去。笔者尤其喜欢最末那一句:“我的一生,是个不断的冒险”,虽然,她的一生,大多在绮色佳小城里度过,但她一直奔袭在求知的路途上,山重水复,不知老之将至。
在《胡适的情缘与晚境》一书中,周质平用“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死生相许”来总结韦莲司的爱情,我总觉得不妥,“千山暮景,只影为谁去”,绝不是对于韦莲司感情生活的准确描述。相形之下,《诗经》里那首《宛丘》更为贴切一点: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
你的舞姿风流跌宕,在那宛丘之上。我对你岂能没有情意,但没有任何指望。
有人将“无望”解释成悲伤的情绪,我不敢苟同,人们的心理惯势是,爱慕,就一定要接近乃至得到,就一定指望点什么。为什么要如此的一元呢?“无望”,也可以是一种主动的选择,我放弃所有的指望,只作为观众,观看你的舞蹈,无冬无夏,宛丘之下。这样的距离,刚刚好。
1971年,韦莲司去世,她复印下来的胡适书信与稿件,由她的侄子寄到当时“中华民国”驻巴贝尔的“领事馆”,现存台北胡适纪念馆中。
悠优 2014-12-30 17:41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
你的舞姿风流跌宕,在那宛丘之上。我对你岂能没有情意,但没有任何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