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gyinc 2014-10-27 22:01
哈金:没有国家的人
哈金:没有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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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7 人物
Who is it 哈金,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得者,用英文写作的最负盛誉的中国作家,波士顿大学「创意写作项目」教授。
「因为我用英语写中国的原因,但所有的背景都在中国。这把我放在了地狱的边界—陷在了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之间。」
《人物》微信账号:renwumag1980
文|刘宽 编辑|张卓 摄影|刘宽 图片统筹|于千
一堂写作课
每周,哈金先生一定有一天开车到昆西地铁站,再辗转两趟地铁来到位于市中心的波士顿大学。12年前,他成为波士顿大学「创意写作项目」的教授,这个项目曾被《大西洋月刊》评为处于全国同类写作项目的前百分之五。哈金一学期只教一门课,今年9月,他教授「移居者文学」,来年开春是「长篇小说写作」。
今年56岁的哈金头发花白稀疏,穿西装搭配棒球帽,中等身高,微微发福,说起话来不紧不慢。作为一名用英文写作的中国作家,哈金已经跻身全美最负盛名的作家群体,他出版了18部英文作品,多次获得了海明威奖、福克纳奖等奖项,其中长篇小说《等待》得到美国文学界最高荣誉之一—美国国家图书奖。
每堂课前,哈金习惯在「爱因斯坦兄弟百吉饼」买一杯美式咖啡。他的课堂气氛轻松,「有时候上着课他也会突然笑起来,我们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已经毕业的学生凯瑟琳·康(Catherine Con)形容哈金笑起来像个孩子,喜欢把声音拖长,像是舍不得停下来。哈金的课堂位于一栋古老砖楼的「222」房间,这里在文学界被视为具有传奇意义—美国著名的「自白诗之父」罗伯特·洛威尔曾在这里教出无数获得普利策奖的诗人。教室刚好够放15张木质椅子,地板铺着校友捐赠的波斯地毯,著名的查尔斯河从窗外潺潺流过。习惯性地,哈金坐在近门的位置,学生以他为中心围坐一圈,方便交流时彼此注视。
用第二语言的英语授课,哈金讲课的语速很慢。「你听他讲课的时候,似乎能听到他整合自己思想的过程。」学生克里斯·阿门塔(Chris Amenta)告诉《人物》。
在哈金的回忆中,他开始学英语是1976年离开部队在佳木斯铁路局工作时,周一到周六,早上5点开始,晨间广播「一开始是『毛主席万岁』、『共产党万岁』,然后才开始『Is that a chair?No, that’s a table.』。」恢复高考后,他的第一志愿是中国文学,却被最后一个志愿黑龙江大学英语系录取。
他对英语并不具天赋,也缺乏兴趣,常抱怨练口语让他的下巴、舌头、嗓子发疼。在山东大学拿到英美文学硕士之后,1985年,哈金申请到了美国布兰代斯大学英语系的奖学金。虽然他自己不想再读书了,但大学老师对他说,「将来对你有好处」,太太也觉得在美国「发展空间大一些」。于是,30岁的哈金来到美国,计划赚笔美金就回中国。
尤金·古德哈特(Eugene Goodheart)是哈金在美国第一堂英语专业课的老师。83岁高龄的他是英语文学界的泰斗,在他的记忆里,哈金羞涩沉默。「1985年是文学史上重要的一年,在课堂上大家激烈地争论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解构主义⋯⋯我都控制不了他们,但哈金就在那里很沉默⋯⋯到期末的时候给学生打分,他课堂参与的分数就没有。」他告诉记者:「现在我怀疑他当时是在用一种作家的眼光在观察我们,我觉得他会把那些记忆都存储起来,有一天再现在他的小说中。」
哈金向《人物》回忆,那时自己极度自卑、不敢开口,「在国内学的是四不像英语⋯⋯关键是说怕别人听不懂。」几年前接受《巴黎评论》采访,他也表达了相同的感受:「到美国两三年后才开始用英语思考。当我理性的时候,我用英语思考⋯⋯但是我情绪化的时候,我的中文就会蹦出来。」
课外的晚间,哈金在一家工厂打工,利用值班时间,他完成了英语诗集《沉默之间—一个来自中国的声音》,笔名「哈金」也是在这个时期替代中文名字「金雪飞」(「哈金」的「哈」代表哈尔滨)。1990年—哈金来到美国的第五年—一家出版社决定帮他发表诗集,「我脑子里是空的。我觉得这对于我(毕业后)回中国的计划来说不过是一个插曲。」然而,国内那种80年代理想主义的急遽消退让哈金彻底打消了回国的念头,「因为我觉得什么都变了,一下就是给翻过来了。」
他的英语里有自己的声音
哈金曾不止一次在采访里说过,最初决定从事英文写作是「为了生存」。作为一名英文系毕业生,他找不到任何像样的工作。去餐馆打工,连服务员都干不了,只能做打杂工。中餐馆大部分都是广东老板,也嫌弃他不会说粤语。
很多人难以理解哈金为什么用英文写作,太太却坚决支持。哈金向《人物》回忆妻子说服他说,「你用汉语写,当时也没有互联网,你根本就没有读者,而且你是英语专业的,你的出路在哪儿?根本就没有出路⋯⋯你就能做好两样事儿,一个是写书,一个是教书,别的你做不了。」
在一场读诗会上,哈金被引荐给当时波士顿大学的「创意写作项目」的主管、剧作家莱斯利·阿普斯定(Leslie Epstein)。莱斯利第一次见到哈金,「他有一张宽方的脸,好像很多聪明的中国人都是这样的脸⋯⋯即使英语不清楚,口音又重,他写的诗打动了我,我也看到了他的智慧,还有生活的艰辛。」莱斯利破例答应博士还未毕业的哈金旁听他的写作课,「他那时候的困扰,是要『如何活着的困扰』,而不只是『写作困扰』。他孩子也小,老婆好像也不在工作⋯⋯但他还是坐在那里,读着字典里的每一个单词和解释,太了不起了。」直到现在,哈金还保留着「没事翻几页」英文字典的习惯,「把不知道的(单词)标记一下。」
在莱斯利课上的作业构成了哈金的第一部小说《词海》—关于他在中国参军的经历。当年,没有大出版社愿意发表,哈金主动联系一家小出版社印了1500册,且需要自己推广。他搬着书去参加书展,只卖出去一本,即便这位买书的当地人也没有给予他理解:「你怎么写了这么一本书,有人买吗?」
为了帮助哈金在博士毕业后、找到工作前有合法身份,莱斯利正式录取他成为自己的研究生。他从没怀疑过这个中国学生的才华,向《人物》赞美哈金「是我认识的唯一一个天才」。他家中的书柜有专门区域摆着哈金的小说,「我唯一纠正他写作的地方,就是他有时候会写『yeah』这个词,我说不要这样写,太美国了。」
「这(英文写作)本身就是巨大的分裂在里头,但又没有办法,人总得生存吧!」哈金曾感慨选择英文写作是「个人悲剧」,前路叵测,看不到任何希望,只有一直写下去。1993年研究生毕业后,他被美国南部的埃默里大学聘用为副教授,生活的境况仍没有太大好转。他曾回忆,那段时间压力很大,天天给大文学刊物投稿,每天都在收退稿信,太太受不了,干脆规定,吃饭前不准看邮箱,免得影响心情。
窘况直到1999年长篇小说《等待》的出版才有所改善。这部描述当代中国的爱情小说在美国主流社会大获成功,著名文学家厄普代克在《纽约客》撰文:写作完美,清醒的文本本身并不招人注意,但却能够呈现画面、人物和各种感官的感觉。明明写着压抑的情景,却还能带着喜剧、自然之美。他赞叹哈金的英语水平「几乎史无前例」。与同样用非母语写作,文辞考究的俄罗斯作家纳博科夫相比,哈金的英文简洁准确却蕴含普适之理,这也令挑剔的美国读者深感惊讶并为此着迷。
哈金的老师、英语专家尤金分析,如果哈金在非美国的区域用英语写作,也许不会这么成功:「美国文化的开放给了像哈金这样的作家邀请函,英语本身是一个很丰富的语言,也因为这样的丰富性,英语很难掌握⋯⋯特别是美式英语,对新的表达很开放。」但「哈金完全掌握了他在使用的那一种英语,跟任何其他作家都不一样,他的英语里有他自己的声音」。
哈金认可尤金的总结,他认为英语口语可以融入书面语言,「不像汉语(写作)就有标准的文学语言,跟口语交谈的语言差很远」。此外,「中国讲究用词华美,显得有学问,西方的,特别是英文,最烦的、最不讲究的就是这个⋯⋯你看《圣经》上,根本就没有形容词,就是讲究要靠动词和名词⋯⋯这样的话,语言会有力量。」
在用英文写作的中国作家群体里,哈金在西方的巨大声誉不仅仅是对他英文水平的认可,也是对他阐释故事能力的认可,这些故事传递的价值观穿越了国界,毋庸置疑他是移民作家里的佼佼者,但他依然会带有某种令人费解的谦逊及恐惧。对于《等待》的成功,他将之归结为「命运,各种力量集中到一块儿」,而非本人的天赋才华。和《人物》谈到使用英文创作,他显得有些不自信,羡慕那些母语作家的「自然感」。他以纳博科夫为例,这位俄语作家在听过自己的一次英文广播采访后,决定从此只接受笔头采访,哈金现在也不敢听自己的英文采访,「我怕我听了我也不想再接受采访了。」
这种不确定性也源自移民身份,「像我这种情况的作家,特别是从另一个语言来的,你不能只有一本书、两本书、三本书、四本书站住的,你得有一组书,它能站住。要不很容易被挤到一旁了,就是一种恐惧感吧。」
哈金自认为最花费力气的一部小说是2007年出版的《自由生活》,该书讲述了中国移民家庭的故事。之前盛赞哈金的厄普代克对这本书表示出极度的失望,他认为当哈金脱离了中国背景,将故事设置在美国时,「哈式英语」就失去了魅力。厄普代克借用《自由生活》中主人公被讽刺的话来批评哈金:「你运用英语的方法太笨拙了。这对我作为一个以英语为母语的人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
「伟大的幻觉」
凯瑟琳是哈金的学生,她毕业两年了,还在继续写她在哈金习作课上开始的小说,一个关于钢琴教师的故事。哈金曾在课上教她:「一部长篇小说就是写30个场景」,「这很实际,其他人不会这么直接地去告诉你故事就是这么写成的。」凯瑟琳告诉《人物》。—这些实用技巧还包括:「写第一稿要快,然后再返回来打磨它」、「一定要先知道故事怎么结尾,然后再让整个故事朝着结尾走」、「戏剧冲突要越早发生越好。」
每天早6点,凯瑟琳到固定的咖啡馆的固定座位写作,两个小时后再像其他上班族一样赶去上班。为了维持经济来源,她选择一边留校工作一边写作。「他总是重复说『你必须要非常非常努力地写作』,但是因为这句话是他说的,就会特别有意义,因为我知道他有多努力。」凯瑟琳说,「对他来说根本没有『文思枯竭』这回事。他只会制订一个计划,然后带着自律去那么做。」
哈金坚持每天写作,哪怕只有一个小时也要坐下来写。「你要是不做的话,两个月,整个你就拿不起来了,就像做饭一样,你不能断火,一断火就夹生了。」在哈金的定义里,好作家和差作家的区别是「好的作家愿意花时间把一个作品做到极致」,「像我有个老师叫弗兰克·比达特,有的时候改上数百遍、上千遍一首诗。」写一部小说,哈金要经历35遍到40遍的重写,送到出版社前要校稿6遍以上。
「他说写作的诀窍就两个字,『耐心』。」艺术史专家、哈金的朋友王瑞芸在电话里告诉《人物》,她评价哈金不属于天才型作家,「这属于人格力量的东西,他就是踏实、耐心。」王瑞芸曾为哈金翻译了2013年在中国大陆出版的短篇小说集《小镇奇人异事》。
写作几乎构成了哈金生活的全部。他尽力拒绝各类派对,平时除了离家需要跟太太联系,其他时间完全不使用手机。他去过一些「艺术家创作营」写作,类似的营地通常设置在偏僻安静的地方(因为有家庭,哈金每次只去3到5周),有一次他去的那个城市只有21个人。「中午饭人家都给你送来,不用你出来,意思你必须得集中精力写作。」哈金沉浸于此,享受「与世隔绝」的写作生活。在课堂上,他不止一次提醒学生,写作是孤独的,终生孤独。
对哈金来说,写作也是消磨生命的办法,计较得失便失去了乐趣和意义,「就是你往前走,做就行了」。为了鼓励学生坚持写作,他经常建议大家写生平介绍,装作自己得了什么写作奖,「比如我会写,『凯瑟琳,在《纽约客》上发表作品的作家』,虽然我从来没有真的发表过,但是这样真的会帮助我,特别是当我特别沮丧的时候。」凯瑟琳说。哈金称这个办法是一种「伟大的幻觉」,「相信自己写完就会是一个伟大的作家,但是当然写完你就知道自己还不是,你就出来了。但一开始你必须得有这种心境,要不然是非常孤独的事情⋯⋯你怎么继续?你继续不下去。」
除了写作之外,哈金「最喜欢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陪太太逛街。他却依然用作家的眼睛观察、思考着琐碎的生活:女人们为什么愿意花那么多钱在名牌包上?为什么有些人喜欢Coach有些人喜欢Kate Spade?为什么很多中国人喜欢布满商标的包?哈金的老师尤金盛赞哈金身上有极为敏锐的生活观察力,他曾写信给哈金赞扬他的小说《疯狂》里的一个细节,「比如你写那个男人用牙签挑牙齿,你对平凡的细节有不平凡的感受。」
哈金在波士顿大学「创意写作项目」担任教授,这个项目曾被《大西洋月刊》评为处于全国同类写作项目的前百分之五
「人啊,执政者啊,都是暂时的」
今年9月,哈金的「移居者文学」开课。一个教室二十几个学生混杂着本科生、研究生和几个慕名而来旁听的人。哈金要求学生每周读完一本他挑选的小说,在课堂上讨论。小说一共12本—每本小说的主人公或者作者都是「移居者」。
学生们最近读的一本小说是美国女作家薇拉·凯瑟的《我的安东尼亚》。哈金在课上分析书中两个截然不同的女性角色—不安现状的莉娜和守着家园生活的安东尼亚。课后当和记者谈及对土地的态度时,哈金认为「乡愁」是被媒体过度演绎出的概念,很多人都没有家,谈何「乡愁」?「大伙儿都觉得有这种(乡愁的)感觉,但是这其实不是对家的想念,是对我们本身对于生命中流失的东西挽不回来的遗憾。」他举例《我的安东尼亚》中父亲之所以会因为思念家乡而自杀,并不是乡愁而是语言困境,「这跟乡愁没有关系的,是他整个人的参照系统都没有了,这才是最大的恐惧。乡愁不是恐惧最大的原因。我有乡愁,但是我必须保持头脑清楚,我不知道我的家乡在哪儿。」
哈金出生在辽宁省一个偏僻凋零的镇上,父亲是军官,全家随父亲工作调动而频繁搬家。小学开始,哈金就在寄宿制学校上学:「两个星期回家一次,就跟家里就有点感情上就断裂了。」久而久之,「自然就把家乡那个意识是一下就给它消掉了。」唯一给过哈金「家」的感觉的是在寄养的邻居家,一次他生病,「那个老头吓得裤子都吓掉了」。
「文革」爆发后,母亲作为「走资派」被流放乡下,学校停课了,哈金篡改年龄去中苏边界参军,再后来就是出国,和父母联系渐少,父母也不愿意来美国,他只能不断给他们汇钱。两年前,母亲病危,他因种种原因未能回国,母亲去世后,「也没有那么想回去了」。
去年秋天,一家国内出版社打算再版《等待》却被叫停。「实际上,我听有人告黑状,就说是反动啊,因为《等待》一开始也被很多人批的嘛,就是英语系的一些教授,国内的⋯⋯因为你这个人是从边缘来的,你没有那个能力,你只能骗老美,你只能是诬蔑中国人,玩政治牌,你才能做这种事情。」哈金对记者说,「我出身边缘,来源也边缘,因为我上的大学也是黑龙江大学,他们经常拿这个来埋汰我。」
《等待》是哈金第一部翻译到中国大陆的作品。13年前,导演陈可辛买下了电影版权,但涉及军婚,电影进入了漫长的等待。据哈金说,最初主演是周润发和巩俐,后来换成金城武和章子怡,现在已经到第三代的刘烨、周迅,电影还没有拍出来。
一年前,他的《南京安魂曲》入围「施耐庵文学奖」,进入最后一轮了,因为是「翻译作品」首先被淘汰。「你说是翻译作品,那你一开始叫它一轮一轮都过了?」哈金很不理解,他提到同样是旅美作家的严歌苓在中国的发展比自己顺利很多,「严歌苓她出国之前,她就是作家协会会员。」
一次接受美国媒体采访,哈金说,自己过去喜欢去哈佛图书馆地下室翻看中国旧文献。「我被触动了,我那时候觉得我的工作就应该是这样简单:把历史翻译到文学里来,我觉得我的生命将用在写一本接一本关于中国的书上。但是当我这样那样做的时候,情况发生了变化。里面有一种很强烈的疏离感,也许是因为我用英语写中国的原因,但所有的背景都在中国。这把我放在了地狱的边界—陷在了两种文化和两种语言之间。这就是我想要解放我自己的原因之一。」
最初,哈金定位自己是移民作家,「为中国劳苦大众代言」。成名后,被部分国人质疑「如果你没有跟我们一起吃苦过,你就是在利用我们的遭遇获得个人利益」。后来他曾在公开场合表示,停止描写他已经离开的「当代中国」。
「你不要有目标读者,」哈金告诉文学课上的学生,「这样才能写出永恒的作品。」他认为作家是艺术版图上的独立个体,即便跟「你的民族和文化和语言的版图不吻合」。正如他赞同艾略特所说的,读者应该「包括过去、包括现在、包括将来」。接受美国笔会采访,他坦诚地谈到,「自己不再是附属于中国的物体了」。
但他从来没有停止对中国的关注:「在外面知道中国的事比在国内知道的多。」和记者讨论中国,他欲言又止,只说他不认为中国是一个真正的强国。他认为「美国在很多地方是社会主义,这块穷人确实过得很好」。
今年3月,在麻省康克镇的一家书店,哈金身着棕灰色西服出席小说《自由生活》的交流会。他谈到初踏美国土地的感受:「刚来美国的时候,去查尔斯河边看人钓鱼,有个人钓鱼,钓了一筐,再倒回去,我被震惊了。还有鸭子,蘑菇啊,松鼠啊。我来自中国东北,有一道有名的菜,就是用松鼠做的。还有人在市场里卖。我发现土地在美国真的很不同,自然眷顾这块土地。后来我给中国一个朋友写信:『我们自己的土地一定感到精疲力竭了吧』。只有土地本身是永恒的,上面的人啊,执政者啊,都是暂时的。」
分享会的尾声,有读者提问哈金的「家」在哪里,哈金说,是美国,「空间上这里就是我的家,因为现在我住在这里。」另一层面,对于一个写作者,「写作就是我的家园。」
借《自由生活》的男主人公吴楠,哈金道出了对祖国的复杂情绪:「有一天他终于回到了心里挂念的家乡,见到了父母和家乡的繁荣,他开始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海外华人,退休后要回到这个需要贿赂和宴请他人,才可以办成事情的疯狂的国家。』很显然他已经不能再适应这样的生活。现在他更想活在美国、生在美国了。」
「魂归故里」没那么重要了
如今,哈金把家安置在远离波士顿市区的福克斯波罗,这里紧邻一个州级森林保护区,有充足的阳光和新鲜空气。哈金的一天从早起的一杯咖啡开始,然后坐在书桌前开始写作,太太在外面做家务、看电视。他一整天一整天地沉浸在故事里「出不来」。
一年前,哈金的太太被诊断出肺癌,医生断定还有6周的生命。在否决保守治疗的建议后,他把妻子送到全美一流的达纳—法伯癌症研究所。他形容和太太是一个团队,「别人都觉得我傻,就是她一个人觉得我很精明。」他笑着说太太是他真正的伯乐。在采访过程中,哈金曾两次犹豫是否要继续,怕耽误照顾太太吃药,「药基本都是我给她分了,我叫她吃,(让她)有个精神上的依靠。」因为太太生病,哈金不得不放缓两本书的写作,转而尝试写短一些的中文诗歌。习惯早起的他,现在即使醒了也会躺在床上看书等太太醒来。他不敢想象失去太太,「好像两个人一直在一条路走,突然间断了一条路,这是非常恐惧的,应该说这个(照顾太太)其实比我写作还要重要。」如果没有太太,「我就辞职了,我到别的地方,别人找不到我了。」他说的时候,笑呵呵,眉宇间却被苦涩笼罩。
即便最近太太的病「奇迹般」地好转了,哈金也「不敢太乐观」,「我觉得生命非常脆弱,随时随地一下就了结了。」他对未来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悲观,妻子生病后,他们谈论骨灰一定要放在一起,但「魂归故里」却显得没那么重要了,「我觉得就是想尽量把我的作品做好,可以把我的生命存在我的作品当中,我觉得这就行了,『乡』对我来说是不可强求的。」
哈金「最喜欢最喜欢」的事情就是陪太太逛街。他却依然用作家的眼睛观察、思考着琐碎的生活
今年3月,哈金成为200个美国艺术暨文学学会成员之一,最早成员包括马克·吐温。他的新作《背叛的指南》也将会在11月出版,灵感来源中国电视剧《潜伏》,因为太太不喜欢电视剧的结局,所以哈金的新书开头从电视剧的结尾展开。「我希望有天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我能出席,」哈金的写作老师莱斯利告诉《人物》,他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他是一个实现美国梦的例子,只要你非常努力、有智慧和毅力,你就能成功。」
9月的一天,哈金结束了一周一次的3个小时的文学课,夕阳西下前,他背上单肩背包,穿过连接整个校园的波士顿著名的共富大街,乘地铁「绿线」赶回家。地铁车厢里,穿着西装的男子已经睡着了,一个金发的年轻女孩戴着耳机摇头晃脑。和车上大部分低着头看手机的乘客不同,哈金始终若有所思地望着窗外,注视着这个他生活多年却并不属于他的城市—突然,地铁驶入地下,窗外一片漆黑。
本文首发于《人物》2014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