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妈咪 2012-3-26 13:20
流氓邻居敲竹杠了,大家帮我看看协议这样写可否?
市中心三层楼老洋房,我家在二楼,南阳台隔壁就是公共卫生间。因为前几年楼下家里开棋牌室日夜颠倒,气得我妈住不下去,后来搬去我们那里,房间空关两年。结果公共卫生间被人霸占。最近我简单装修出租,在南阳台邻公共卫生间搭了个淋浴间。装修第一天,我给楼下送了香烟水果等,并写下保证如果阳台漏水一定修复和赔偿的书面文字,非常诚恳。装修十天,相安无事。但等到装修收工那天,楼下人家突然跑到物业闹,说我们没有得到他们同意就擅自安装,将来可能(注意:是将来可能)会漏水到楼下,给他们带来种种麻烦等等,并要挟要叫地痞来砸墙。物业不敢承担责任,赶紧推脱要求双方协商(装修前我都和物业沟通过,都是口头同意的)。楼下人家也不来找我,见面也不吵,但是租客进去第一天就开始和租客闹腾,楼下谩骂和敲门威胁,不允许洗澡,连续几天,吓得租客不敢回家,连连打电话希望我们赶紧解决。
起初也不是很明白一楼人家的真正意图,如果真心不希望我们造浴室,完全可以装修过程中阻拦,偏偏等到装修结束去折腾租客。面谈后知道他们的目的:一是房子出租要通过他们,由他们租给自己的朋友(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可以和棋牌室扩散思维联想一下);第二就是要钱摆平,坐地起价,给了钱就写书面同意的文字。碰到流氓了,谈妥价格(黑心啊),我正在草拟协议书,请各位,特别是懂法律的帮我看看,真心是不放心,这种人敲了第一次竹杠,还会第二次。
甲乙双方就二楼南阳台搭建卫生间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对于甲方在二楼南阳台搭建卫生间无任何异议;
二、 甲方保证对将来可能产生的阳台漏水承担修复和补偿的责任。
三、 由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人民币**元整,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款项给付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索偿要求,并保证不对租赁甲方房屋的租客骚扰。
四、 此协议甲、乙双方及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i] 本帖最后由 乐乐妈咪 于 2012-3-26 13:23 编辑 [/i]].
灰姑娘的妈妈 2012-3-26 13:24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你们不出租,也不允许他们开棋牌室.
winter 2012-3-26 13:35
[quote]原帖由 [i]灰姑娘的妈妈[/i] 于 2012-3-26 13:24 发表 [url=http://ww123.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619669&ptid=4809402][img]http://ww123.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其实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你们不出租,也不允许他们开棋牌室 [/quote]
:victory:
以其人之道.
shyangying 2012-3-26 13:46
到附近工商所去告他们,工商所会要求物业和居委会上门了解情况.
乐乐妈咪 2012-3-26 13:53
[quote]原帖由 [i]shyangying[/i] 于 2012-3-26 13:46 发表 [url=http://ww123.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619771&ptid=4809402][img]http://ww123.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到附近工商所去告他们,工商所会要求物业和居委会上门了解情况 [/quote]
关于棋牌室这个问题,物业、居委会、派出所都去跑过了,这么多年有谁来解决过?夫妻两个都是无正当职业的混混,政府的态度就是能自谋生路不要闯大祸就眼开眼闭了。对此不要抱希望了。如果不是棋牌室,我母亲何必离开老宅呢。.
可爱的小狮子 2012-3-26 14:09
对付流氓的唯一办法: 你要更流氓
对付流氓的唯一办法: 你要更流氓. 秀才遇到兵, 有礼说不清. 和流氓谈协议, 没有用的, 非你更聪明可以把他饶进去. 上海是动口不动手, 真遇到动手就怕了. 记住: 吃软怕硬, 是人的通病..
乐乐妈咪 2012-3-26 14:57
[quote]原帖由 [i]可爱的小狮子[/i] 于 2012-3-26 14:09 发表 [url=http://ww123.net/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8619869&ptid=4809402][img]http://ww123.net/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对付流氓的唯一办法: 你要更流氓. 秀才遇到兵, 有礼说不清. 和流氓谈协议, 没有用的, 非你更聪明可以把他饶进去. 上海是动口不动手, 真遇到动手就怕了. 记住: 吃软怕硬, 是人的通病. [/quote]
我也知道这个理,但是本人是文秀才,凶恶不起来啊。.
cdfthj 2012-3-26 15:29
暂时不出租,去法院起诉居改非,物业列为第二被告。等物业先开软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