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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yik 2011-1-6 10:22

汉语方言的语序类型比较

“liudanqing_yuxu.doc” 汉语方言的语序类型比较,刘丹青,原载日本《现代中国语研究》创刊2期,2001年

汉语方言的语序类型比较*

刘丹青

[Abstract英文提要]
  This paper compares word order patterns of topic, subject, object and the verb among Chinese dialects. Through a brief historical survey of order types since archaic Chinese, it claims that Chinese has been largely an SVO language but has never been a typical SVO language. In Wu dialects, topicalized patients are more common and are of more syntactic nature than in Mandarin, and topicalized patients prefer the subtopic position rather than the main topic position. Therefore a new verb-final pattern is developing through the grammaticalization of subtopics with patient role in these dialects, though it is not a real SOV type yet. The same is true for Min dialects, but not for other southern dialects such as Hakka, Gan and Hui. An interesting consequence arising from interaction between subtopic prominence and the SVO type is the frequent use of split topic structure, which divides a patient argument into two parts, one serving as subtopic and the other as object. By contrast, Cantonese exhibits the strongest SVO type in various respects. Thus the paper proposes a typological model among Chinese dialects. That is “Cantonese (strong SVO) : Mandarin/Hakka/Gan/Hui (moderate SVO) : Wu/Min (weak SVO)”, sharply different from previous models like Hashimoto’s “Mandarin : Wu/Cantonese : Min”. Real SOV order appears in some northwestern dialects due to the influence from SOV languages like Tibetan, as well as a developing case system, which is a crucial condition for being a real SOV language.

[作者简介] 刘丹青,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语言研究所所长。

0. 引言
本文讨论的语序类型限于小句基本结构,即话题、主语、宾语、动词等成分的语序问题。这个问题不光涉及汉语事实问题,而且涉及怎么分析有关事实的问题,比如是前置宾语还是小主语等等。这些理论问题不解决,有了事实也难以得出结论。所以本文试图以语序共性和类型的研究成果为背景,结合语序理论、话题理论和语法化理论,以汉语从古到今和若干方言的语言事实比较为基础,为汉语方言语序类型的比较构建一个新框架,而不是照搬单纯在普通话研究中形成的现有框架。现有框架虽然孕育了大量描写性成果,加深了人们对普通话语法事实的认识,但也存在天然的缺憾。它对内包容性不够,有时难以合理地分析汉语史上和各方言中的语言事实;对外可比性不足,难以同国际语言学交流,也不利于展开汉语和其他语言(包括亲邻语言)的比较研究。在建立理论框架的基础上,本文将对几大方言的语序类型作一个初步比较,并根据新的事实和新的分析,对桥本(1985)关于汉语语序类型的地理推移模型提出重大修正。

1. 汉语小句结构的基本语序类型

1.1 汉语语序类型的历史背景
    从文献记载以来汉语小句结构一直以SVO为基本语序[1],与壮侗语一致;名词短语的各种定语则一律在中心语前,与藏缅语一致。由于汉语跟藏缅语的亲属关系最确定,而后者除克伦语外基本上都属SOV型。所以汉藏语言学家们倾向于推断汉语和藏缅语的共同祖语是SOV语,汉语的SVO是后起的,LaPolla (1994)并认为可能是上古汉语焦点位置的改变促成了宾语位置的后移。壮侗语祖先是否也是促成汉语SVO语序的因素,目前暂难决定,因为其“名词+定语”语序虽与VO式和谐,对汉语主流却几无影响。
    先秦汉语在以SVO为主导的同时存在两种有明确句法条件的SOV句式。一是疑问代词宾语在动词前,如《论语·子罕》“吾谁欺,欺天乎?”,“谁”前置而名词宾语“天”后置。二是否定句的代词宾语前置于动词,如《诗经·硕鼠》 “三岁贯汝,莫我肯顾”,肯定句“汝”后置而否定句“我”前置。再看《论语·学而》“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虽然否定句代词宾语“己”前置,但名词宾语“人”仍后置。此例还说明这种规则在嵌入句中同样有效,因为后面两个小句都是“不患”的宾语从句。
    从类型学的角度看,这些句式可能是原SOV类型的遗留。根据Greenberg (1966)的共性25,“假如代词性宾语后置于动词,那么名词性宾语也同样如此。”该单向蕴涵的共性意味着假如代词宾语前置,名词宾语不一定前置。换言之,代词宾语比名词宾语更倾向前置于动词,名词宾语比代词宾语更倾向于后置于动词。Hawkins (1983)的重成分后置原则、Dik (1997)的语序优先序列,都确认代词比名词更容易靠前。可见古汉语部分代词宾语在动词前、而名词宾语在动词后是符合语言共性的。比较历史上拉丁语的SOV变成法语的SVO,但代词宾语仍是OV (感谢R. LaPolla博士提供这一事实)。假如汉语祖先真是由SOV变SVO,那么也经历了类似法语的阶段。
    秦汉以降,上述两条宾语前置规则逐步消亡,汉语的SVO模型不考虑话题和间接格受事的话显得更加一致稳定。

1.2 “把”字间接格句式与汉语语序类型
在完成SVO整合不久的中古时期,汉语出现了用动词虚化来的“将、把”等前置词将受事论元放在动词前的句式(为方便,暂称处置式)。海外学者常常把处置式当作汉语中的SOV句式(如Li & Thompson 1973, 桥本1985, Sun & Givón1985)。其实从句法上可以方便地证明处置式不代表OV语序。首先,把”字句中的非双及物动词后面仍可有宾语出现,“把”的宾语和动词的宾语有整体-部分之类关系(参阅吕叔湘1965),如“他把橘子剥了皮”、“小张把酒喝了一大半”。可见“把”字并没有取消动词后宾语的句法位置,“把”字的宾语不是动词的宾语。其次,几乎无人否认“把”字属于介词。既然是介词,它就是间接格(oblique)的标记,而不再是直接宾语的标记。“提宾”说和“把”的介词性是不相容的。在一定条件下将直接题元改用间接格表示是语言的常见现象。Van Valin & LaPolla (1997:124)举过英语的此类例子,如to sew the dress ‘缝衣服’ > to sew at the dress。后式中at的宾语便不再是动词的宾语,正像“把”字的宾语也不再是动词的宾语。再次,比较 “把”字句和“被”字句,两者的区别仅在于“把”使宾语降格(degrade)为间接格状语,属受事题元的状语化,而“被”使主语降格为间接格状语,是施事题元的状语化。假如“把”字句属SOV,那么“被”字句就属OSV了,事实上没人这么分析。可见,认为“把”字句属SOV至为不妥。最后,SOV多见于后置词语言(Greenberg1966共性4: 以SOV语序为常的语言以远大于偶然性的频率属后置介词语言),而且SOV语言一般都使用名词后缀充当格标记包括宾语标记(见Lehmann 1978:214),如日语宾格标记o, 拉萨藏语宾格标记la31等。“把”是前置词,即使像Li & Thopmson (1978:231)那样算它有标记直接宾语的作用,它也只能算前缀。SOV语言用前缀当宾格标记缺乏类型学依据。以上种种充分说明“把”字句无法归入SOV类型。
然而,“把”字的存在也并非对汉语小句结构的语序类型毫无影响。据孙朝奋等(Sun & Givón 1985)的统计,“把”字句的频率倒并没有通常设想的高,因为连“把”字句在内的所有所谓OV句也只占普通话及物句的10%以下。重要的是,现代汉语出现了动词后宾语与其他许多成分不相容的情况。吕叔湘(1948)已注意到不少“把”字宾语无法回到宾语位置,其中有些是因为后面有非宾语性的成分,于是,动词前的间接格位置就用来接纳被动词后其他成分“挤走”的符合宾语条件的题元,如:
  (1) a. 你把茶杯搁在桌子上。~ b. *你搁茶杯在桌子上。
  (2) a. 小张把一些文件放进抽屉。~ b. *小张放一些文件进抽屉。
  (3) a. 他把角色演得活灵活现。~ b. *他演角色得活灵活现。c. *他演得角色活灵活现。
在典型的SVO语言中,宾语是挤不走的,所以有处置式的汉语至少不是典型的SVO语言。

1.3 句法化话题与汉语语序类型
另一个使汉语小句类型复杂化的因素是话题。
李讷等(Li & Thompson 1973)和戴浩一(Tai 1973)曾称现代汉语SOV占优势,除了处置式外,那些在动词前作话题的受事成分也被看成了宾语。徐、刘(1998)的研究说明汉语(包括普通话和上海话等方言)有一个句法上的话题位置T,这个位置并没有真正移走动词后的宾语位置,所以可以有TSVO(苹果我吃了两个)或STVO(我苹果吃了两个)。假如因为汉语存在STV的句子(我苹果吃了),T正好又是受事,就认为这些句子是SOV,那么普通话里比STV更常见的TSV(苹果我吃了)就应该是OSV了,可见这种论证是成问题的。
赵元任、朱德熙以来中国大陆盛行的分析法是把动词前的受事都看作主语,加上许多状语性成分也被看作主语,一个句子可以有层次递降的许多个主语。这代表了结构主义时代的做法。虽然最早由赵元任先生在海外提出,但目前在接受了现代语言学的海外已几乎无人再采用这种分析。这种分析的缺点之一,是主语概念空洞化,主语失去任何语义基础和信息基础。其次,这种所谓主语的概念只是粗略地描述了有关成分的线性位置(动词前的某处),而无助于分析有关句型的生成机制、组合规则。即使分别叫大主语小主语,仍然没用,因为“我酒不喝了”,“我”是大主语,“酒”是小主语,“酒我不喝了”,“酒”是大主语,“我”是小主语。这种大主语、小主语的名称除了一个线性位置的标签外,并不能提示其有何句法性质、语义基础和语用规律。最后,这种名称无法把汉语句子和其他语言的句子作比较,因为这种主语的概念成为普遍句法理论中特设(ad hoc)的概念,缺少和其他语言对比研究的共同基础。没有一种语言不可以放在人类语言的共同框架中进行对比的,所以,我们不采用主谓谓语句、大主语小主语这些观念来分析受事题元前置的句子。这些前置的受事题元应当看作话题,来自话语成分的句法化,有自己的信息特征和一些句法特征。根据柴谷(Shibatani 1991),主语是以施事为原型意义的句法成分,因此,是语义成分的句法化。句法话题则是话语成分的句法化。话题句法化程度高是汉语的特点,但话题、主语这些概念都有特定的语义、语用性质,并且是可比的非特设概念。
不过,句法化的话题不一定是话题语法化的唯一结果或最终结果。1、在日语、朝鲜语等语言中,话题成为与主语并存(而非合并)的句法性话题。2、Givón (1976)通过若干克里奥耳语和班图系语言的研究显示,话题可以因为回指代词系统向一致关系的演变而成为普通的(不必有话题性的)句法主语或宾语。施事性话题的回指代词可以虚化为主谓一致关系的标记,使话题变成普通主语;受事性话题的回指代词可以虚化为动宾一致关系的标记,使话题成为普通宾语。3、Dik (1997:409)指出话题语法化为主语可以导致语序类型的演变,如VSO语言就可能因为主语常规性的话题化而演变为SVO语言。Greenberg (1966)已注意到VSO语言总是存在SVO这种变体。这正是这种演变的潜在力量。4、柴谷(Shibatani 1991)注意到假如一种语言的话题优先选择施事论元充当,话题比较容易语法化为主语。如果优先选择受事为话题,则可能导致其他结果。
从以上论述,也可以推出学者们尚未提到的一种可能:SVO语言优先选择受事充当话题,但占据的主要不是主话题、而是次话题的位置。这种话题的语法化,最终导致的结果可能是真的SOV类型。汉语一些方言似乎出现了这种由话题化引发的语序演变的迹象,但是尚没有一种方言完成了这一过程。这正是本文的重点所在(详2节)。
要使话题经语法化成为另一种句法成分,如VSO经主语的话题化而逐步演变为SVO,或SVO经宾语的次话题化成为SOV,即变话题为普通的主语或宾语,关键一步是话题在语义和语用上泛化,使话题位置逐渐接纳本来不适合当话题的成分。这代表了这种演变的开始。而这一变化的完成,则需要原来的某一句法主语或宾语无条件地甚至无例外地出现在话题位置上。这时,话题位置就转换成了句法上的主语或宾语位置。
下面我们就用以上的事实和理论背景来探讨汉语方言的语序类型问题。

2. 吴-闽式语序类型:从次话题优先到SOV萌芽

2.1 苏沪吴语的小句结构:次话题优先
徐、刘(1998)指出,上海话及所代表的北部吴语(苏南上海地区)呈现一种次话题优先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受事话题化比普通话常见得多,而受事占据的话题位置主要是主语后动词前的次话题位置。与此形成对照,北京话的受事话题主要占据主话题的位置_——用方梅(1997)的话来说,“在由NP1NP2V构成的话题句中,NP1的施动性小于NP2”(即NP1优先理解为受事)。对普通话和以上海话为代表的北部吴语来说,所有话题化的受事论元都符合话题的信息特征和/或指称特征,比如有定、已知信息、类指(generic)等。而从句法理论看,主语后的位置既非话语话题所适合的句首,更非左错位(left-dislocation)位置(跟小句主干之间有停顿、语气词等隔开的句前游离成分)。它已经是小句句法结构内的成分。所以,这种次话题是高度句法化的话题。徐、刘(1998) 对一出上海独脚戏剧本的统计反映了上海话受事题元最容易次话题化的结构环境:

表1. 上海话受事话题化的句类分布统计
句类        TV        VO        细类
“VP口伐”问句        8        2        3例TV,5例STV;VO和SVO各1例
V勿V问句        1        0        1例STV
反意疑问句        0        4        VO和SVO各2例
特指问        0        11        6例VO,5例SVO
否定陈述句        17.5        2.5        4例TV,11例STV,2例TSV,1例STVO两边各算0.5;2例SVO
肯定陈述句        8        36        2例TV,5例STV,1例TSV;3例VO,33例SVO
  肯定祈使句        3        10        3例TV,9例VO,1例SVO

统计显示,是非问句(VP口伐,V勿V)和否定陈述句都是TV结构以绝对优势超过VO结构,而肯定陈述句则是VO明显占优势,但TV也有一定比例,因为肯定陈述句中的有定、类指、已知信息成分也较有可能前置。是非疑问句以外的问句,包括特指疑问句,则完全没有TV结构。在TV结构中,有STV式21例和TV式7例,总共有28例,而在普通话话题结构中占优势的TSV式这里只有3例。其实日常的语言也反映了跟统计一致的情况。比如,北方人跟人借东西,很可能会问“你有剪刀吗?”,而上海人最可能的问法是“侬剪刀有口伐”。北方人说“我不爱吃鱼”,而上海人更可能说“我鱼勿欢喜吃”。
人们当然可以问,为什么认定是非问句和否定句的受事前置是话题而不是宾语?既然它们既非有定、也不需要是已知信息就倾向于前置,其话题性表现何在?Givón (1978)指出,否定操作符辖域内的受事要么是有定的,要么是无指(包括类指)的,而不可能是无定有指的。英语中说I didn’t see the student 或者 I didn’t see any student ,但不说I didn’t see a student,就反映了这一规律。是非疑问操作符辖域内的受事也基本如此,所以英语问Did you see that student 或 Did you see any student,但一般不说Did you see a student。有定和类指是最符合话题化需要的指称义,这些成分的话题性就体现在其指称义上。没有这种指称义的受事,即使上海话中也不适合充当话题,比如“我每天吃鱼”不会说“我每天鱼吃”,“伊买了三本书”不会说“伊三本书买了”,除非“三本书”借助语境表示“这三本书”。

2.2 浙江吴语:从次话题优先到SOV型的萌芽
    受事前置的倾向在往南的浙江吴语中表现得更加强烈。在宁波话中,受事成分充当次话题的现象远比上海话常见。有些前置的受事成分已基本没有话题的信息特征或指称特征,因此,似乎出现了受事话题宾语化的迹象,如:
(4) <宁波> a. 其信用社一笔钞票借来堆唻。‘他从信用社贷来了一笔款’
     b. 阿拉从仓库里头一批备用品已经调来堆唻。‘我们从仓库调来了一些备用品。’
    c. 房间里头一盏灯点该。‘房间里点着一盏灯。’
这些句子没有特别的语境,调查者仅提供了如上述普通话释义所示的VO型例句,宾语都是无定的,请当地人说出对应而自然的方言句子,结果说话人提供的却是无定受事前置于动词的句子。再看绍兴话中的类似情形:
(5) <绍兴> 伢,窗门,纸都糊好哉。‘我们把窗户都糊上了纸’
此外,在宁、绍方言中,一些在SVO型语言中通常后置的处所成分,也倾向前置。如:
(6) <宁> a. 现在其已经上海市区逃出唻。‘现在他已经逃出上海市区了。’
b. 老王大门刚刚走进。‘老王刚刚走进大门去’
(7) <绍> a. 老王刚刚大门里走进垌。‘老王刚刚走进大门去’
   b. 贼骨头卫生间里躲进垌。‘小偷躲进了卫生间’
这样的方言显得离典型的SVO语言很远,的确已经由话题化的扩展而出现向SOV语言靠拢的萌芽,至少离动词居末(verb-final)类型更加接近。不过,它们仍未成为真正的SOV类型,因为大量的句子仍是动宾形式且不宜换用话题结构。此外,吴语,特别是绍兴话,存在后置词比前置词发达的情况,这也是与OV语言更和谐的特征(容另文详论)。
    以上分析也显示,在汉语中确立一个句法化话题的位置,有利于解释话题化向宾语化和SOV类型逐渐演变的过程。因为话题是个来自话语的概念,句法上可以有多种发展前景,其中包括句法话题、主语、宾语等。假如我们说受事前置是主语或小主语,遇到更进一步的发展就说“主语变成了宾语”,这是很难令人接受的。当然,把一切受事都看作宾语,则又回到了结构主义前传统语法的唯意义主义,句法上会遇到更多困难。
实际上整个浙江的吴语区都有更强的受事前置倾向,试看下例(取自田野调查):
(8) <普通话> 下雨了,打伞吧。
<上海> 落雨勒,撑伞口伐。
<苏州> 落雨哉,撑伞吧。
<无锡><常州> 落雨咧,撑伞吧。
<绍兴> 落雨哉,伞撑起来。
<宁波> 落雨唻,伞撑开。
<台州(椒江)> 雨落咾=唻+爻,拨雨伞撑起来。
<乐清大荆> 雨落咾=唻+爻,拨雨伞撑起。
<金华>  落雨勒,雨伞撑起来得勒。
<丽水>  落雨咧么,阳伞撑开。
<温州>  雨落起口皮,雨伞撑起。
先看“下雨”,苏南上海(横线前)都说“落雨”(以前上海有说“雨落”的),台州片的两个点(椒江、大荆)和温州都说“雨落”。“下雨”并非典型的动宾关系,但说成“雨落”多少反映这些方言点动词后宾语位置的萎缩。至于“打伞吧”,苏南上海都说“撑伞”,而浙江无一说“撑伞”,其中台州的两点用处置式。其他各点都直接让“伞”前置于动词。
温州话有较细的描写,不妨作点进一步的讨论。据潘悟云(1997:66),指人的受事前置时以主语前为常,如“渠他你仂你们叫罢了未”,“渠”更容易理解为受事。但当受事生命度低于施事时,前置时倾向于位于施事之后,如“我饭吃爻罢”中的“饭”。类型学事实证明宾语的无标记(默认)状态是无生命的(例如俄语无生命宾语无须变格,而有生命宾语就要变成第二格),所以后一种情况是更典型的语序,温州话也是次话题优先的方言。温州没有发现宁波绍兴(4)-(5)那种没有明显理由而受事充当话题的例句,但是比起上海话来温州话在更多情形下受事倾向于甚至只能充当话题。除了同上海话相似的受事前置条件如一般疑问句、否定句等外,还有些是句法上决定的。动词带趋向补语、结果补语时,受事就不能在动词后,而要作话题(通常是次话题),而北部吴语尚未发展到这一步。如:
(9) <温州> 渠一篇文章写完罢。~ *渠写完一篇文章罢。  (潘文)
再如,“在祈使句中,受事一般要前置”(潘文:67),如“ (你)身体擦爻!”“(你)作业作起!”。潘文原例没用主语“你”,这里据方言情况加上“你”,显示受事即使位于句首其实也是次话题,因为一般不说“身体你擦爻”。 祈使句受事倾向前置其实也是浙江吴语的普遍情况,比较上述(8)例中各地表“打伞”的小句。
曹志耘(1997)描写了金华汤溪方言的受事前置“比普通话更为常见”的现象。不过非有定受事的通常还是有严格句法条件的,大多具备一定的话题性,但也确有些受事话题性不强,如“渠身新衣裳着得达他穿着一身新衣服”。曹文也指出汤溪话受事前置的常见与没有处置式有关。其他吴语处置式也用得不如普通话多,只是不像汤溪那样基本不用。
总体上,浙江吴语中,动词后的宾语位置越来越萎缩,能容纳的受事成分越来越少,而次话题的位置越来越发达,能容纳更多的话题性不强的成分,如温州话(9)“一篇文章”这种既非有定或类指、也非已知信息的成分。这是向SOV语言发展的萌芽。

2.3 闽语:类似吴语的语序类型
从李如龙(1997)、陈泽平(1997, 1998)等的描述来看,闽语的语序类型总体上亲北疏东,即与其北邻吴语很接近,与其东邻客、赣、粤等方言相差较大。
在闽东方言福州话中,受事前置远比普通话发达。不但受事充当主话题(陈泽平所说的“大主语”)常见,而且充当次话题(“小主语”)也很常见。充当次话题不受普通话“周遍性”规则的制约,从他所举的例子看,前置的受事大致有这几种情况:有定的成分、连动句的前一个VP中的受事(不一定有定)、带补语及来自补语的体标记如“咯”。如:
(10) <福州> a. 我只这本书看完了。
   b. 伊车骑礼着去上班去了。
   c. 依姐姐姐衣裳洗野澈很干净。
   d. 馍馍食咯了。
陈著没有说明由受事充当的“大主语”和“小主语”哪个占优势。不过,从他所举的例子看,似乎也是“小主语”(次话题)较常见,而次话题是话题向宾语转化的关键,因为主话题位置往往有更强的话语功能,较难转化为宾语。大体上福州话接近吴语的类型,是一种话题化包括次话题化相当普遍而句法化的方言。
从李如龙文来看,闽南的泉州话的语序类型跟福州基本相同。“泉州话的受事成分在许多情况下都可以灵活地置于主谓之间或句首。不同的语序所表示的语义重点有一定的差别,但并不十分明显。”,如“汝饲鸡未~汝鸡饲未~鸡汝饲未”。普通话话题化的优先位置是句首,而李文却先提“主谓之间”再提“句首”,举例时也多把受事次话题句放在受事主话题句之前,可能反映泉州话也是次话题占优势。
    顺便说一下客、赣、徽诸方言。李、张主编(1997)所收的几篇客家话和赣语报告和平田主编(1998)反映的徽语语法显示,虽然有些作者提到受事前置比普通话常见,但例子反映的情况基本不超出普通话话题化的范围,而且显然以充当主话题为主。其中万波(1997:239)更是就安义赣语明确指出“不少吴闽方言常将受事置于主语之后,动词之前,这种格式在安义方言中不能说绝对不可以,但很少说。”总体上,客赣徽方言的语序类型接近普通话,话题句,特别是次话题句远不如吴闽方言发达。

3. 分裂式话题结构:SVO类型和话题优先的巧妙平衡
吴语闽语虽然由次话题优先的类型发展出部分方言动词居末类型的萌芽,但是总体上还没有突破SVO语言的总框架。分裂式话题结构便集中反映了这一点。
所谓分裂式话题结构,是汉语中将受事成分一分为二的一种特殊结构。其特点是把一个带数量成分的受事论元中的“光杆名词短语”(bare NP)放在动词前,把指称成分(主要是数量词)放在动词后的宾语位置,如“他衬衫买了三件”[2]。刘丹青(2000)对普通话和方言中的分裂式话题结构有详细分析,这里择其与本文相关者略作介绍。
上引陈泽平、曹志耘、李如龙诸文都专门提到这种结构,曹志耘更是明确指出动词前后的成分分别是话题和宾语。我们要强调的是以下几点。
一、分裂式话题结构严格遵循话题化规则。汉语有“我衬衫买了三件”,而不说“我三件买了衬衫”。这是因为,光杆名词短语最适合表达类指(generic)的意义(允许用光杆名词短语的语言都是如此),而不带指示词/定冠词的数量成分通常体现无定意义。分裂式话题结构实际上是硬把一个无定的名词短语拆成类指和无定两个成分,让类指成分充当话题,让无定成分仍充当宾语。两者各得其所,若对换位置便违背了话题结构的常规。
二、这种结构在普通话中是一种边缘结构,能接受而不常用。但在吴语闽语中,这种结构是常用的甚至是基本的结构,而且作者们描写和自然采录到的例句几乎全部是名词短语充当次话题而非主话题。潘悟云告知笔者,温州话中表达“我吃了三碗饭”的最自然的说法是“我饭吃爻三碗”。上引陈泽平、李如龙文都强调这种格式十分常用,以致福州人、泉州人在说普通话时还顽强保持着。下面是部分例子:
(11) a. <苏州> 教俚酒少吃点,《海上花列传》20回 ‘叫他少喝点酒’
   b. <上海》 一个号头月奖金拿到一百块末,(语料库)
   c. <宁波> 昨么子黄鼠狼鸡偷去三只啦。 ‘昨天黄鼠狼偷了三只鸡’ (田野调查)
   d. <金华汤溪> 尔碗借两个我用用。(曹志耘1997:44)
   e. <温州> 衣裳洗爻了一桶。 (郑张尚芳1996:59)
   f. <福州> 经理红红领带缚蜀条系一条。(陈泽平1997:115)
   g. <泉州> 伊牛牵一只来唠了,(李如龙1997:133)
分裂式话题结构常用的原因是吴闽方言有一个高度句法化的次话题位置,这些方言会尽量设法用符合话题条件的成分去填补,即使在受事无定的情况也通过将受事分裂的方式填入这个句法位置。而普通话等不是次话题发达的类型,不一定要这么做,而非话题优先型语言如英语更是不存在这种结构。
三、分裂式话题句和受事前置句有重大差别。前者由数量成分充当宾语,在话题化的同时保存了动词后宾语这个句法位置,维持了SVO的语序类型。它是话题优先和SVO两个因素互动下的一种绝妙平衡。而后者把整个受事放在动词前,造成及物动词后宾语位置的消隐。分裂式话题在吴闽方言中的盛行说明它们离真正的SOV还有相当距离。

4.粤语语序类型:SVO特征最典型的汉语方言
汉语自古以来不是典型的SVO语言。从纵横两个角度比较,粤语可能是其中相对来说最典型的SVO类型,也是话题优先特点相对较弱的方言,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
一、受事前置不发达。张双庆(1997)举了几个受事前置的例子,都是充当主话题的,而且跟普通话的受事主话题句基本相同,与吴、闽方言受事话题句的发达形成对照。
二、处置式不发达,对话题、焦点等信息结构不敏感。粤语“将”字处置式用起来比普通话“把”字句受限更多。张文注意到普通话有些“把”字句无法译成粤语处置式,如“把肚子都笑痛了”,香港粤语只能说“佢笑到肚都挛”。郑定欧(1998)也举了不少这样的例子,如:
(12) a.<普> 把中学念完再说。~ <粤> 读完中学先至讲。~*将中学读完先至讲。
   b. <普> 这下把帽子可扣对了。~ <粤> 呢次真係扣口岩帽子喇。~ *呢次真係将帽子扣口岩喇。
张文指出的另一个现象也很值得重视:几乎所有的粤语处置式都可以在动词后加“佢他”复指,事实上也经常这么用。换言之,即使在用处置式时,粤语仍尽量不让宾语位置空缺。一些吴闽方言处置式也不发达,但类似的意义是用话题结构表达的,跟粤语的SVO式非常不同。粤语SVO句时常很难译成普通话和其他方言的SVO句,如:
(13) <粤> 佢口地食晒啲生果。~ <普> 他们把那些水果都吃完了。(?他们吃完了那些水果)
                      ~ <沪> 伊拉(拿)搿眼水果吃光脱勒。(*伊拉吃光脱勒搿眼水果)
(14) <粤> 快啲还返条锁匙我。~ <普> 快把那把钥匙还给我。(?快还给我那把钥匙。)
                          ~ <沪> 快点(拿)把钥匙还拨我。(*快点还拨我把钥匙)
汉语具有自然焦点居后的特点(刘、徐1998)。以上句子的受事“那些水果”、“那把钥匙”是有定已知信息,而焦点是“吃完”、“还我”,所以北京话,尤其是上海话,都强烈倾向把已知信息放在动词前,让焦点位于句末,而粤语更遵守SVO的句法规则,对话题、焦点等成分不像其他方言那么敏感,使之成为汉语中最典型的SVO或动词居中型方言。
三、粤语有更强的让方位处所题元放在动词后的特点,这也符合动词居中类型,而与吴语的动词居末倾向形成强烈对照。北京话则再次介于吴语和粤语之间。请看表2:

表2.  北京、上海、广州处所成分语序比较
结构        北京        上海        广州
到南京去        到南京去        到南京去        *到南京去
南京去        *南京去        南京去(最常说)        *南京去
去南京        *去南京(老);去南京(新)          *去南京        去南京
到南京来        到南京来        到南京来        *到南京来
南京来        *南京来        南京来(最常说)        *南京来
来南京        *来南京(老);南京来(新)        *来南京        来南京
飞来南京        *飞来南京        *飞来南京        飞来南京
带去日本        *带去日本        *带去日本        带去日本
爬上山顶        爬上山顶        *爬上山顶        爬上山顶
跳下海里        跳下海里        *跳下海里        跳落海里

四、粤语有更多的与VO类型语序和谐的结构。粤语差比句用“形容词+标记+基准”结构,如“你肥过我”。这是典型的VO语言的特征,同属右分枝(顺行)结构,和英语、壮语等相同。普通话则用“标记+基准+形容词”(你比我胖),基准在形容词之前,属于OV语言的特征,与日语、藏语等相同,同属左分枝(逆行)结构。粤语动词的常用修饰语后置现象最多,如“多、少、先、添、晒(全都)”,这也属于右分枝结构。

5. 与话题话无关的SOV语序:部分兰银官话
    汉语方言中的确存在跟话题化无关的真正的SOV语序,它见于西宁、甘肃临夏等部分兰银官话中。这些方言是在藏语等SOV语言的影响下形成SOV语序的,所以越靠藏语区越明显,还被叫做“藏式汉语”。不过这些方言同时也存在SVO语序,所以还不是纯的SOV类型。徐、刘(1998:301)脚注曾引张成材(1994:14)用例提到西宁方言难以分析为话题结构的SOV语序。这里再举几个引自多种文献中的西宁、临夏方言的用例:
(15) <西宁> a. 时间我们哈不等。‘时间不等我们’
      b. 他讲话重句(哈)不拉。‘他讲话不说重话’
      c. 毛驴你三个赶上我四个赶上。‘毛驴你赶三头我赶四头’ (程祥徽1980,见 黄伯荣主编1996:725)
d.        你我哈给。‘你给我’ (罗太星1981,见同上黄主编:726)
e.        爸爸一个洋糖给唡。‘叔叔给了一块水果糖’
f.        我阿爸今年六十岁有唡。‘我爸爸今年有六十岁了’
g.        这个东西我的不是。‘这个东西不是我的’  (张成材1994:14)
(16) <临夏> a.我他哈叫来了。‘我把他叫来了’
    b. 猫小鸡吃了。(原注:“小鸡”音加长)‘猫吃了小鸡’
    c. - 同志,麻烦您了。- 关系的没有!‘…没关系’
   d. - 老张你太谦虚了。- 我谦虚的不是。‘… 我不是谦虚’ (王森,见同上黄主编:724)
从以上例句看,其前置的受事有这几个特点值得注意:1、看不出指称限制,无定成分前置也平常;2、看不出句类限制,不需要疑问、否定、祈使这些容易诱发话题化的句类条件;3、没有生命度限制,从生命度最低的抽象名词等到生命度最高的人称代词作为受事都能前置。并可由同等生命度的施事和受事同时出现在动词前,如“你”和“我”,“猫”和“小鸡”;4、看不出动词限制,像“是、有”等动词的表语和宾语都可以前置,而即使在话题化发达的方言中“是”的表语也很难作话题;5、受事成分集中在主语后、动词前的位置;6、受事后面出现后置的“哈”、“的”等虚词,实际上是宾格标记。这些特征都显示这些受事论元不是话题,不受话题化常规的制约,而是真正的宾语。
在以上各点中最重要的是形成中的宾格(及与格)标记“哈”、“的”等,因为从类型学看,一种语言是否具备宾格标记,是能否成为真正的SOV语言的关键因素。Greenberg (1966)共性41指出:“假如一种语言的动词同时在名词性主语和名词性宾语之后(主要指SOV,因为OSV型语言几乎不存在——刘按),该语言几乎总是具有格的系统。”Lehmann (1978:214)则指出SOV语言的格标记总是以后缀形式出现。Vennemann (1974:356)分析了SOV和格系统相关性的原因:假如SOV语言没有格标记,那么当主宾两者只出现一方,或者宾语因语用需要而话题化到句首时,听话人就无法分别主语和宾语。当然,吴闽方言并没有宾格标记,但仍因话题化而经常造成施事受事同在动词前。这是因为话题化的受事通常在生命度及词汇搭配关系等方面跟施事主语还有差别,听话人还能根据这些线索判断施事和受事。如“我大门关了”,只可能是“我关了大门”,而不可能是“大门关了我”。遇到生命度和词汇意义都不足以区分施受时,这些方言还是会尽量避免话题化。只要受事的话题化还存在某些限制、无法泛化至一切受事,这种语言就无法真正由SVO演变为SOV。西北方言之所以能有(15a, d)之类句子,就是因为具备了格标记,于是可以让宾语自由地前置。有意思的是,这些方言的SOV语序虽然是由藏语等SOV语言影响造成的,但宾语标记并不是借来的,而取自汉语语素。“的”是汉语助词自不用说,通行于很多西北方言的宾格标记“哈/合”也可能就是“下”的一种读音,参阅江蓝生(1998)的分析。看来,宾格标记是在这些汉语方言引入SOV语序后由避免歧义的交际需求出发而逐步形成宾格标记的。据李炜(1993),甘肃临夏一带方言不但用后置的“哈”表受事和与事,而且用后置的“啦”(语源不明)引出工具类题元,也放在动词前,呈现出更加成形的格系统。
比较西北方言的情况,吴语闽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后置格标记的迹象,这就使其由受事次话题化发展出新的SOV语序的进程受到根本性的制约。所以这些方言可能会长期停留在次话题发达的阶段而难以到达真正的SOV阶段。

6. 讨论与总结

6.1 汉语方言的受事前置与古代汉语的前置宾语
虽然先秦汉语存在SOV语言的残留特征,部分吴方言也似乎出现SOV萌芽,但后者实质是SVO型语言的受事次话题化,因此与前者完全没有继承关系。由于来源不同,两者在结构上也显示重要的差别。1、现代的次话题只能在否定词前出现(他香烟不抽~*他不香烟抽)。用生成语法讲,该受事位置在VP之外,这与它的话题性有关;而先秦的宾语在否定词之后(莫我肯顾;不己知),位置在VP之内,是真正的宾语。2、疑问代词宾语在先秦汉语中必须前置,而在现代汉语及其方言中,疑问代词宾语是最难话题化的(参阅徐、刘1998:261),这显然因为疑问代词是天然的焦点成分,不宜充当话题。可见现代吴语的受事前置位置虽然有所泛化,但仍然是话题而非真正的宾语。至于西北地区的SOV语序,则来自其他SOV语言的影响,也与古汉语中的SOV语序没有继承关系。

6.2 汉语语序类型分布与桥本假说
桥本(1985)提出汉语由南到北的语言类型推移理论。在句法方面该理论假设北方汉语更多地受阿尔泰语言(SOV,左分枝结构)的影响,越往南则古汉语成分越多或越接近壮侗类型(SVO,右分支结构)。桥本的假说在很多方面,包括音韵类型、部分词语的分布、双宾语结构、量词的句法功能等,都可以得到不少验证。在小句结构方面,其理论也有一些合理之处,但也存在严重不足。
其假说的合理性可以从官话和粤语的两极对比中显示。粤语的确有更多的SVO亦即动词居中类型的特征,跟壮侗语接近。粤语的某些右分枝结构也在一定程度上更接近古汉语,比较“你富过我”和《论语》“季氏富于国”,两者共同与“你比我富”这种官话模式构成对立。桥本的理论可能较多考虑粤语,以及介于粤语和官话之间的客、赣方言,但似乎缺少对吴-闽语句法类型的深入了解。正是吴语和闽语构成了对桥本理论最严峻的挑战。按他的地理推移说,有关方言的亲疏关系呈下面模式,他曾用表示锅的词来例示其关系:
  (17) 闽 (上古层,鼎) ~ 粤、吴 (中古层,镬) ~ 官话 (近现代层,锅)
按照这一模式,官话受阿尔泰化影响,SOV和左分枝特征最强,吴语应该跟粤语一样有较强的SVO和右分枝特征,闽语应该是SVO和右分枝特征最强的方言。实际的情形却是除西北的“藏式汉语”外,动词居末倾向和左分枝特征最强的汉语方言存在于吴语和闽语,尤其是东海之滨的宁波、绍兴吴语。于是,有关方言的亲疏关系呈现出下面的模式:
(18) 粤 (最强的SVO) ~ 官话 (温和的SVO) ~ 吴、闽 (最弱的SVO,最明显的SOV倾向)
这一模式同桥本设想的模式至少形式上是很难相容的。在桥本模式中合占一位的吴语和粤语到这里变成了相距最远的两极。当然,我们的模式其实不仅与桥本的模式不相符,与另一些学者有关汉语方言亲疏关系的描述(如罗杰瑞1995:163:客、粤、闽是南方话,吴、赣、湘是兼有南北特点的中部方言)也不同。不过,方言学者们关心的主要是历史意义上的亲疏,跟我们基于句法类型的模式不一致并不奇怪,而桥本的模式是想兼顾历史、地理和类型的,因此本文与桥本模式间的差异不能不引起重视。
    桥本模式的不足之处可能就在于建立类型模型时只考虑历史继承和地理推移(即接触和移民造成的特征扩散)因素,而忽略了语言/方言内部类型演变的力量。吴语和闽语的动词居后倾向是由话题化引起的,这是一种内部发展,并没有历史继承和外部推移的影响,但它已经对吴闽方言的句法类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建立语言类型的地理模型时,内部演变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它可以使语言地图大幅度改观。
    与这个问题有关的是“把”字句的问题。前文已指出,从句法上处置式无法分析为OV结构。从类型上说,真正的SOV语言使用的宾格标记都是后置性的,西北SOV句型的发展再次映证此点。而“把”是一个前置介词,它只是把受事变成间接格状语,并没有取消动词后的宾语位置。世界上很难找到使用前置格标记的SOV语言。再考虑到中古以来处置式的发展史,处置式似乎主要是汉语内部发展的产物,跟阿尔泰化没有非常明显的关系。顺便可以一提的是,西北方言的事实也说明,促使汉语产生真正SOV语序的外部因素不必是阿尔泰化。在有些汉语方言区,藏缅语的影响对SOV的形成作用更大。

6.3 小结
我们对汉语小句结构语序类型的看法可以概括如下:
先秦汉语以SVO为主,同时存在部分有明确句法条件而与话题化无关的SOV结构。它们可能是原始汉藏语SOV类型的遗留。
秦汉以降直到现代普通话,真正的SOV句已不再存在。“把/将”处置式的逐步发达使受事论元有机会以另一种方式即作为间接格状语位于动词前,而动词后的部分非宾语成分与宾语的排斥性使“把”字结构在一定条件下成为必要的选择,这是不同于典型的SVO语言的。徽语、赣语、客家话在小句结构基本语序方面与官话的类型相近。
以上海话为代表的北部吴语是次话题发达的方言,信息和指称属性方面适合充当话题的受事论元经常出现在主语后动词前的次话题位置。
在浙江吴语和至少部分闽语中,次话题化有时甚至泛化到在信息和指称属性方面话题性不强的受事成分,使受事前置非常常见,开始出现类似SOV的动词居后类型的萌芽。但次话题并未形成真正的宾语化,格标记的阙如也使SOV难以真正形成。次话题优先和SVO类型的互动促成了分裂式话题的发达。
粤方言在汉语各方言中表现出最强的SVO类型特征,粤语中SVO句的使用更加自由,宾语位置更少受指称和信息条件的限制,也表现出更多的与VO语言和谐的特征,如差比句式、后置状语等等。
这样,在小句结构语序类型方面,汉语南方方言和官话间亲疏关系就呈现出与至今学界提供的图景很不相同的模式,即“粤 ~ 官话及客、赣、徽 ~ 吴、闽”。因此桥本设想的地理类型模型“官话 ~ 粤、吴 ~ 闽” 在句法上难以认同。桥本模型的不足是试图综合历史、地理和类型因素,却忽略了类型可以独立于历史继承和地理推移而独立发展。
在西北地区的一些兰银方言中由于藏语等SOV语言的影响,出现了真正的SOV语序(与SVO语序并存)及初步的格标记系统。这种SOV语序不会对汉语整体产生重大影响。

附注
[1] 上古汉语话题也相当常规化,如《论语•公冶长》“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也耻之。”其语序模式可记作TSVO。古汉语的话题结构不影响学者们对VO语序的认识,所以此处暂不讨论。
[2] 光杆NP即生成语法所说的NP,它不能带指示词、数量词语等,但可带名词或形容词修饰语,如“棉布衬衫、蓝衬衫”;而动词后的指称成分都属于生成语法所说的DP中更靠近D核心的成分,除数量词外还包括指别成分和“的”字结构,如“这件、蓝的”。在DP中D是核心,NP是补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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