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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kin 2010-12-9 13:23

麻烦的事情,有关租房

家里有套房子租出去3个月了,租给的对象是某房产中介公司,用作员工宿舍,当初签协议的时候 ,我们要求140平米的房子最多不能住超过8人,请他们在合同上写上,但他们不肯,后来总算另外给我们写了一张书面承诺,答应租客不多于8人,否则后果乙方自负。最近邻居常向物业反应说房子里住的人太多了,最多的时候达到了30几人,打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物业向我家反应这一情况。我们三番几次找过这个房产中介公司,对方的态度一直是敷衍,说是整改,但一直没效果。现在我家提出房子不借了,但对方说不借可以,但算我们违约,需要赔偿2倍租金。现在我想知道到底是谁违约在先?当初和我们签协议的人据他们说现在也不在他们公司做了,那当初写的书面承诺还有效吗?目前他们负责人一直不露面不处理此事,我们单方面贴了告示请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搬离,这样有用吗?应该怎么处理这事?请支招,谢谢.

parkin 2010-12-9 13:47

租房的对方还是房产中介公司,我想他们在这方面总归比我们要精通,知道的人来说说吧.

Rosamonde 2010-12-9 14:15

跟邻居联合,抓住30多人时  现场报警
拍照留证据,说明他们违约在先。.

顺顺娃 2010-12-9 14:18

LS说的对,关键是先保存证据。.

parkin 2010-12-9 14:25

110有用吗,我们也打过110,他们主要管治安问题,具体怎么操作,还是要我们自己协商的.

yang0503 2010-12-9 16:59

你去居委会投诉,请他们一起帮忙,然后再叫上110,肯定可以的。不要怕他们,理在你这边。只要你确定白纸黑字写明了不能超过8人。.

parkin 2010-12-10 10:34

[quote]原帖由 [i]yang0503[/i] 于 2010-12-9 16:59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884729&ptid=47727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去居委会投诉,请他们一起帮忙,然后再叫上110,肯定可以的。不要怕他们,理在你这边。只要你确定白纸黑字写明了不能超过8人。 [/quote]
写是写过的,但是没有他们公司的公章,只是当初签协议的人的签名,而且那个人现在也不出面,据他们是不在这里做了,那还有效吗.

yang0503 2010-12-10 11:21

回复 7#parkin 的帖子

应该是有效的,不过要证明那个人是他们的员工好像有点困难。你可以请教一下WW里的一位律师朋友的。.

真心小丸子 2010-12-10 11:33

回复 1#parkin 的帖子

肯定是中介公司做了二房东。主要看你们的合同里有没有规定,超过8个人的话有什么措施,没有规定的话,中介就钻了空子了。报警不是好办法,说不定还要你补交租房税呢.

parkin 2010-12-10 13:20

[quote]原帖由 [i]真心小丸子[/i] 于 2010-12-10 11:33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887440&ptid=47727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肯定是中介公司做了二房东。主要看你们的合同里有没有规定,超过8个人的话有什么措施,没有规定的话,中介就钻了空子了。报警不是好办法,说不定还要你补交租房税呢 [/quote]

是中介公司租了房子做他们的员工宿舍,合同里没有写,是另外写在纸上的,约定超过8人,后果乙方自负.

parkin 2010-12-10 13:20

我查了查有关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八条 (人均承租面积标准)
  租赁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二、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用作集体宿舍,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内,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那我们建筑面积140平米的房子,三室两厅,按照规定应该住多少人啊.

parkin 2010-12-10 13:21

好像他们住20人的话,也没有违反规定呀.

parkin 2010-12-10 13:25

[quote]原帖由 [i]yang0503[/i] 于 2010-12-10 11:21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887366&ptid=47727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应该是有效的,不过要证明那个人是他们的员工好像有点困难。你可以请教一下WW里的一位律师朋友的。 [/quote]

谢谢你,不知道你说的是 哪位律师啊.

yang0503 2010-12-10 13:51

回复 13#parkin 的帖子

你找找看,好像帖子的名字是“我老公是律师,........”.

parkin 2010-12-10 13:57

[quote]原帖由 [i]yang0503[/i] 于 2010-12-10 13:51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888249&ptid=47727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你找找看,好像帖子的名字是“我老公是律师,........” [/quote]
我找到了,已经短信给她了,谢谢你哦.

yang0503 2010-12-10 13:58

不客气,我又没有帮到你。.

渺渺眯眯 2010-12-10 14:05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出租给家庭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二、居住房屋出租给单位用作集体宿舍,应当符合《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住宅物业小区内,居住房屋出(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及家属住宿的,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请问LZ,这一段全文哪里有得下载?
我家楼上隔了10间(三房两厅),而且找房东都不知道找谁.
刚刚楼上装空调,有个男的,问他是不是房东,居然说不是,只是负责的.
这样的问题,不知道上哪里举报比较有效?.

parkin 2010-12-10 14:11

[quote]原帖由 [i]渺渺眯眯[/i] 于 2010-12-10 14:05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888343&ptid=477274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一、居住房屋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一间房间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 ... [/quote]
[url]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683/34/7c7774822e1046e63b7fba111ed1185d_0.html[/url]
[url]http://law.baidu.com/pages/chinalawinfo/1692/14/64a54ad76b3dfc9d64181213b94c34d4_0.html[/url].

parkin 2010-12-10 14:12

我们隔到没隔,就是住的人太多了,影响到邻居了.

渺渺眯眯 2010-12-10 14:13

回复 18#parkin 的帖子

谢谢哦..

jess 2010-12-11 02:32

我多嘴一句,其实lz当初就不该租给这样的房客
你让几个邻居签字证明一下
物业最好也开个证明条
这样就是他们违约了

我估计他们这么说是因为你只是定了违约情况没定违约责任吧.

牛牛妈913 2010-12-11 11:35

说说我的租房经历吧,大家别期望值太高了。前年我们有租房给到一个客户,当时说是做买卖的,因为我们的房子也是三房二厅,一般人是没有能力独自负担租金的。他说是和一个朋友一起借,我们也就租给他了,而且写清楚不能改变租房性质及人数,后来这个房客打电话和我们说要想在厅里隔个板,我们就去看了下,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原本三个房间三张床,而现在每个房间都是二张床,厅里也放了,你说这一看,谁还知道他的意图,然后找他理论,他说房子租他就是随便他放什么了,如果我们不租他,请我们把违约金给到他,后来没办法找了110,也去了110,最后的解决方法是,110的人说让我们息事宁人,说这件事情对错是很分得清的,打官司也是他们卖给,但外地人什么都做得出来,到时你还没告好他,他们已经把你家弄得乱七八糟,倒霉的还是我们,他们早跑掉了。起了坏心,杀人的都有,你的房子在这他们是认得的,哪天趁你不备,出事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而你却不知道他的行踪,最后也是并到他们合同到期,请他们走人了。这种事情你当时就是写清楚了,也没用,碰到讲理的,那是约束,碰到不讲理的,你只能自认了。我们当时和他的租约期还碰到了房价的涨涨跌跌,我就不细说当中又另外发生的你接受也要接受,不接受也要接受的事情。.

牛牛妈913 2010-12-11 11:42

“打官司也是他们卖给”打错了,应是:打官司也肯定是我们赢,.

牧余 2010-12-11 20:52

我是租客,也是房东,双方理解最重要。我租给别人一般低于市价三分之一多,但合同写清楚,家里家电维修房客自己解决。.

parkin 2010-12-13 09:15

我们离合约到期还有9个月呢,刚借了3个月,要是邻居物业没什么反对声音,我们也就摒一摒到合约期满了。
根据楼上的情况,就是110和居委会出面了,这事还是没法解决的?.

joyce683 2010-12-14 10:58

出租房真是件非常烦心的事。.

fengwei302 2010-12-14 14:01

好像对方没违约,因为合同上没约定,而后面的书面承诺是个人的意思,不具备与合同同等效力。只要他们不违法,真没啥好办法。即使按后面的书面承诺,超过人数也仅是后果乙方自负,对方也没要你负责。你问问物业他们有哪些地方与法律抵触了,请提供证据,否则也只好向上级反映,备案而已。.

parkin 2010-12-14 14:29

回复 27#fengwei302 的帖子

是呀,你说的对,他们好像是没有违反什么法律,只是影响邻居了
当初签合同的时候,他们就留一手了,硬是不肯在合同上写明人数
现在的问题是他们没人来负责这事,都躲着,我们现在寄挂号信给他们公司了请他们搬离,但没有回音,这个月的房租他们也还没打进来.

fengwei302 2010-12-14 14:52

回复 28#parkin 的帖子

寄挂号信给他们公司请他们搬离,那就是你先违约了,应按合同条款赔偿。而且在他们没找到住房前也不能强制搬离。
所以你要好好想想,是否值得。最好是找公司法人协商解决,看能不能维持到合约到期,同时请居委、物业出面协调各方关系,明确告诉物业、邻居,只要他们认为租客有任何违法行为,作为房东肯定支持他们维权。.

parkin 2010-12-14 15:14

回复 29#fengwei302 的帖子

主要是邻居一直到物业告状,物业才找到我家。能拖的话我们就拖满一年算了,现在我们能做的也都做了,物业也知道的。
目前对方不搬也不理我们,房租也没交。物业也没来找我们,想问一下,他们有理由不交房租吗?.

fengwei302 2010-12-14 15:38

回复 30#parkin 的帖子

因为你寄挂号信给他们公司请他们搬离,你先违约了,故他们不交房租也合理,且你还要按合同条款赔偿,前提是他们接受解除合约。或你还可再寄一封挂号信,说明因他们不交房租,视为同意解除合约,限期搬离。.

parkin 2010-12-14 15:45

回复 31#fengwei302 的帖子

我再寄一封挂号信的话,是不是还是要赔偿他们2个月的房租啊
说实话,要是物业什么的话暂时没声音,我们能拖就拖了.

fengwei302 2010-12-14 15:54

回复 32#parkin 的帖子

不是的,一般当月的租金免交,事实是他们也没交。另赔偿1个月租金,一般用于搬家的时间,他们没那么快搬走的。故你2个月收不到租金,这就是所谓的赔偿他们2个月的房租。若你想拖满1年,也要到他们公司去协调,至少要拿回前面的挂号信,否则以后你一直都收不到租金,他们会赖到底.

parkin 2010-12-14 16:07

:funk: 那这2个月就让他们白住咯。这2个月的房租就作为我们的赔偿金?2个月后才能让他们走人?
2个月后他们再不走,怎么办啊.

parkin 2010-12-14 16:12

怎么本来我们有理的,到最后还是要赔偿他们?我们原来觉得是他们违约在先,我们肯定不赔偿的,要赔偿也是他们赔偿的,然后叫他们限期搬离的。
我们现在挂号信也寄了,又不想赔偿,该怎么办啊.

fengwei302 2010-12-14 16:19

具体看合同。可以现在就要求他们走,只要双方对赔偿达成一致。
总之,借给群租的是比较麻烦,最好和平解决,否则即使把他们强制赶走,你的房子也好不到哪去.

parkin 2010-12-14 16:33

回复 36#fengwei302 的帖子

第一次借房子没经验啊,要是他们把人数减少到8人,我们还是借的,可是谈不拢
也有人说其实我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也有的房东对物业或邻居采取逃避,因为觉得这是物业解决的事情
我觉得我们现在很被动.

fengwei302 2010-12-14 16:45

回复 37#parkin 的帖子

好好找人家谈谈,看能否控制一下人数,适当放宽,并按时付租金。若物业再来找你们,请他们帮你出主意,在不影响你租金收入前提下,如何约束租客。毕竟后果乙方自负,找麻烦的应是居委、物业,请他们出面去找茬。.

parkin 2010-12-14 16:55

回复 38#fengwei302 的帖子

恩恩,谢谢你哦,你的回话都很有启发
继续租借的话,是不是要把我们寄给他的挂号信问他们拿回来啊,我们还寄了总公司、分公司一共3家,要回来也蛮麻烦的

[[i] 本帖最后由 parkin 于 2010-12-14 17:00 编辑 [/i]].

fengwei302 2010-12-15 09:00

回复 39#parkin 的帖子

还是那句话,去谈,原经办人不在总有公司负责人的。也可再发挂号信,要他们限期表态是否继续租,如何整改,并告知因乙方未回复同意解除租约而本月租金未按时付已违约,若再不派人洽谈视为乙方违约而解除租约,将索赔违约金,转被动为主动。.

parkin 2010-12-15 09:44

回复 40#fengwei302 的帖子

恩,我知道了,有进一步消息的话,我会再来咨询的.

SHINE-ON 2010-12-15 11:33

借这楼,也来说个租房的事,我的一套房,租给人家有好几年了,租金一直比市场低1/3,原来租客很好,把房子装修了,说要一直租下去,但今年屏不住买了房,就转租给了同事,装修还很好,家具也留在里面了,年底到期,前几天我和现在的租户商量,要按照市场价,因为我按低于市场价给原来租客,一是老朋友了,二来我低租金把装修给吸收了.现在他走了,那装修和家具就是我的(和原租可确认过),我当然要提价,结果现租户不答应,那我就停止租约,这几天我安排中介去看房,那租客不开门不算,还把保安叫来把我们驱赶出去,那天我没带房产证和身份证,也没法证明自己是房东,气S我了!

如果他们搬走,把里面装修搞得一塌糊涂,把家电全部搬走,我有权利不退还他们租金吗?说实话,一个月的押金根本不够我装修的零头!我没和现租户签约,是原租客和他们签了个转租协议,我当时因为和老租户关系很好,他们是同事,房租是一年一付,老租户去年底已经全付给我了,我就同意他转租了.

[[i] 本帖最后由 SHINE-ON 于 2010-12-15 12:13 编辑 [/i]].

陈妈 2010-12-15 11:55

我家楼上以前出租给了“味之都”做员工宿舍,住了一群人,老是半夜踢踢踏踏的(我们是老房子,他家一直没装修,一直出租),拿盆子,搬桌子---真是吵死人了,我半夜上去敲门都敲了N次了,每次都是当时轻了一点,第二天又照旧了。真是很讨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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