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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会 » 碰到一位开助动车的,真是无赖到底---后面新增部分交通事故处理条例,供大家学习
孙悟空妈 2009-11-7 17:02
碰到一位开助动车的,真是无赖到底---后面新增部分交通事故处理条例,供大家学习
一大早开车出小区,准备右拐进机动车道,谁知从右面非机动车道上逆向开来一辆助动车,直冲上来。连忙下车看,是一位30左右的“老大妈”和她的儿子,老大妈立刻坐在地上开始了哭天哭地的嚎叫,坐在地上的儿子叫了几下就自己站起来玩了。老大妈给她的老公打了电话,很快她老公就来了,一上来就开始骂人,围观的群众有热心的人就叫小伙子不要骂人,自己是逆向行驶的,理应不对方是他们自己,那个小伙子开始骂几位热心的人,问别人懂不懂法律,不懂就不要乱说,小心挨揍。其他人笑笑就不理了。
交警过来后拍了照片,说职责是半责,那个小伙子立刻不同意,说她们在非机动车道上走,哪里犯规了。JCSS说你是逆向的,应该到对面去开,小伙子说我就要在这条道上走怎么了,JCSS说那你就要注意下,有车就要停下。另外个JC见说不通,拉着小伙子说到车里去接受下教育,小伙子立刻不说话了。
在交警大队,JCSS说了事情经过,让老大妈签下字,老大妈不肯,说JC判错了,她要去上面告,结果也没人理她。大概过了快2个小时,老大妈还不签字,出了门仍旧一路骂。
接下来就是体现最无赖的本事的时候了,老大妈说身体浑身不舒服,倒处都疼,小孩子也不舒服也要检查。想着检查也是没得办法的事,于是我们就带他们到了仁济医院和儿童医学中心,从胸片、骨拍片、脑CT,大人和小孩一路查下来,什么事都没有,大人就腿部肌肉有些损伤。老大妈还不高兴,说医生误诊,要求做核磁共振,我简直无语。
这一家人觉得自己今天捡了大便宜,身体查了一遍,可我觉得她的儿子真是可怜,活蹦乱跳的小孩子,硬被他爸拉去做CT和核磁检查,不知道被辐射了多少回,真是觉得悲哀。
第一次碰到这种无赖,后面还不知道会有什么叫出来的,请教下大家,今后需要注意些什么啊?
谢谢了。
[[i] 本帖最后由 孙悟空妈 于 2009-11-9 22:02 编辑 [/i]].
孙悟空妈 2009-11-7 17:03
晚上已经叫出来了,说要我们付营养费500元,彻底无语。.
孙悟空妈 2009-11-7 17:07
一直觉得外来打工的也挺不容易的,今天见识过了,不想谈了,素质放在那里,也难怪得不到别人的尊重。她的儿子大概4岁左右,见人就骂,跟他爸爸一个模样,今后不知道能培养成什么样的人。.
sandyshang 2009-11-7 22:16
机动车右转一定要看清楚,否则自己很倒霉的。现在逆向和违章的非机动车实在太多了。.
angelaqiu 2009-11-7 22:26
你车子怎么样?有没有扣?.
hanh 2009-11-8 08:00
只能无语。。。。.
xu4lin 2009-11-8 08:25
这一切都要感谢我国以人为本的“交通法规”,国民素质就这样,这下可给哪些无赖、流氓赚钱机会了。
对方全责车主也要承担责任,何况楼主?国家要和谐,和谐也需要钱的,当然是要我们承担的。
依我说中国目前这种交通状况就应该用重典,不管是谁,谁违章造成的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行人违章造成死亡不但白死而且还有承担车辆的物损,如此,道路交通肯定通畅,则少闯红绿灯的会大的减少。.
pipidan365 2009-11-8 11:02
责任各半,他们怎么敢如此检查,费用他要承担一半的呀?
难道楼主全部买单了?.
crystal妈妈 2009-11-8 11:34
关注.
meinvmama 2009-11-8 12:19
碰到这种真是气愤啊。。。
同情楼主
破财消灾吧.
清咖一杯 2009-11-8 12:43
JCSS对付这种人基本上是没辙的,唉,开车的,尤其是无后台无背景开个小车的偶们,除了小心就是更加小心。行人,自行车,助动车一律让,哪怕他闯红灯,逆向行驶;军车,警车让,惹不起咱只能躲;公交车,出租车让,人家专业司机横着开,咱技不如人只能让!.
孙悟空妈 2009-11-8 12:54
双方的车已经都被扣在违章停车场了,开助动车的老大妈至今也不愿签字,说除非给她500元的营养费和一个月的误工费,我说误工费没问题,开请假条和收入证明,财务部和人事部的盖章,老大妈说她是私人老板的,我说那我就没办法了。
问了停车场的人,说如果对方不签字,车最长停7天可取出来,每天50元的停车费。如果对方仍无赖,就只能等7天算了,之后的事情跟我也没关系了。
昨天检查花了2000元,还在加强险的上限,也能报掉。人嘛反正从头到脚都检查过了,检查结果都在我这里,就等着她耍什么花样。.
孙悟空妈 2009-11-8 12:56
想想真是霉的,从小区刷了门襟卡出来,手动档的车,还没怎么发动呢,那人就撞上来,真是躲也躲不掉的。.
孙悟空妈 2009-11-8 13:02
昨天那家的小孩子真是可怜,家长就乐着做各项检查,一整天没给小孩吃东西喝水,回家的路上晕车吐了一地,家长还跟没事似的,拉着小孩就走。
也难怪民工的小孩子可以生好几个,原来这么好带的。一整天不给吃饭,真不知道这家人昨天收获了什么。.
冬瓜圆圆 2009-11-8 14:37
回复 12#孙悟空妈 的帖子
知道吗如果对方提出要做车辆鉴定那就是20个工作日, 而且还有几百大洋鉴定费用等你付. 走司法途径.
gqllp 2009-11-8 17:08
安慰一下,良民碰到無賴是沒轍的。.
千零 2009-11-8 19:04
别忘了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的时候要用到的。.
孙悟空妈 2009-11-8 19:16
回复 15#冬瓜圆圆 的帖子
车辆鉴定当场就作好了,定损也作好了,就剩事故鉴定书对方还没签字,所以车一直提不出来。.
孙悟空妈 2009-11-8 19:20
回复 8#pipidan365 的帖子
加强险里2000千元的医药费是可以全额报掉的,如果有超出的,假如我没有参加商业险,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是对半出了。.
孙悟空妈 2009-11-8 19:29
今天又咨询了保险公司,说500元的误工费可以到保险公司报掉,把钱交到交警那里,交警会开张证明,500元由交警转交给对方。如果超出了,就需要对方的病假单、收入证明等其他的手续。
所以今天跟对方谈了下,我们愿意提供误工费,希望能早点去交警大队签字去。没想到下午打电话过来开口说要1000元误工费了,简直开玩笑!.
言必信_行必果 2009-11-9 09:35
上次我家车靠在边上被一辆黄鱼车撞了,我们车瘪进去一大块,黄鱼车翻了,一个人躺地上不起来了,还说我们撞的呢。后来打110,JC来了问对方要上医院吗?对方说要的,JC就叫了一辆救护车送医院,我家车也被扣了。这个JC不错(可能现场太明显是对方撞我们的)把我老公拉一边说:“到医院你们不要垫钱,检查好到派出所去解决。”结果到医院对方夫妻也是穷检查,我和老公就在医院大厅门外等,不进去。检查下来没什么,我们就吃饭去了。等我们回来对方已经不见了,但没有检查报告我们无法处理事故的,于是找医生花了20块拿到了检查报告。立马上派出所解决问题,对方没去派出所,根据检查报告和联系不上对方的情况下办好了取车手续。不过刚出派出所没多长时间对方带人到了,我们又被叫回去,经过@#¥¥W&&%。对方也是要求误工费、营养费……。处理的JC还说人家是弱势群体,叫我们赔点算了。对方还威胁我们呢,因为我们知道对方没有付医药费直接从医院溜回家的,验伤报告还是我们去开的呢,至于误工费他们是卖菜的流动贩怎么算?到最后对方说我们上海人欺负外地人什么什么的。不过事情到最后对方不签字,没解决,我们没有付1分检查费,反正取车手续已经办好他爱怎样就怎样好嘞。.
孙悟空妈 2009-11-9 10:25
回复 21#言必信_行必果 的帖子
请问取车手续怎么办理啊?对方不签字,能取车吗?
现在对方的验伤报告都在我这里。.
格格妈 2009-11-9 10:31
估计以此赚取“误工费”的群体会不断壮大.
jessie78 2009-11-9 11:49
长此以往,外来民工都要改换职业了:只需要开着一辆破黄鱼车或者助动车,找一辆停着的小汽车撞上去,换取的误工费比上班要多得多了!
估计这些人一边数钱,一边还要给老乡打电话:此地车多,人傻,速来。
什么世道!
[[i] 本帖最后由 jessie78 于 2009-11-9 11:51 编辑 [/i]].
宝宝贝贝妈妈 2009-11-9 12:25
现在看来,开车真是要小心,碰上了这种事真是倒霉啊!唉!!.
littlefish 2009-11-9 12:42
同情lz,我也碰到过类似事情。
一外地女孩骑车闯红灯擦了我的车,送去医院检查了半天就是臀部肌肉伤,结果家里来了一大群人,好像是来打架的,还扬言要把女孩子送到我家住上一年半载的,整个一副无赖相,最后jcss也是把我拉到一边劝我破财消灾,说是碰到这种民工不管有责没责只能自认倒霉,最好是花钱买太平了。至今对他们伸手拿钱时窃喜的嘴脸印象深刻,真的让人很不齿。
所以有时候觉得上海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可他们又是怎么感谢上海人的呢?.
侯豆豆妈 2009-11-9 13:00
上海离世博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看看每天路上的非机,行人的交通违章行为,几乎没有改变.(可能一些主要路口靠人力的维持有些改观),不知到时政府会有啥措施出台.
个人认为,如果不改变当时出台的 新交规中 关于行人非机违章,机动车也要承担一部分的条文,这个现象基本无望解决.
当时制定该条文的时候,说是 尊重生命,向发达国家学习. 这个出发点没错,但是根本不符合国情,
别人的国民交通违法率是多少,我们又是多少.(别的国家也是从 违法自负责任开始的,)
就象1个1年级学生,本该学习 1+1,现在非说这个太简单,从方程式开始学习,这个有可能吗?.
我爱美食-123 2009-11-9 13:25
没办法,谁让整体的国民素质都低呢。现在在内环内还好点,上海人还多点,到了中、外环,在马路上随便抓一把,有80%的都是外来人员,而且大部分都是外来民工。不要说我们开车时是弱势群体,碰到这种低素质的民工只能自认倒霉。就是平常,这种外来民工也是凶得来不得了。.
一洋 2009-11-9 15:23
应了一句话 赤脚的不怕穿鞋的.
孙悟空妈 2009-11-9 15:42
是的啊。今天让他们去交队调解,他还说没空,真是气人。车又要多停一天了。.
孙悟空妈 2009-11-9 15:44
[quote]原帖由 [i]jessie78[/i] 于 2009-11-9 11:49 发表 [url=http://www.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26808&ptid=4688490][img]http://www.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长此以往,外来民工都要改换职业了:只需要开着一辆破黄鱼车或者助动车,找一辆停着的小汽车撞上去,换取的误工费比上班要多得多了!
估计这些人一边数钱,一边还要给老乡打电话:此地车多,人傻,速来。
什么世道! [/quote]
以后要是下岗了,就干干这行,收入还挺高的,又可以做1休4。.
孙悟空妈 2009-11-9 15:49
最可气的是,那人还说第一天觉得我们还是个人,怎么这两天就不是了。我还在想他们自己算什么类别的,最起码开始就不算人了吧。.
lulubaba 2009-11-9 16:35
哎,安慰一下。。。现在基本上道上看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碰擦,开非机动车的几乎全都是坐在地上的,很无语,很无奈,每次看见心情都很差。强烈呼吁就诚信有相关立法.
言必信_行必果 2009-11-9 20:57
回复 22#孙悟空妈 的帖子
当时我们去派出所跟经办JC说对方不知道哪去了,JC就打对方电话联系,没联系上。经办人员一看对方没什么大伤,就给我们办了,没有对方签字的。你这情况我就不知道了,关键我们那次是很明显对方开太快直接冲我们撞过来的。.
孙悟空妈 2009-11-9 21:32
今天咨询了一位律师,虽然他不是作交通辩护的,不过那位朋友告诉要先自学下相关法律,这样是有帮助。我从网上下载了200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豁然开朗啊。原来真是人善被人欺。
对于新的驾驶员,真是要好好学习下法律了,出现意外的情况,才能保护好自己。
其他不多说了,我把主要的部分贴出来给大家看看,如果需要详细的,大家也可以到网上查询。.
孙悟空妈 2009-11-9 21:36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解释:也就是双方中有一方即使没有签字,出现上述3种情况之一的,在认定书上注明情况后,交警都应该把交通事故认定书给当事人。.
孙悟空妈 2009-11-9 21:39
第二十八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解释:扣留车辆的前提是收集证据需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如果证据已收取完,应归还车辆。.
孙悟空妈 2009-11-9 21:42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解释:检查鉴定的概念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也就是表象的话,是不需要鉴定的),在现场调查结束的3天内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超过3天后,需报上一级批准。.
孙悟空妈 2009-11-9 21:46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解释:检验、鉴定的期限是20日内,而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不是当事人随便找个路摊就可以的。.
孙悟空妈 2009-11-9 21:49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解释:扣留的车辆最长在鉴定结论确定5日内可领取。如果没有走鉴定这条路,是不能扣留车辆的。.
孙悟空妈 2009-11-9 21:52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解释:如果发生事故当天,认定书就开好了,而当事人都已拿到,那么如果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日之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
孙悟空妈 2009-11-9 21:57
第六十六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解释:注意调解书的内容,不要遗漏了,造成后面的麻烦。.
孙悟空妈 2009-11-9 22:01
上述所提到的时间是指的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snoopypig 2009-11-9 22:57
谢谢LZ的帖子,希望能有后续结果,让我们这些开车的妈妈以后遇到这种无赖可以从容应对。.
aline_qian 2009-11-10 09:28
我也曾发过一个帖子,也是和助动车的事。保险公司最后出了近四千,我今年的保费上升了。我虽然实际上没有任何责任,JCSS说我们的法制不健全,让我多理解,多承担。能这样说已经不错了。唉。.
笑嘻嘻的圆圆 2009-11-10 09:48
[quote]原帖由 [i]xu4lin[/i] 于 2009-11-8 08:25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21555&ptid=468849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一切都要感谢我国以人为本的“交通法规”,国民素质就这样,这下可给哪些无赖、流氓赚钱机会了。
对方全责车主也要承担责任,何况楼主?国家要和谐,和谐也需要钱的,当然是要我们承担的。
依我说中国目前这种交 ... [/quote]
狂顶! 现在的交通法规,简直就是白痴制定的。.
ilms 2009-11-10 10:13
。
[[i] 本帖最后由 ilms 于 2010-6-26 00:39 编辑 [/i]].
豆妈633 2009-11-10 10:19
学习啊! 开车最怕就是碰到这样的无赖了!.
kathy_tang 2009-11-10 10:30
我家车子两次被电动车撞。
昨天右拐都已经拐到慢车道了,右侧10米处一辆电瓶车开足马力冲过来,骑车人根本就没看前面。一看不对劲,LG赶紧停车摁喇叭,根本没用。眼睁睁看着爱车被电瓶车撞。骑车人也摔倒在地,好在他人无大碍,我们也不想报警烦了,各走各的了。可怜的车子,下面瘪了,上面漆被刮了[em02].
kathy_tang 2009-11-10 10:34
现在开车不怕自己会撞别人,就怕别人撞上来。无奈。。。.
晓露 2009-11-10 10:44
看来做良民是被欺负的,真晕,这个社会怎么了。。。.
Boyboy 2009-11-10 13:51
[quote]原帖由 [i]笑嘻嘻的圆圆[/i] 于 2009-11-10 09:48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32696&ptid=468849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狂顶! 现在的交通法规,简直就是白痴制定的。 [/quote]
[tt18] [tt18].
robertmom 2009-11-10 13:53
回复 21#言必信_行必果 的帖子
请教,如何让他们检查而又不付钱? 不付钱可以检查吗?.
julie_gu 2009-11-10 14:25
抱抱LZ
以后开车真是小心,小心,再小心,防止被这些助动车,自行车撞,更要防止被出租车,公交车撞。
咱们都耗不起那个精力啊.
mikishen 2009-11-10 18:05
回复 53#robertmom 的帖子
同问。.
言必信_行必果 2009-11-10 19:21
回复 53#robertmom 的帖子
JC打电话叫的救护车,可以先检查的。你不要跟车去,晚点到。上次我们去得晚,对方已经在排队拍片子了。他们跟医生说等我们去付钱,我们就是不进去,因为之前处理的JC把我老公拉到旁边说不要垫钱。.
s1100 2009-11-10 20:28
[quote]原帖由 [i]孙悟空妈[/i] 于 2009-11-9 15:44 发表 [url=http://www.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29136&ptid=4688490][img]http://www.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以后要是下岗了,就干干这行,收入还挺高的,又可以做1休4。 [/quote]
这行要要技术和胆量的,lz也就说说,不行的.
s1100 2009-11-10 20:32
[quote]原帖由 [i]kathy_tang[/i] 于 2009-11-10 10:30 发表 [url=http://www.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33251&ptid=4688490][img]http://www.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我家车子两次被电动车撞。
昨天右拐都已经拐到慢车道了,右侧10米处一辆电瓶车开足马力冲过来,骑车人根本就没看前面。一看不对劲,LG赶紧停车摁喇叭,根本没用。眼睁睁看着爱车被电瓶车撞。骑车人也摔倒在地,好 ... [/quote]
这个是你全责欧 ,让你走路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阿霏霏妈妈 2009-11-10 20:50
非常感谢楼主
买了车才知道自己变成真正的弱势群体,学习了。.
s1100 2009-11-10 20:54
lz讲的法律,操作起来至少要扣车5个工作日,还不算后面的复议.
小免免妈 2009-11-11 08:29
交通法规有问题的。
一味保护,同情“弱者”,让他们穿空子。这样怎么能够HX呀.
kathy_tang 2009-11-11 08:41
[quote]原帖由 [i]s1100[/i] 于 2009-11-10 20:32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37684&ptid=4688490][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个是你全责欧 ,让你走路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quote]
为啥?我正常拐弯,拐弯速度很慢,并且已经占据慢车道了,他根本没看前面情况,飞速冲过来,正面撞我车腰的。有路人为证,是他撞上来的,并且他也承认没看前面的。难道骑自行车的能闭着眼睛乱来啊?
要说责任,顶多半责吧。
[[i] 本帖最后由 kathy_tang 于 2009-11-11 08:43 编辑 [/i]].
孙悟空妈 2009-11-11 09:11
车子昨天晚上提出来了,付了1000元的误工费,对方还要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没有同意。不过,她说这两天还不舒服,还要求做体检,我告诉她可以自己去看,凭医药单来报销,现金是不会再给了。.
孙悟空妈 2009-11-11 09:14
[quote]原帖由 [i]s1100[/i] 于 2009-11-10 20:54 发表 [url=http://www.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6137791&ptid=4688490][img]http://www.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lz讲的法律,操作起来至少要扣车5个工作日,还不算后面的复议 [/quote]
5个工作日是最长时间,法律上定义了像人体擦伤等情况走简易流程,上级部门是不接受复议的,而复议是要到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的。.
孙悟空妈 2009-11-11 09:23
昨天是走得调解程序,在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我是星期一去那里,提出了申请,(因为周日谈不下去,一天变2次),调解员跟对方取得了联系,要求星期二来调解。
从星期一到星期二调解前,我就不跟对方联系了,怕他再加码。结果昨天下午见到我的时候,就开始加钱了,我不跟她说一句话。
到了调解员那里,调解员问我们谈得怎么样了,我把情况复述了一遍,对方也把她的条件说了一下,然后调解员就让我们出去单独跟那个人谈话。过了没多少时间,对方出来了,说其他不要了,1000元误工费结束。.
孙悟空妈 2009-11-11 09:29
5个工作日之内是可以申请一次调解的,如果调解不成功,调解也算终止。再一次的调解需要向上级部门申请,并提供充分理由和证据。
从调解员的角度来说,他希望事情尽快解决掉算了,所以对我这方他就是以劝说为主,对方是以述说法律为主。.
孙悟空妈 2009-11-11 09:34
其实,扣车这一行为是不合法的,法规上定义了只有为提取证据需要才可以扣车,而且必须要开具证明。
像我们这种动不动就把车给扣了,什么单子都不给的,才造成我们十分的被动。对于交管部门,他扣了车,大家都只能乖乖的听他话了,他们工作起来方便不少,其实真是让某些人转了空子。
所以怎么想,像这类的交通事故,我们才是真正的弱者啊。.
青阳妈妈 2009-11-11 13:48
现在开车的是弱势群体。.
冬瓜圆圆 2009-11-12 10:52
回复 67#孙悟空妈 的帖子
请问, 为什么要急着提车呢? 我也听说过, 就是最后走司法途径, 20个工作日后, 会还你车的..
孙悟空妈 2009-11-12 10:57
回复 69#冬瓜圆圆 的帖子
车扣在那里,每天是要交停车费的,这笔钱保险公司不理赔的。
如果走司法途径,官司打赢了,对方付费,可是对方是一民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钱还是讨不回来。.
冬瓜圆圆 2009-11-12 11:07
回复 70#孙悟空妈 的帖子
停车费50元一天 +拖车费 对方1000元也肯了断?那得保证不拖尾巴
至于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会审核的,不用太担心..
孙悟空妈 2009-11-12 11:16
本来是不同意的,我们后来把他的停车费出了,我们自己的修车费也不用他掏钱。因为是半责关系,理应我们的修车费他要承担40%的责任。
停车费已经是4天了,也算是为他剩了一笔钱。.
lynnabcd 2009-11-12 22:03
回复 54#julie_gu 的帖子
是的,是的
而且我觉得交规只是定给咱们这些私家车的,那些公交什么的都不受限,因为他们有专人处理关系
而那些助动车,自行车,更不用说了,有的人真的就是无赖,他们可以违章,反正你拿他没法,而且他违章碰到你时,他比你还有理的,比无赖还无赖,有时碰到这样的事,真的就想~~~~哎.
lynnabcd 2009-11-12 22:06
回复 61#小免免妈 的帖子
同感,这就叫给他脸他就上头的,对这种人你说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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