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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girl 2009-8-30 08:18

关于教育,也说什么是“基础” 〔ZT〕

人们普遍认为美国的高等教育是世界一流的,但对于美国的基础教育,也就是中小学教育,国内的很多人不予认同。他们认为中国的基础教育比美国的好,中国学生的基础比美国学生的强得多。中国教育界人士和家长、学生对“基础”教育的理解主要是围绕着数理化来讨论,有时加上语文和英语,所谓的基础实际上多数指的是数理化基础。对于初一或更低年级的学生而言,基础指的就是数学,所以这时讲的基础教育主要是数学基础教育。人们在评价基础教育时,几乎从来不把语文教育列入基础教育的讨论范畴。否则,怎么会有“中国学生的基础比美国学生的好”的结论呢,显然没有把中国学生的语文与美国学生的英文作比较。虽然语文是基础教育的重要部分,但事实上,许多中学生,甚至一些理工科的大学生、大学教授文理不通的也大有人在,然而他们从未被认为是“基础”不好,这也许是说他们有好的数理化基础吧。

人们认为美国学生的基础不好,事实是否如此呢?

让我们来看看,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斯坦福大学和加州理工学院等大学招的是什么样的学生吧。这几所顶尖大学的官方网页上都公布了其录取新生的基本要求(也可能是最低要求),这有助于我们了解这些顶尖大学的入学新生都有着怎样的基础知识。

哈佛大学对申请学生的课程要求有:4年(即4学分)的英语,且要经历过很好的写作训练;4年数学;4年实验科学,并要求其中一门是高级课程,即大学或大学预科水平的课程;3年历史,必须包括美国历史;4年外语(同一种)。美国的高中生,如果按部就班地上完4年高中,便可以拿到28个学分,而哈佛大学对数理化生各科的要求仅有8个学分,也就是仅占了所有学分、所有课时的28.6%。

在过去的6年里,普林斯顿大学有5年被《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评为全美大学本科综合排名第一。它对报考的高中生在理科课程方面的要求又是怎样呢?普林斯顿大学看来对数理课程更为“漠视”:除了要求4年具有良好写作训练的英文课程、4年外语(同一种)外,只要求4年的数学、2年的实验科学和2年的历史课程。数理化生学科只有6个学分,仅占28个总学分的21.4%。

即使是全美理工科排名前列的斯坦福大学也要求具有写作和文学训练的4年英语课程。它明文强调:英文好,则在任何学科都会有更高的几率取得成功。它还要求3年的历史,而且此课程一定要包含论文写作的训练;接下来的是要求4年数学和3年或3年以上的实验科学。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在这个以理工科闻名于世的名校,数理化生也只占了全部课程比重的25%。

在美国众多顶尖大学中,加州理工学院对新生的数学和科学等学科能力要求最高:3年外语(最好4年)和1年美国历史;修过4年数学,必须包括微积分;1年物理,还必须是用微积分解释的大学物理;再就是1年化学。美国的高中学生在学微积分之前都要先上完微积分初步、代数I、代数II、几何等课程,实际上相当于要学5个学分的数学;学大学物理之前的1个学分的高中物理是必修的,所以一共就是2个学分的物理。于是,申请加州理工学院的学生要修的理工类课程的最低要求总共是7个学分,占其高中总学分的28.6%。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较好的美国大学,甚至是顶尖的理工科类的大学,都没有对学生的数理化生等课程的比重超过其全部课程的30%作任何过多的要求或期望。

看似不同的现象背后其实有着真正的原因——中美社会对于“基础”的看法和理解大不一样。中国社会对“基础”的认识基本上是限制在理科范畴内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许是受几十年来的“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的理论的影响。虽然近年来国内中学的主科已经加入了英语,但与美国那些由丰富阅读所产生的潜移默化的伦理道德与社会知识的语文、外语教学相比较,还是有很大距离的.

hkdd 2009-8-30 13:17

学习。.

嗲虫妈 2009-8-30 13:47

学习了!不过我想做一点补充。
因为小女才2岁半的缘故,所以最近一直在比较研究中国和欧美的学前教育。
以前的看法和楼主一样,只认识到中国从基础教育开始就比人家差一截,现在要做点补充,其实我们从学前教育开始就比人家差一大截。.

报喜妈 2009-8-30 21:15

中国的基础教育倒也不是不重视语文,看中考和高考的语文分值,和数外都是一样的。但语文教学已走入一个误区,阅读理解把好文章肢解得肢离破碎,让人没了兴趣,而且阅读理解只有一个标准答案,不允许别人站在不同的角度理解,否则就扣分。作文的实用性不强,偏文学化,写作时套作文,吹大牛的多,毕竟以后搞纯文学的人少。而国外写作强调实用性,为以后写论文打好基础,写作更强调逻辑性。:o.

慢吞吞 2009-8-30 23:21

[tt9] [tt9].

云雀 2009-8-31 08:02

回复 5#慢吞吞 的帖子

你有如此这般的纯心纯属偶然[em16].

慢吞吞 2009-8-31 17:03

回复 6#云雀 的帖子

怎么现在净整些看不懂的话. 纯心,你肯定? 不是存心?菜心? 酒心巧克力?.

慢吞吞 2009-8-31 22:48

回复 1#mygirl 的帖子

也转一篇

说理教育从小学开始

逻辑和说理是一项基本的公民能力,说理的民主秩序与理性公民的高素质是相辅相成的

我一位朋友的孩子在上高中,准备到美国上大学,向我询问如何准备SAT(学术水平测验考试)写作考试。谈到说理文时,我特别提醒她,一定要顾及不同的观点,写作时要分析对方观点背后的理由,逻辑、说理地一一应对这些理由,方能证明自己观点合理。不顾及不同观点的说理文,得分都在5分制的3分以下。

对于美国高中生来说,这样的说理要求是他们从初中时就一直强调的。说理是双方对话,不是自说自话,必须以逻辑、说理为交流基础。美国学生一般11岁进初中一年级 (相当于中国的小学六年级),初中3年的英文课本中都有公共说理的部分。说理的内容反复出现,因为逻辑和说理是一项基本的公民能力。

美国公立学校的教育中,公共说理教育的准备其实从小学一年级就已经开始。《加州公立学校幼儿园至12年级阅读和语言艺术 (教学)纲要》对小学五个年级的“说理”有具体的要求。小学一年级:“重述简单说理和叙述段落中的主要观点。”二年级:“重述文本中的事实和细节,说清和组织要说的意见。”三年级:“在说理文中区别主要观点和支持这些观点的细节。”四年级:“区别说理文本中的‘原因’与‘结果’、‘事实’和‘看法’的区别。”五年级:“分辨文本中的‘事实’、‘得到证明的推论’和‘看法’(尚有待证明的观点)”。 这是首次提出“说理评估”的要求,初、高中阶段一直继续延用。

六年级的公共说理的重点在于区分“事实”和“看法”。“事实”是公认的知识,而“想法”只是个人的看法。任何“想法”都不具有自动的正确性,必须经过证明。证明也就是说服别人,清楚地告诉别人,为什么你的想法是正确的,理由是什么。

“客观事实”与“个人看法”之间有两种辨认方式。第一,“事实”的陈述是可以确认的,如“林肯是美国总统”。而“看法”的陈述则必须通过说理、讨论才能确认,如“林肯是一位伟大的总统”。第二,事实陈述使用那些具有可共同确认词义的字词,如“圆形”、“欧洲”、“木头”、“有毒物质”等等。而“看法”使用的字词是个人理解的,如“美好”、“丑陋”、“棒”、“爽”、“折腾”、“胡闹”。

七年级对学生“说理评估”能力的要求是:“评估作者在支持结论和立场时所用的论据是否适当、确切、相关,并注意有偏见和成见的例子。”其中注意“偏见”和“成见”是新要求,也是从形式逻辑向社会公正内容过渡。八年级要求的重点在“评估文本的统一性、连贯性、逻辑以及内部的一致性和结构”。

例如,八年级课本中收有美国作家爱伦·坡的一篇作品,同时附一篇含有说理谬误的评论,评论写道:“爱伦·坡的小说、诗歌写的全是心智不宁,甚至疯狂的人物。”教师会告诉学生:这里犯了“普遍泛论”的谬误,常见的泛论表述法包括“每个……”、“所有的……”、“大家都……”、“总是……”这一类用词。评论还写道:“自己精神没有问题的作家是写不出这种故事的,不然爱伦·坡又如何能体会什么是疯狂。”这里犯的是“虚假对立”的逻辑谬误(要么“疯”,要么“不疯”)。其实,作家写疯子可以运用想象,不一定自己非要是疯子不可。评论再写道:“我们知道,作家都有些怪,特别是那些写恐怖故事的作家。”“我们知道”类似“毋庸置疑”、“众所周知……”犯的是“本来就有问题”的逻辑谬误,因为“所知道”的恰恰是有待证明的。

高中对学生的“说理评估”能力要求比初中有所提高。高中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九到十年级,“说理评估”要求是在说理中必须有对方意识。说理文写作除了形式逻辑,还要讲究结构逻辑(例如,文章不同部分的顺序、逻辑过渡),能够预先估计和避免读者可能会有的误解。此外,还要求学生正确理解对方的话,不望文生义,不曲解,不断章取义。

高中第二阶段是十一到十二年级。这个阶段的“说理评估”对象是“公共文件”(public documents),如政府的文告、政策说明、政党文宣,公共服务部门的宗旨、规章、条例、商贸和招聘信息等等。一切发表了的东西,只要议及公共话题,都是公共文本,也都必须接受公众的“说理评估”。

在美国学校里,从高小到初中、高中,有一个不断持续的说理教育过程,从小学四年级算起,光必修课就有9年,可见培养说理的习惯不容易。尤其重要的是初中3年,这个时期的学生,教育可塑性最强,有自然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而且能很快将学到的知识吸纳并转化成为习惯。说理的民主秩序与理性公民的高素质是相辅相成的。美国之所以能有比较高的公民素质、国民独立思考能力和公民社会理性,重视说理教育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作者为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url]http://www.infzm.com/content/27728[/url].

慢吞吞 2009-8-31 22:57

再来一篇

中国学生为何没礼貌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url]http://www.infzm.com/content/33157[/url]

小时候,若我做不好人,父母当场就打我屁股,让我在家门外站着反省一个晚上,并“断食”一天
我从2004年开始在人大附中教日语。一天傍晚放学,高中楼一层大厅,我跟另外一位年轻中国籍教师边聊边走。同学们穿着校服,背着书包,有的大声聊天,有的吃零食,有的谈恋爱,纷纷离开校园。我感觉很孤立,几乎没有一个学生理我们。
我问旁边的老师:“他们怎么回事,面对着老师,连‘再见’都不说?”老师回答:“现在的孩子都是这样的,忙他们自己的。”忽然,有个女生边跑边向我们摆摆手,快速说:“拜拜!”打招呼的学生只有这一个,用的是英语。老师说:“那是马来西亚的留学生。”
应该说,这些学生严重缺乏礼仪——不懂得礼仪,或者懂得却不执行。回想一下,如果我在日本这样,一次会被警告,两次以上会被认为“素行不良”并影响学业成绩。多次不改,家长就要被叫到学校,跟班主任、孩子一起“三者面谈”。依然不改,就有可能被开除了。在日本,学生至少要对老师说“再见”,基本规则是带着鞠躬,最好的姿势为45度。我当时是体特生,这方面被要求得很严,不仅对老师,对师兄、师姐也要那样,一次都没有错过。师弟师妹也对我这样。
日本的小学生从一年级必须上“道德课”。记得我那时是每周六上午上两小时。教学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老师讲道德、礼仪、做人,把道德对做人如何重要灌输给小孩子。课本素材几乎都是中国古代的诸子百家思想,孔子、孟子、老子、韩非子、孙子等,仁、礼、忠、孝等都有。第一节课往往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老师会问:“如果你的朋友偷了你的书包,大家欺负你,你会高兴吗?”我们一起大声喊:“不高兴!”老师接着讲:“那你也不要对朋友那样,明白了吗?”我们回答:“明白了!”我们读中学时,也主要在语文(古文、汉文)课上接触诸子百家,直到占高考语文考试四分之一(50分)的“汉文”。如果说日本人对中国古代史和思想有着比较多或深的了解,起点在这里。
另一种是实践,学校会安排学生到养老院、残疾医院等地接触并照顾弱势群体,尽量沟通,学会相处。比如,周末早上,一个班(30人左右)分两个组,一组去养老院,大概3个人成一小组,陪一个高龄者散步聊天,打牌,帮助他们读书;另一组去残疾者学校,提前学习“手语”,用它跟残疾者沟通,一起吃饭,度过半天时光。
据我的经验,中国的中小学老师似乎不怎么讲道德的意义,学校也没有开设类似的课程。学校的课程安排及背后的体制背景,确实影响着年轻人礼仪道德的相对滞后。
不过,这不是问题的全部。学校教育毕竟有着很大的局限性,尤其是高中,主要目的还是实现升学,让孩子们提高竞争力,最终成为社会人。
教育必须由分工完成。学校教育如前所述。它和包括媒体报道、政府宣传在内的社会教育,主要是使孩子学会“做事”。而培养孩子如何“做人”,则是家庭的责任。
我经常看到中国家长对孩子过于宽松或溺爱。比如,小孩在地铁里吃味道浓厚的汉堡包,大声说话,站在椅子上跳舞等,作为一个社会公民,这是绝不应该的。但家长却一点都不在乎,还以“我孩子真可爱”之类的态度向周围张扬。小孩子不懂事可以理解,这就要由家长主动处理。如果在日本,家长会趁机在公众场合好好教训一顿,让自己的孩子直接体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若在我家,父母当场就打我屁股,让我在家门外站着反省一个晚上,并“断食”一天。
连基本对错都分不清的孩子,其未来走向是相当可怕的。家长们除了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也应该多花点时间和精力,教育孩子学会如何做人。因为高考有可能决定一个中国人的职业,而能否做人更有可能影响一个中国人的人生。孩子是看着父母的背影长大的。家长做好人,永远是个前提。
(作者为日本旅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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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吞吞 2009-8-31 23:01

竟然还有一篇

美国中学文史课启发讨论

美国中学生的政治理念大部分是从历史课上学习到的,比如对《独立宣言》中“追求幸福”的理解

美国中学的文、史教育分科,但不分家。许多老师兼有英文和历史的双重教学资格。美国初中里没有政治课。但是,文史教育中却也有与政治理念和价值观有关的内容。学生们的政治理念大部分是从历史课上学习到的。历史课本不就叫“历史”,而是有具体的题目,如《美国的旅程》、《自由的呼唤》。历史课本中会附有一些重要历史文献的全文,如美国宪法和《独立宣言》。《独立宣言》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

对于初中生来说,要理解“追求幸福”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他们的英文课本中有一些有趣的故事,可以帮助他们理解这个政治理念。

其中有一篇托尔斯泰的《国王和衬衣》。故事说,一位国王病倒了,御医们想尽了一切办法,都无法使他好起来。谋士献计说,找到一个幸福的人,把他的衬衣给国王穿上,国王便能痊愈。于是向全国派出使者,去寻找那个幸福的人。信使们跑遍了全国,但有钱人和贫困者都有各自的烦恼,没有一个觉得自己是幸福的。王子于是亲自去寻找。他找到一间破烂的小茅屋前,听见里面有人在说:“我真是太幸福了,干完今天的活,吃饱了肚子,现在舒舒服服地放松一下,享受这一天的黄昏时光。”王子以为找到了幸福之人,推门进去,只见这个幸福之人家里一无所有,连一件衬衣也没有。

托尔斯泰的这个故事,对物质很丰富的美国孩子不大可能起到劝导“知足长乐”的道理。对他们来说,这是一个关于“幸福”和幸福保障的故事。

在历史课上,老师向学生讲述《独立宣言》三项基本权利的时候,会告诉学生,杰弗逊起草的这三项权利,是从英国哲学家洛克那里改编而来的。洛克提出人的三项基本权利是生命、自由和财产。1776年5月,维吉尼亚州通过了由杰弗逊的朋友梅森(George Mason)起草的州宪法。梅森所写的公民基本权利是“享受生命和自由,有能力获得和占有财产,追求和获得幸福和安全”。

杰弗逊将关于“财产”的提法在《独立宣言》中改为“追求幸福”,而保留了“生命”和“自由”。有财产不等于就幸福,而追求幸福更不只是有财产者的特权。与幸福相比,生命和自由是第二性的。追求幸福才是目的。追求幸福的人首先要保全生命,不受他人或外力的侵害。追求幸福还需要每个人能够自由思想,决定什么是他想要的幸福。

在英文课上,老师不是向学生灌输现成的中心思想、段落大意,而是启发讨论。在对“幸福”故事的讨论中,有学生说,国王不应该拥有夺走国民幸福的权力,夺走国民幸福的权力并不能使国王自己变得幸福起来。还有学生说,位高权重的国王得了病,不再幸福。就算国王穿上了一位幸福者的衬衣,也于事无补。一个人真正的幸福必须来自他自己,而不是他的衬衣。再有学生说,如果幸福真是来自穷汉的一件有魔力的衬衣,那么国王夺走了穷汉的衬衣,穷汉就会不再幸福。国王的存在,使得穷汉的幸福变得没有保障。所以全班学生有了这样的认识: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正是要为每个人追求幸福提供政治价值和法律制度的保障。

(作者为美国加州中学教师).

嗲虫妈 2009-9-1 10:52

回复 8#慢吞吞 的帖子

非常赞同。女儿才2岁多,我就已经对她进行说理教育了。我从不要求她听话,却要求她讲道理,小姑娘嘴巴相当厉害,我经常说不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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