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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erald 2008-11-7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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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帖最后由 Emerald 于 2009-11-29 17:52 编辑 [/i]].

xyc18 2008-11-8 00:12

作女人永远要对自己好一点,就算老了也要做个优雅的老太太,最受不了一些女人,一结婚就把自己搞得像个老太婆,不用说别人,自己照照镜子看着都没心情,何况男人。
离婚可以,财产女儿都要,男方是过错方,把小三的录音留下来以后打官司好用,真要离婚就不能太被动,证据财产要看紧,凡事把最坏的一面先想好,退路有了,自然就有底气了。
小三再猖獗,只要不是老公来摊牌,婚姻维持还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对其他男人没兴趣,也为女儿,权当找一劳工,提款机,免费长工吧。

这年头成功的男人真能做到洁身自好 难。.

风起的日子 2008-11-8 00:26

做好自己,真心待他。但不必为了他狂打扮,没意思也没用的。

他不离就不离,权当为了给女儿一个完整的家,但不许他再和小三接触,否则砸他没商量。
他要离就离吧,他都要走了,又怎么能留得住。

[[i] 本帖最后由 风起的日子 于 2008-11-8 00:28 编辑 [/i]].

junhuayang2005 2008-11-8 08:03

离婚
你的朋友仍旧可以寻找自己的幸福
孩子并非判给有钱的一方.

鸣鸣飞飞的爸爸 2008-11-8 09:20

*** 该贴被屏蔽 ***

涵涵妈妈 2008-11-8 09:34

孩子多大啦?男方能带走孩子吗?小的话一般是跟妈妈的,大点了可以孩子自己选择的。哪里有离婚就被老公带走的道理的。.

小爱的妈妈 2008-11-8 10:50

[quote]原帖由 [i]涵涵妈妈[/i] 于 2008-11-8 09:34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862004&ptid=4583069][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孩子多大啦?男方能带走孩子吗?小的话一般是跟妈妈的,大点了可以孩子自己选择的。哪里有离婚就被老公带走的道理的。 [/quote]
问题是老婆想不想离? 10岁以下,孩子一般都是跟妈妈的(平时是妈妈照顾多的情况),10岁以上可由孩子自己选择。一般不会判给有过错方,除非妈妈不要。如果不想离,就拖着,让小三把孩子生下来,看她有没有这个本事。.

ONE麦兜 2008-11-8 11:37

不离,生活在一起好象也没有多大意义.孩子大了可以自己作选择了.跟谁,要看孩子了.小三怀孕了,那就不急离,拖到她把孩子生下来,.

cocoyangyang 2008-11-8 11:55

*** 该贴被屏蔽 ***

呵呵 2008-11-8 15:33

[quote]原帖由 [i]xyc18[/i] 于 2008-11-8 00:12 发表 [url=http://www.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861700&ptid=4583069][img]http://www.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作女人永远要对自己好一点,就算老了也要做个优雅的老太太,最受不了一些女人,一结婚就把自己搞得像个老太婆,不用说别人,自己照照镜子看着都没心情,何况男人。
离婚可以,财产女儿都要,男方是过错方,把小三的 ... [/quote]
对,先录下来以后总归有用的,孩子生下来的话就告他们重婚,小三那么想转正,就不让它舒服,就不离婚,楼主朋友没有找到下家前就不离,另外,劳工的收入还是要想办法了解的,这个都算婚内财产的.关键要收拾好自己的心情,我也和劳工闹过离婚,因为他家人太过分的原因,知道这个过程不好受,但是人都是j,你让步的时候别人还要踩你几脚,得你硬起来的时候他倒退了.现在就当离婚过好了,先把自己收拾的漂亮点,心情也会好点的.

[[i] 本帖最后由 呵呵 于 2008-11-8 15:35 编辑 [/i]].

钊元妈妈 2008-11-8 18:56

[tt3] 都好几年了, 这事还搞不定啊
找几个人搞定小三就行, 没见过周正毅的原配叫人扇姓杨的巴掌的新闻么, 有事没事让人去扇她几巴掌, 让她生活在整天有人找麻烦的恐惧中, 和她好好玩玩,  这世道, 有钱啥摆不平.  要闹就闹得鸡飞狗跳好了, 谁怕谁.
钱就不要省了, 带女儿出去旅游, 爱咋花咋花, 既然男人还爱女儿, 生活费, 教育费总是不会少给的, 活着么, 就是为自己痛快..

hanxinjuan 2008-11-8 20:58

回复 1#Emerald 的帖子

是女人自己太软弱造成的!!!他妈的臭男人!!!.

loveneverdies 2008-11-8 22:13

如果是我,钱和女儿留下,让他走人。如果男人不愿意净身出户还和小三搞不清楚,就搞臭他。 办法总会有的,人人都有弱点

搞臭他以后再一脚踢了他,让他记得你一辈子.

Emerald 2008-11-8 22:16

也知道要控制钱呀。可他有预谋的,控制不了。为了他的事业,我的朋友放弃了国外(小国家)稳定的工作来上海定居,没想到结果这么惨。.

xiaoshunshun 2008-11-8 23:16

事态发生到如此地步,客观来讲,双方都有责任。.

m宝贝 2008-11-8 23:29

[quote]原帖由 [i]Emerald[/i] 于 2008-11-7 23:17 发表 [url=http://ww123.net/baby/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3861568&ptid=4583069][img]http://ww123.net/baby/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小三很厉害,一直打电话说,你放手吧,我怀孕了。要么就是:你看看你和他配伐?哝伽难看,要卖相没卖相,要身材没身材。他对你没有感情了。他陪我去香港,帮我买东西。小三特嚣张。
[/quote]
很简单,每次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打电话来就做好录音呀,多收集一点证据然后上法院,要孩子,要高额抚养费,听说法律上对出轨方是不保护的,这种男人还留恋什么?为自己为孩子多争取!.

junhuayang2005 2008-11-9 00:20

柏杨先生的<婚恋物语>(转载)
富易妻

    一世纪时,东汉王朝第一任皇帝刘秀先生的姐姐新寡,看上了宋弘先生,刘秀先生
乃把她藏在屏风之后,找了宋弘先生来,挑之曰:“俗话说:‘贵易交,富易妻。’人
情乎?”宋弘先生曰:“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这一个钉子把皇帝老爷
碰脸上挂不住,乃扭头向他姐姐泄气曰:“事不谐矣。”事不谐矣者,意即“不行啦”
也。
    宋弘先生是个怎么样的人,姑不具论,可能真的像史书上说的那么好(中国正史,
说一个人好时便好得不像话,不太可信),也可能他阁下当时还以为皇帝老爷在考他的
人品哩。我想刘秀先生似乎有点不太热心帮姐姐的忙,否则问得何以如此咄咄逼人?便
是用这种话问陈世美先生,恐怕陈先生也会这样回答,他敢在皇帝面前冒险哉?否定那
个谚语,即令没有好处,至少可以没有过失,而且还露了一手:“你看,俺一肚子正人
君子思想,有啥大官,赐给俺干,准没有错。”宋弘先生如果听了之后,竟频频点头,
万一皇帝老爷翻起脸来曰:“你原来如此没有天良,来人呀!”那真是祸从口出矣。也
或许宋弘先生当时不知道刘秀先生问他那些废话的目的,他若知道要把公主嫁他,柏杨
先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恐怕他将另是一套论调。史书上没有记载他事后懊悔了
没有,如果换了柏杨先生,一旦发现竟因端圣崽架子而失去有钱有势的美貌佳人,立刻
就自打嘴巴。
    其实宋弘先生并不简单,他后来因为乱七八糟给人家考绩,不该免的免之,该降的
反而升了起来,终于垮台,可知他不见得正派到哪里去。我想他大概没有摸清刘秀先生
的行情,如果摸清刘秀先生的行情,恐怕在回答那话时,要老实得多矣。盖刘公当初啥
也不是的时候,有大志焉,曰:“做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看样子爱阴丽
华小姐爱得发狂,可是当了皇帝,规模不同,固也娶了阴丽华,然而皇后一职,却落到
郭圣通小姐之手,后来阴小姐虽然也做了皇后,但那股别扭,也够受的。而且,主要的
是“多妻之制”救了她,如果那时也跟现在一样,只能有一个太太,刘秀先生恐怕非甩
掉她不可。做丈夫的如果刻薄,便成了陈世美;如果厚道,则现代这种镜头多的是,另
租屋以居之,另拨钱以养之。可是,不管如何,怨偶已成,悲剧已定,她就永远打不倒
郭圣通,永远登不上皇后宝座。
    但我们宁愿相信宋弘先生当时那一番答话是出自真心,在婚姻关系上“富易妻”只
是一个人类常情的趋向,不是一个定律。有高贵情操的人,有他高贵的观念和行为,此
有些人之所以成为陈世美,有些人之所以成为宋弘也。世有陈世美先生那样把共患难助
功成的妻子上脚踢,就有宋弘先生那样硬是恩爱如一,终身不渝,连皇帝姐姐的账都不
买。现代人中,包括那些参加孔孟学会的学者名流,以及有权教你道德仁义,而你也口
服如仪的大小官崽,如果调查一下他们的婚姻关系,恐怕能气出羊癫风。然而,在千千
万万现代陈世美中,却昂然地有一位宋弘,和爱妻的感情历久弥坚,那就是胡适先生,
仅这一点,胡先生便为千载立下榜样。有些人的成就还没有达到他千分之一,便嫌黄脸
婆不堪入目,非娶一个大学生或留学生不可。想到这里,顺便向胡先生的信徒,以及靠
胡先生吃饭的大人先生们建议,别的不说,能在这上面学点高贵的情操,就了不起啦。
    问题是,中国五千年传统文化中有这种高贵情操的人并不太多:古时候得一人焉,
曰宋弘先生;今时候得一人焉,曰胡适先生。而大多数人们,都是见了新的忘旧的,见
了美的忘丑的,见了年轻的忘年老的,见了识字的忘了不识字的。刘秀先生引用的是一
世纪时谚语,呜呼,大人先生常叹“人心不古”,一世纪距今一千九百余年,不能算不
古吧,而谚语乃长期观察世情的结晶,恐怕前二十三世纪尧之世,便已如此。这种感情
上的毛病,植根于生物的本性之中,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简直很难医治复好。记不得
是什么书上,有这么一则故事,一对恩爱异常的丐夫丐妇,男的吃了一顿饱饭后,躺到
破庙台阶上呼呼大睡,梦见一位神仙,普度众生,就上前哀求,神仙曰:“你想要啥?”
乞丐曰:“我吃残茶剩饭,太昔了嘴。”神仙乃赐给他一张吃山珍海味的嘴。乞丐曰:
“我穿破烂衣服,太苦了身。”神仙乃赐给他穿绫罗绸缎的身。乞丐曰:“我东奔西走,
太苦了腿。”神仙乃赐给他两只坐轿子和坐汽车的腿。乞丐曰:“我没有学问,太苦了
脑。”神仙乃赐给他学富五车的脑。他正打算再要什么,忽然惊醒,见丐妇正其旁,乃
用英语问曰:“壶啊尔油?”既惊自己果然学富五车,乃大意曰:“我已了不起啦,马
上就去美国讲学,回来后领学术奖金,和洋人打高尔夫球矣。陪伴我的乃如花似玉的美
人,不能再要你这个黄脸婆,要滚快滚,免得我动杀机。”
    丐妇给了他一耳光,他才恍然大悟,竟是一个梦;诘得其由,丐妇叹曰:“可惜那
神仙没赐给你辉煌腾达的命。”吁,险哉,幸亏那神仙没赐给他辉煌腾达的命,夫妻仍
是夫妻,恩爱仍然逾恒,否则丐妇准宣告破产。
    这则故事的意义深而且长,往仔细处一想,忍不住为天下所有为夫牺牲的女子,洒
一把辛酸热泪。柏杨先生说这些,并不是专门干泄气勾当,煽动太太小姐们不要帮助丈
夫和男友上进,一则我的目的并不是如此,二则即令我的目的是如此,也煽动不了。盖
爱情能使人发昏,包括秦香莲女士在内,哪一个太太小姐事前知道恩爱丈夫会动脚乎?
她们不但不相信有这个可能,而且还认为她丈夫或男友是天下唯一的情种,绝不会变心,
一旦抖了起来,自己便有福可享,而且还可以向人骄傲曰:“人人都说他没有出息,独
我慧眼识英雄。”对柏杨先生的话,则嗤之以鼻曰:“我的丈夫明明是胡适,你硬要说
他是陈世美,你不是混蛋是啥?”
    我们的目的在于说明世界上确实有这种对妻子忘恩负义的丈夫,而且颇为普遍。诚
如刘秀先生所云:这是人之常情。防止这种人之常情的法宝,靠钢铡没有用,靠道德的
制裁也没有用——不是说没有小用,对儒夫固有小用,而是说没有大用。靠丈夫指天发
誓也没有用,盖天下只有爱情的誓最不值钱,五分洋钿就能买一火车,不可不察。尤其
糟糕的是,他发誓的当时,却是真心真意,所以就是察也无从察。
    问题在于丈夫成功之后,形势比人强,他需要的不再是刻苦耐劳、蓬头垢面的妻子,
而是花枝招展、雍容华贵、“拿得出去”、“不丢他的人”的妻子。在华盖云集之际,
国宴私聚之时,飞机场上,促膝室中,他要他的太太继续助他一臂,不但增其光彩,并
且如虎添翼,进而跟高阶层,甚至跟洋大人拉上关系,以便更阔。共患难之妻,彼时色
衰气粗,往往难当此重责大任。古之人妻不出门户,而且有“如夫人”制度可以补救,
问题还小;今之人短兵相接,恐怕只有请她走路一途。
    柏杨先生不是故为男人开脱,幸福和开脱不开脱没有关系,而只是说明人性如此。
解决之道,在于做妻子的自身。呜呼,当你为夫牺牲时,千万要在牺牲中努力保持自己
的容颜和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准,以便等他阁下耀武扬威时,派上用场,否则恐怕是
非被驱逐出境不可。.

Emerald 2008-11-9 08:20

LS的妈妈们都说得很有道理,就按你们说的给她建议。
女人还是要对自己好点,尽管年轻时是同学,患难夫妻,女方还帮助了男方顺利镀金,才有今天的房子,车子,比较舒适的生活。可现在是男人要抛了糟糠之妻,另结新欢,留是留不住的。只有多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离婚把经济损失将到最小,对吗?
现在的稍微成功点的男人都不晓得自己姓啥了。老婆不打扮也变成理由了,想当初他自己还不是穷小子一个,瘦得像非洲难民。发福了,发小财了,苍蝇就盯上来了。.

kevenbaobao 2008-11-9 09:05

回复 18#Emerald 的帖子

这就是现在的社会现象吧,未来的事情无限不可能发生。LZ的朋友现在最主要的就是先改变自己(不过想来挽回的余地是微乎其微了,因为都已经好多年了还没有把小三击败,你朋友自身的问题应该还是不小的)如果依然还爱这个男人就要自我改变下,反之则要想楼上很多BBMM给的意见那样争取女儿和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强烈BS那些小三,深信她们不会有多久的好日子的,会有因果报应的!.

轩轩儿的妈 2008-11-9 13:25

当今社会怎么了?道德无良的人很多。如果是爱情,那当初与老婆结婚也是因为有爱情啊!.

依旧非凡 2008-11-9 18:41

回复 1#Emerald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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