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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umi1 2007-8-20 14:00

为了孩子上学,离婚夫妻要复婚

郑州小学新生过多 学校提高入学年龄
[url]http://news.tom.com/2007-08-20/OI27/04781348.html[/url]

在中原区一所小学的招生报名点,两位家长带着儿子来报名。这一对父母现在已经离婚了,儿子被判给了父亲抚养。“不过孩子一直跟着我住,户口也在我那儿。按照就近分配,孩子可以到这所学校上学。”孩子的母亲孙女士说。

但中原区教体局有关负责人解释:“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双方离婚了,就以法院的判决为准。”所以孩子上学应以父亲的实际居住地为主。

了解了相关政策后,孙女士和前夫想了一个办法:“那我们明天就去民政部门办理复婚手续。这样孩子就可以按母亲的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了。”.

junhuayang2005 2007-8-20 14:25

有这么夸张吗

也太不严肃了.可以改下监护权就行了.何至于这么做呢.

阳光妈妈 2007-8-20 17:13

这样也不错啊

感谢孩子成就了一对儿,呵呵.

俩子爸 2007-8-20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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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忘雪饼 2007-8-21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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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huayang2005 2007-8-21 06:16

复婚当然是好事情

看到这个新闻,我想说的是,为了孩子读书就办复婚,是不是不为这个就不复婚了?
我想起了外地某地老师为了上岗纷纷离婚,有些地方的人为了多分到钱而纷纷结婚,在利益的驱动下做了许多匪夷所思,哭笑不得的事情.这篇新闻报道本身是想说今年上学的孩子太多了,所以为想办法,父母们是使出浑身解数.只是这个例子太不恰当了.
当然这两位有复婚的必要本身也是件好事,可是不用打着让孩子读书为目的.所以这是我说不严肃的由来.所以这个新闻报道本身就有点问题..

shumi1 2007-8-21 15:03

回复 #6 junhuayang2005 的帖子

不是为人父母者不严肃,而是政策太可笑.新闻吗,抓抓眼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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