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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1 2007-8-2 21:17

少儿书信大赛

有谁知道2007年全国第三届少儿书信大赛上海赛区的参赛办法?[em11] [em01].

一朵小花的理想 2007-8-2 21:50

回复 #1 lala1 的帖子

一、活动主题:“小伙伴,我想对你说”
二、活动时间:2007.7至8月
三、投稿方式:自行寄往上海邮政信箱——041——88信箱,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上海地区组委会办公室,邮编200041,截至日期2007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四、有关要求:1、字数要求:1、2年级组300字,3到5年级组,6到9年级组800字;
       2、作品在符合书信文本传统和规范的基础上不限文体;
       3、字迹工整规范,必须是本人真实作品;
       4、报送作品时须写名姓名、所在学校、年级、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书信文化活动”字样。

祝大家顺利![em06]

[[i] 本帖最后由 一朵小花的理想 于 2007-8-2 21:53 编辑 [/i]].

巴山秋月 2007-8-4 09:34

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投稿须知

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投稿须知

一、组织机构

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共同主办。

二、活动主题

以“小伙伴,我想对你说”为主题,引导少年儿童加强与身边的小伙伴、“手拉手”小伙伴等的交流沟通,通过书信分享彼此的快乐,分担对方的烦恼,学会沟通,学会合作,收获友情。同时全社会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为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投稿办法

1、本次活动分初中组和小学组。由学校组织统一收稿,于2007年9月4日前送至漕溪北路336号1104室,陈悦收。

联系电话:64872222×1565

2、投稿一律使用文稿纸,作品要求字迹工整,格式规范;字数要求初中组八百字左右,小学组一二年级三百字左右,其他年级六百字左右。投稿稿件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3、投稿者在邮寄本人作品时必须清楚填写姓名、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活动组别、所在学校和年级。作品须是作者本人的真实作品,凡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参与。

四、奖项设置

1、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集中评选,分别评出初中组和小学组特等奖各3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50名,三等奖100名,鼓励奖和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2、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举行全国集中评选的同时,上海地区组委会亦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分别评出上海地区初中组和小学组特等奖各1名,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5名,三等奖各10名,鼓励奖各25名,并颁发证书和奖品。



备注:请各中小学辅导员老师于2007年6月30日前至漕溪北路336号1104室领取书信大赛专用信封和专用纸。联系人:陈悦。

少先队徐汇区工作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

2007-06-22  作者(来源):徐汇教育信息网.

巴山秋月 2007-8-4 09:38

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中青联发[2007]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少工委:

  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在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邮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成功举办了两届,受到了广大少年儿童及其家长的热烈欢迎。为进一步推动少年儿童书信写作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挥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决定联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继续开展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小伙伴,我想对你说”为主题,引导少年儿童加强与身边的小伙伴、“手拉手”小伙伴等的交流沟通,通过书信分享彼此的快乐,分担对方的烦恼,学会沟通,学会合作,收获友情。呼吁全社会倾听孩子的心声,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为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07年5月至12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

  支持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中国少年报社、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活动设全国组委会,全国组委会成员由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领导组成。全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报社和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4633227,64634838,66013659,

       66599111转8548。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左家庄北里5号楼中国少年报编辑部,邮政编码100028;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31号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邮政编码100808。

  四、活动进程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7年5月)

  主办单位在《中国少年报》、《中国邮政报》等媒体刊发活动启事,适时举办启动仪式。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特别是中小学校团委和少先队大队要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各省(区、市)团委会同教育厅(教委)、少工委和邮政部门共同组建活动组委会和相关工作机构。

  (二)自主开展活动阶段(2007年5月至10月)

  各级少先队围绕本次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书信文化活动,如“手拉手读好书好报,心连心写知心书信”、“手拉手找朋友,送友情共进步”等主题活动,向广大少年儿童推荐一批健康向上、立志成才或以体现朋友间诚挚友谊为主要内容的少儿读物,也可以通过“手拉手”结对子的形式,发动城市发达地区的少年儿童向贫困地区和农民工子女小伙伴赠送或推荐好书好报。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引导少年儿童用书信沟通,表达自己和小伙伴之间的真挚友情;抒发自己对身边和彼此间发生的各种事件的看法、意见和建议;倾诉自己在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进步与快乐、困惑与烦恼。通过开展“手拉手找朋友,送友情共进步”活动,呼吁全社会关注那些渴望友情、需要关爱的孩子,使家庭贫困的少年儿童、孤残少年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感受社会的关爱,友情的温暖。活动期间,《中国少年报》将分4期刊登全国各地近百名留守少年儿童、进城务工子弟、孤残少年儿童和贫困家庭少年儿童的照片和生活故事,以报纸为媒介,为他们寻找知心朋友。各地应积极组织发动学生参与此项活动,让每一个少年儿童充分体验有朋友的快乐,感受友情的温暖,营造和谐社会的温馨氛围。

  少年儿童可自主参加活动,也可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集体参加活动。可在《中国少年报》上剪下活动标识(全国组委会唯一指定的可免费交寄的标识),或使用当地组委会提供的专用信封,将书信作品交寄到组委会指定的专用信箱。作品在符合书信文本传统和规范的基础上不限文体,要求字迹工整规范,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作品。凡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列入本次活动评选范围。报送作品时须写明姓名、所在学校、年级、地址、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书信文化活动”字样。来稿一律不退,请参加者自留底稿。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活动参加者根据自愿的原则参与活动,一经投稿,即表明接受上述约定。

  (三)集中评选和表彰阶段(2007年11月至12月)

  全国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参赛书信作品进行集中评选。书信作品评出初中组和小学组特等奖各3名,一等奖各10名,二等奖各50名,三等奖各100名,鼓励奖和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品将分期在《中国少年报》上刊登。各地活动组委会也可根据本地活动情况设立省(区、市)级奖项。

  五、活动宣传

  各地组委会要从创建和谐社会、弘扬中华书信文化的角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加强对活动中的亮点宣传。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运用不同表现形式,加强宣传报道,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中国少年报》、《中国邮政报》、中少在线、中国邮政广告网和中国少先队工作网站([url]www.61.gov.cn[/url])是本次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官方媒体。有关活动通知、进展情况、信息发布将在上述媒体中进行发布和宣传。各地可充分利用上述媒体做好活动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并在与各级媒体合作的同时,确保上述媒体的优先地位。

  六、相关要求

  1.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邮政部门、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密切配合,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要及时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地可充分发掘利用当地社会资源,采用社会化方式多方支持本次活动。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服务、搭售、摊派等非公益性活动。

  2.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把本次活动与体验教育、“手拉手”、“雏鹰争章”、红领巾小社团、特色小队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调动少年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活动中了解社会,体验生活,促进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支持少先队员积极参加活动。

  3.各地组委会要注意对基层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认真调研,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在活动中涌现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范例。要树立品牌意识,对活动精心设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上报。

  4.各地组委会负责本地区参选作品的收集、汇总、初选工作。国家邮政局将在全国各省(区、市)设立本次活动专用信箱和邮政编码(《中国少年报》、《中国邮政报》将公布相关信息)。各地组委会评选出1000件优秀作品、10个组织奖候选单位、10名个人贡献奖候选人名单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第二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获奖名单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少工委
                        2007年5月17日

[url]http://www.ccyl.org.cn/documents/zqlf/200705/t20070524_29090.htm[/url]

[[i] 本帖最后由 巴山秋月 于 2007-8-4 09:40 编辑 [/i]].

颢妈妈 2007-8-4 11:40

也就是说自己投递的是无效的,是不是?必须集体参加的..

二泉映月 2007-8-4 12:52

回复 #5 颢妈妈 的帖子

同问.[em01] [em19].

小猫宝宝 2007-8-11 22:16

不太明白,2楼的貌似个人报名的说
3楼那个么,又得集体报名的说
到底哪个说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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