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元的妈咪 2007-6-25 23:08
ZT上海铺东的::学生骂老师两遍傻B-老师打学生一记耳光-学生踢老师三脚
ZT上海铺东的::学生骂老师两遍傻B-老师打学生一记耳光-学生踢老师三脚
———发生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北校的一件事
今年四月五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北校初一(1)班班主任杨老师在午休时,将该班八位同学叫到办公室询问。原因是有一位同学家长向老师反映孩子昨天回家较晚,希望老师了解一下情况。杨老师在得知这些同学是因为他们昨天自发聚会为其中一位女同学庆祝生日并欢送(因她马上要转学)后,便和年级组长夏××老师对这些孩子开始训斥,孩子们都觉得很委曲,但大多数都敢怒不敢言,其间我的孩子李××因个性较倔强,便和两位老师顶撞了起来,在冲动之下骂了夏老师一句“傻B”,夏老师说:“你再说一遍”,孩子又骂了她一句,夏老师当即便上前打了他一记耳光,孩子当时也回击踢了夏老师三脚,夏老师拿起凳子欲砸孩子,被其他老师拉开。其后班主任杨老师又和孩子发生了争吵,扭打了起来,孩子在被其他老师拉住后,夏老师又趁机上前踢了孩子几脚,这时孩子没有还手。事发后学校其他老师打电话通知我说孩子和老师发生了冲突,因当时我身处外地,便马上打电话给杨老师,她告诉我说没什么事,(丝毫未告知我整个过程和真相),并说已通知了孩子母亲到学校。等孩子母亲赶到学校,才得知学校老师已打了 110报警电话,警署已将孩子带走。报警理由是“学生殴打老师”。当几位小朋友在看到孩子母亲后主动向她叙述了整个事情的过程,并且都提出他们可以作证:是夏老师先殴打了李××。孩子母亲当即请这些小同学做了书面陈述,并一一签上了他们的姓名【附件一】。拿着这份陈述来到警署之后,连警署也认为他们是因为偏听了学校这些老师的一面之辞,而导致了他们错误地带走孩子,在学校引起了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对孩子的心灵也造成了伤害。随后警署还开具了验伤单,让孩子去验伤,经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仁济医院医生检查发现我的孩子“左小腿外侧局部肿胀、压痛”,“面部及颈部多处表皮挫伤”【附件二】。
事至如今,这本应是一件是非清晰的事情,当时我们家长认为,孩子骂人肯定不对,回家后马上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他也认识了自己的过错。我们同时觉得老师也是凡人,而凡人通常也是会犯错误的,但只要对所犯错误有了真切的认识,并且事后能和孩子有个良好的沟通,我们也会原谅她的所作所为。其实在这之前,我们孩子因为长期患有糖尿病,平时一直靠每天多次注射胰岛素才能控制血糖,如果由于血糖控制不好,就容易引起焦躁等状态,故有时往往容易和那些动辄训斥学生的老师发生顶撞。先前因为这个缘故在该学校已被其他老师殴打过数次,有一次被老师踢得脚上鲜血淋漓,还有一次被老师按着头往地上砸,造成头皮破损出血,此事也有验伤单为证。但由于后来相关老师认错态度很是诚恳,所以我们不仅原谅了他们,还要求校方免予再追究其责任。
抱着这种可以说“美好而天真”的想法,我们隔天去了学校和校方沟通,可得到的答复却是当事老师非但否认打过孩子耳光和踢过孩子,反过来却说是孩子拿凳子砸老师,并说有办公室其他五位老师可以作证。我们顿时感到愕然!
孩子因多年的病情困扰,确实有时情绪比较激动,我们家长和学校许多老师对他平时也一直多有引导,很多老师私下也认为孩子在克制情绪方面进步很大。我们实在不明白,那位夏老师明知孩子的病情,非但不去关爱他、引导他,却还会动手打他,难道这是一个人民教师所应具备的素质吗?而在众目睽睽下打了人之后,不仅不承认,反而倒反诬是孩子打她,难道如此品质的人还配得上“人民教师”这个神圣的称号吗?
但此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有几位我们素未谋面的家长主动给我们打来了电话说:他们的孩子因为替我们的孩子作证,马上受到了当事老师的报复和非难,在学校里对他们要么不理不睬,要么无故训斥,或者莫名其妙地把她们座位调到最后和最边上。甚至班主任杨老师还私下约某位家长见面,暗示家长指使孩子重新作出对她们老师有利的“证词”,但马上遭到充满正义感的家长严辞拒绝。家长们都认为,如果我们指使孩子们说谎,那我们今后将如何面对孩子,并且这些老师在明知已错的情况下,不仅不想如何去认识错误,改正错误,还要继续企图篡改事实,颠倒黑白,那还有什么师德可言!还有什么资格站在讲台上为人师表!教育孩子!
很快家长们聚在了一起,在进行了深入沟通之后,才知道学校存在很普遍的体罚现象。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今后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几位家长决定共同向校方反映事实真相,让校方作出公正的处理。但让大家感到失望的是,数次交涉,终究还是无果。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来到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办,向他们反映了此事。***办接待人员表示将责成浦东新区第四教育署认真查究此事,给我们一个答复。在等待了漫长的一个多月后,浦东新区第四教育署的祁老师约见了我,给了我一个这样的答复:“我相信孩子们说的都是真话,但我也没理由不相信当时办公室另外五位老师的证词,所以我无法认定这个事实(即老师动手打人),但我们也要求校方今后注重对老师在工作方式上的教育。”天啊!这是一个多么苍白而又可笑的答复。我只好又问了祁老师一句:“那孩子脸和四肢上的伤痕如何解释?”祁老师回答我说:“据老师们说是李××自己拿凳子砸老师时不小心弄伤自己的!”此时我真的无言以对,我想起了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一句话:“造化往往为庸人所设计”。绝望之余,我们只能要求浦东新区***办给我们出具一份书面的答复,在他们所谓“商量,商量”的数天后,终于给了我一份所谓的书面答复【附件三】,在此我也将这份书面答复呈献给大家,随同一起的还有当时小朋友们的原始书面陈述及孩子验伤报告,烦请天下所有有正义感的网友们能为我们作出一个公正的评判,也希望能给我们家长和这些无辜的孩子心灵有一丝的安慰!
一直以来,我始终认为,是非黑白是一种很容易辩别的东西,却不曾想到发生在堂堂教育圣地的这么一件事,却给我带来了如此的困惑和思索。作为一个家长和普通公民,我只想问一下:老师可不可以动手打学生?而打了学生之后不仅矢口否认,还对作证的其他孩子进行打击报复,这样的人配不配再做老师?看来我们敬爱的总理提倡的营造一个“和谐社会”确实应该是我们全民不懈追求的美好目标。而在此过程中,也惟有去净所有肮脏低下的杂音,我们才能共奏出一曲和谐动人的世纪乐章!
一个无奈的家长
原贴 [url]http://main.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936227.shtml[/url].
元元的妈咪 2007-6-25 23:10
偶在自己常去的车友会BBS上看到的,已经转了N次。
偶在那里的回帖复制下来 ,大家讨论一下 [em19] [em19] [em19]
作为教师,偶的想法:1、这个老师管得太多了。放学回家,学生离开校园后,其实偶们教师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决不是教师推卸责任!因为那是家长尽他们的监护权的时候,教师何必越俎代庖呢?
2、一旦发生这种事情,教师肯定是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作为教师,应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其实,对身体有毛病的孩子,教师平时多关心他,多和家长联系,学生和家长一旦能感受到教师的关爱,那么即使发生什么不愉快,家长也不会想方设法“整”老师的。
3、现在的舆论导向,对教师和学校都是很不利的。看了团友们的回复,偶是真真切切地感到如履薄冰之危险。
作为家长,偶的想法:1、这个家长如此的讨说法,偶完全理解,但不知是否避开了孩子。如果所做的一切,都让孩子知道,无疑给孩子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那么这位家长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2、如果有老师这么对待自己的孩子,偶的反应是转学。
3、平时要注意言传身教,培养孩子的谦逊和礼貌,这个事件中的孩子,能如此打骂老师,而且已经好几次,可见其家教的严重失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
一杯白开水 2007-6-26 00:20
回复 #2 元元的妈咪 的帖子
在大杂烩里面已经讨论过了~~[em07]
我们这里就别再议了,,免得弄得大家群情激昂,然后都心情狂不好~~[em07].
一杯白开水 2007-6-26 00:22
实在想议论的话,可以去这里:
[url]http://ww123.net/baby/viewthread.php?tid=4440419[/url].
元元的妈咪 2007-6-26 11:57
回复 #4 一杯白开水 的帖子
哦 明白
希望没影响大家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