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samonde 2007-1-30 12:33
请教精通法律的BBMM:关于遗嘱的有效性问题
老人订立遗嘱如何具有法律效应?必须公证吗?如果前后出现两份内容相反的遗嘱是以订立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吗?如果一份公证过而另一份没又公证,是否以公证过的为准?多谢!.
shineyale 2007-1-30 15:34
公证不是立遗嘱的必经程序,书面遗嘱手写有效,有可靠见证人最好,内容也要考虑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
两份遗嘱以时间靠后的有效,经过公证的遗嘱的效力大于没经过公证的。.
猫猫妈妈 2007-1-30 16:34
[quote]原帖由 [i]shineyale[/i] 于 2007-1-30 15:34 发表
公证不是立遗嘱的必经程序,书面遗嘱手写有效,有可靠见证人最好,内容也要考虑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
两份遗嘱以时间靠后的有效,经过公证的遗嘱的效力大于没经过公证的。 [/quote]
请问“可靠见证人”是否以不具有血缘关系最妥当呢?如果没有见证人,是否也属于有效?.
shineyale 2007-1-31 11:45
没有见证人的遗嘱,只要符合其他必要条件也有效。但作为立遗嘱人为了自己的意愿将来得到有效执行,应该请没有利害关系的、品行清白的亲戚朋友见证,省得将来给人可乘之机。没有利害关系,是指不会由这份遗嘱受益,血缘关系不是排除条件。
《第三类法庭》里海怡给她的继父作遗嘱见证,那份遗嘱剥夺了海怡母亲韦金琳的继承权,虽然她本人没有受益,但韦金琳以女儿与自己是公开的仇敌为理由,当然还有其他手段,使法庭判这份遗嘱无效。所以立遗嘱人应该更谨慎些。
遗嘱内容不能处置不是自己的财产,比如夫妻共同财产,超出部分无效。没有指定继承的财产按法定继承。.